1.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专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属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镇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2. 山东威海社会养老保险
不好办
现在山东这边还没有实施省内新的转移办法(按照原办法办理,很麻烦的),并且医保回需答要在7月以后才能异地转移
所以,我建议你,暂时不动,等7月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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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威海外地户口可以个人交养老保险吗
威海外地户口不可以在威海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只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缴纳个人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威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4. 山东威海养老保险新政策一次性缴纳五万60周岁后可领取多少
搜一下:山东威海养老保险新政策一次性缴纳五万60周岁后可领取多少
5. 威海高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交15年但医保还差5年怎么交
医保可以继续交满规定的年限为止
6. 威海市什么时候制定的“养老保险制度” 过去的国企是什么时候开始为企业员工缴纳的
我们国家是在1986年10月份,初次进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凡是1986年10月以后上班的企业职工,全部实行合同制,以前的工人,依然保持固定工的身份,形成了两个用工制度,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固定工不缴费,1993年国家下发文件,全面实行合同制,全部进行缴费制度,从此在全国推广,各地的进度不一样,有的在1994年开始,
1993年以前,我们国家不实行缴费制度,都是按照职工的工龄和档案工资计算退休费,当时,各个企业在职工发工资的时候,财务提取工资附加费,上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留存,作为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支付,似乎职工不缴费,其实也在缴费,不过不在职工的工资中体现,职工感觉不到在缴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暗补。
现在国家实行缴费制度,实行的是明补,职工在开支的时候,包括了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形成了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局面,
7. 威海市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补交规定
各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进一步统一全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7月1日后产生的欠费的补缴
(一)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要同时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费基数按单位职工相应年度应发工资收入确定,但不得超出相应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限定范围。缴费比例按相应年度规定的各险种缴费比例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
(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缓缴协议或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自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再次缴费的,只可以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不可补缴中断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四)参保人员个人补缴生育保险费,按照《关于补缴生育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函〔2008〕99号)的规定执行。
(五)参保人员个人补缴中断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足缴费年限的,按照《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规定执行。
二、2011年6月30日前发生的欠费的补缴
(一)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时,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按不低于2011年全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执行。
(二)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不低于2011年全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执行。
(三)未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仍按照各市区现行政策执行;逾期补缴的,按照《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规定执行。
(四)上述(一)、(二)规定的情形,在2013年1月1日以后补缴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其他情况
(一)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需补缴参保前连续工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证明材料。补缴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十年,且参保后需逐年缴费五年以上。
(二)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个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时,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缴费当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未参保的原固定职工,符合国家规定参保条件的,可办理参保手续,按不低于2011年全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自1993年1月至2011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自离开单位起补缴,但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1993年1月。2013年1月1日以后补缴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能补缴1995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参保人员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将全部中断部分一次性补齐,确实不能一次性补齐的,按自后往前的顺序依次补缴。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和省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8. 威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到这里看看吧。http://www.sdwh.lss.gov.cn/yewu.asp?ClassID=86
9. 威海 尚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怎么耽误了社保 不能办理 怎么解决
持劳动合同报停居民养老保险就可以再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