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重复交养老保险吗
1、按照社保规定,参保人是不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保的,如果,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保的,合并时只能按一个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的社保帐户金额只能合并累计缴费金额,不合并累计缴费年限。
2、你不属于重复参保缴费,只属于在不同城市参保,是可以的。
例如:你在河北某单位参保从2008年1月至12月止,累计缴费12个月,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在山西某单位参保累计缴费22个月,两地合并后,累计34个月。
3、跨地区社保可以办理转移接续的。
4、社保转移办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5、非本市户口的,参保人不能办理补缴;本市城镇户口的未办理个人社保的,不能办理补缴。
6、医疗保险暂时不能办理转移,只能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2. 重复参保是什么意思
医保重复参保,即城镇居民在已经参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由于工作地改变和城乡流动等原因,再次参保另外一种基本医疗保险。
一不小心,一个人同时买了多份基本医疗险。医保重复参保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社保的作用你知道吗,建议看看这篇:《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么用途?》
1、身份改变
我国有大量的流动性人口,其中包括从农村到城里务工的农民工和去城镇上学的农村户籍学生。
国家规定,与工作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应该随单位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险,去外地上学的学生应随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这两类人是农村户籍,在家已经参保了新农合,但由于到了城镇工作或学习,身份发生变化,又在城镇参保了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就造成医保重复参保情况出现。
2、管理不到位
我国的医保管理体系比较繁杂,每种基本医疗险都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且各部门之间也不怎么交流,信息不能在各部门之间流通共享。
各个部门无法知晓医保参保人是否还参保了其他基本医疗险,造成居民可以同时参保多分医保,同时拥有不同医保的缴费信息。
医保重复参保不仅会给参保人增加经济负担,还会使医保局难以精确掌握参保人的信息,不便于管理,所以国家现在不允许医保重复参保。
3. 养老保险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社保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福利,我国的社保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职工社保,一类是居民社保,很多人年轻时工作不够稳定,经常更换工作的原因,很可能出现重复参保的现象。或许有人会暗自窃喜,自己重复参保,退休后就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就大错特错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是不允许重复参保的,因此社保待遇不能同时领取两份,如果你重复参保可能是以下2种情况:
然而职工社保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必须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但如果你在退休时未交满15年,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这时就需要考虑将职工社保转为居民社保了,然而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不过职工社保的缴费年限可以算作居民社保年限,并且能和居民社保的年限累计计算。总而言之,同时参加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是不能领取两份养老金的,而且还会浪费你的钱,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尽快处理。
4. 社保重复参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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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实专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因属此在操作层面上,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般是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农保。但是,重复参保的人无法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各地社保部门通过全国金保工程系统可以查出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或是在进行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时,可以发现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旦重复参保,必须退一方的重复缴费部分。
5. 退重复参保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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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实现养老保险的专全国统筹,因此在操作属层面上,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般是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农保。但是,重复参保的人无法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各地社保部门通过全国金保工程系统可以查出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或是在进行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时,可以发现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旦重复参保,必须退一方的重复缴费部分。
6.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后,应该怎么合并
劳动者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账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6)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扩展阅读:
需要续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一切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应续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分三类情况:
(1)因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兼并、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2)因除名、开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3)劳动合同终止后,未重新就业的人员。
7. 社保重复怎么办
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如果办理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只能按缴费时间最长的社保计算缴费时间,其余的只计计缴费金额,不累计缴费时间。
当你离开参保工作城市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回原籍或到其他城市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8. 社保重复缴纳怎么办
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应当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若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
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并退还给本人。对于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只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相应的政府补贴和清退个人的缴费产生的利息,继续留在个人账户中。继续按着相应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待遇。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规定保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扣除全部政府补贴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已领取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计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退还。
(8)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扩展阅读
社保重复缴费合并: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转移的,所以如果是重复缴费了,可以提出申请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转移,将其中一个的参保缴费凭证交到另一个地方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转入成功后社保经办机构将退回个人重复缴纳的费用。
9. 重复参保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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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因此在操作层面上,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般是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农保。但是,重复参保的人无法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各地社保部门通过全国金保工程系统可以查出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或是在进行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时,可以发现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旦重复参保,必须退一方的重复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