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年判刑人员刑满后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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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父亲刑事犯罪被判刑入狱,判刑之内前的视同缴费年容限不再计算,只计算实际缴费,但是实际缴费只有7年,从买断工龄之后没有缴费,因此,理论上需要补缴养老保险8年满十五年就可以办理退休,具体你要咨询当地社保局,各地政策是不一样的。
❷ 职工受到刑罚后,养老保险怎么算刑满释放后,如果个人帐户能保留的话,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效吗
在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的,服刑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
在服刑期间应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服刑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不予承认。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服刑期间不办理退休手续,待其刑满后再办理。
服刑前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对缴费不满15年的,按规定一次性处理,不享受长期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其在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服刑期满后可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放养老金,参与以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刑满人员养老保险计算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具体办法,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指导实施。
❸ 刑满释放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工龄继续有效,可以视作交纳年限计算.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版15年时间,可以多权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❹ 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养老保险
1、他在服刑期间单位是否已做除名处理。如已除名,那么是不予给缴服刑期间的社保的。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到当地劳动局进行补缴。
2、如未除名那么单位还应该是缴社保的,可在退休事享受正常退休待遇。破产后,如个人未到退休年龄,那么可以由个人再到当地劳动局以个人名义缴费。
拓展资料:
刑满释放人员享有养老保险不仅是其应有权利,也是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应尽责任。
从我国目前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规定看,因刑满释放人员受到刑罚处罚就“重新”计算其工龄的做法,实际上是剥夺了其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进而剥夺了其依法应当享有的养老保险权利,如此不仅有违刑法的基本原理,也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理精神,应予纠正。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社会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国营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获得国家给予一定的退休金,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养老制度。
❺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的养老保险
服刑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服刑后参保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合并内计算容并予以认可,只要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原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么有参加养老保险,出狱以后,如果是城镇户籍男不满60、女不满50,仍然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是缴费年限必须从参保之日开始计算(以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将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予以认可),如果到达法定退休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也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❻ 领取养老金期间因入狱,刑满后是否要减去视同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在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的,服刑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在服刑期间应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服刑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不予承认。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服刑期间不办理退休手续,待其刑满后再办理。服刑前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对缴费不满15年的,按规定一次性处理,不享受长期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其在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服刑期满后可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放养老金,参与以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