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陕西省实行养老保险是什么时间开始的
我们国家在1986年实行合同制,那时候就开始有养老保险,不过,仅限于原来的合同制职工,全民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是在1993年开始的。
陕西养老保险新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省级制订实施意见,市县制订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今年下半年和明年试点覆盖面为全省10%的县(市、区),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力争三年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政策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市、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出口)。
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纳入省级试点的县(市、区),基础养老金应不低于55元,基础养老金全部由市县财政承担。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区),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农村居民,可增设两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其中70周岁至79周岁加发10元,80周岁及其以上加发20元,加发部分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此政策是否实行,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定。
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区),个人缴费部分(进口)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承担50%;对选择300元缴费的财政补贴增加10元,400元缴费的财政补贴增加15元,500元及其以上缴费的财政补贴增加20元,增加财政补贴部分省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承担50%。
对残疾人补贴。农村残疾人按试点进展纳入新农保范围,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对重度残疾人按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由省财政全额补贴;中度或轻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可由市县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负担。
五、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或对缴费期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新农保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确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⑵ 养老保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我国企业职工的复养老制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分别于1958年和1978年作过两次修改。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陕西是哪一年实行企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扩展阅读: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
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截止2016年7月6日,全国有21个省市区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市区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
⑶ 陕西省是从那一年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
全国统一的,1993年10月建立社保制度,1994年10月建立社保个人账户。
⑷ 企业养老保险从哪年开始缴纳的
我们国家企业正式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当然各个地区并不是统一的,所以说专最早的地区是从1992年开属始,但是最晚的地区不会晚于1996年。也就是基本上是在1992年到1996年,这四年期间那么全国陆续就开始,缴纳这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了。
那么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一些企业职工,他们就只能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最终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按着过渡性养老金来计算。当然,从1992年开始企业正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后那么计算养老金的这个缴费年限必须要按照实际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实际每缴费一年就相当于1年的工龄,最终都会计算成为你的养老金。
⑸ 陕西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是哪一年开始执行
陕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时间是2009年,实施依据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这点可以查阅新华网法制专栏即可找到。
国发〔2009〕32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2009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正不断扩大覆盖面,到年底将有超过12亿公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会在“十一”之前启动,使我国农民在60岁以后能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此外,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落实到位,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00元,月人均增加170元。
具体的情况情况下面的内容:
1、在制度模式上,实行了“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
2、在筹资机制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办法。
3、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了弹性缴费标准,在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承受能力多缴费。
4、在缴费方式上,可灵活选择季缴、半年缴、年缴等。
5、在待遇发放上,实行普惠制补贴,即对试点开始时年满的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在取得保险资格后。每人每月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1:1:1的比例发放基础养老金30元。
6、在缴费年限上,建立约束机制,对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自试点开始,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达60周岁才可以享受政府的基础养老金。
7、在基金管理上,实行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的办法,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预决算。
8、在激励机制上,参保农民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一个百分点。
9、在经费保障机制上,建立了服务人群与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按参保对象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经办人员不足和经办机构经费短缺问题。
⑹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好像是从一二年还是15年开始的,而且目前都是有一定的保险功能,所以他们如果自己有钱要交这样子,60岁过后你才会有。更多的养老金来领才会有更多的钱。
⑺ 国家规定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最早是从哪年开始的
最早是1951年开始的。
我国的养老保险以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其发展可概括为四个阶段:
1、1951-1965年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阶段。该阶段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主要工作是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
2、1966-1976年是养老保险制度严重破坏阶段。当时中国社会保险事业与全国社会经济文化一样遭受到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制度停止,相关负担全部由各企业自理,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断。
3、1977-1992年为养老保险制度恢复和调整阶段。在十年动乱结束后,我国采取渐进的方式对养老保险进行了调整,恢复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调整了养老待遇计算办法,部分地区实行了退休费统筹制度。
4、1993年到现在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创新改革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创建了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改变了计算养老金办法,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和实施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最终基本建成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单位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⑻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是从哪一年开始的企
全国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制定是1995年开始的,企业缴费也是从这年开始的。但有的地区在1992年试行了养老保险统筹制度。
⑼ 哪一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要是想知道个人实际缴费起始时间,在天津可以在各区社保中心凭借身份证号查询,而且目前天津已经可以在网上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各地区的社保应该也可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