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异地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的。
B. 异地离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跳槽时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是: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由于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二、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三、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五、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劳动者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C. 我在异地工作,辞职后养老金怎么办
目前全国社保还没有统一,国家政策也是一天一个样,所以你可以先不要去做调整,可以先放在那里,以后等你退休的时候,你再根据国家政策去做调整!
D. 辞职了,在异地工作养老保险怎么办
姐姐想的问题就是周到,不过,我回答的问题可能就不一定周到了,只能根据我的了解尝试性地回答你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补缴问题 据我所知,养老保险是可以补缴的。既然原单位的缴费基数比较高,当然跟原单位协商由原单位来缴纳最好了。但是,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两点:一是原单位补缴,费用应当全部由你自己负担,累计起来应当不是一个小数目。二是原单位补缴,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一系列相对复杂的证明,说明情况,搞不好,还要缴纳滞纳金,单位不一定愿意。总之,如果原单位愿意,当然争取原单位为你缴纳了。 二、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政策规定,女性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但是,那只是基本的资格问题。享受退休待遇的高低,在一定意义上还与缴费的实际贡献相关。从最近国家关于做实个人帐户的政策来看,缴费年限长一些,缴费基数高一些,个人帐户中的积累就会多一些,对退休后的待遇会比较有利。 三、退休待遇问题 你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通常应当经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在其他地区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合并计算。当然,如果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有工作单位且愿意接收你,通过单位来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 四、公积金缴纳问题住房公积金的转移,需要在新建帐户之后,才能办理转移手续。不过,前段时间印象中国家出了一个新规定,对转移手续可能有比较宽松的限制。而且,公积金转移应当与你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的转移一并进行,这两个关系一转,就意味着你的人事关系也相应的转移了。如果原单位不愿意继续为你缴纳,而你还想继续缴纳,在户口未迁移的情况下,咨询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看那里是否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反正都是你自己出钱。 五、户口迁移问题 按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转移户口应当没有太大的问题。看你是否愿意了。不过,也得按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由于不知道你在哪个省,建议你查询一下所在省的公安厅,看看户政方面的具体政策规定。 六、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问题 这还是应当通过档案所在单位(大概也就是你的原单位)办理。我觉得你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跟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协商,请求他们帮助你说明档案中未记载曾经办理过计划生育服务证,再请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你来新单位后没有办理过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还要跟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协商,请他们出具证明,毕竟,你是否通过他们办理过计划生育服务证,是有事实依据的。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即使办理了计划生育服务证,也涉及到孩子的户口问题。如果当地没有规定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亲,那么还是要想清楚,要不要转户口。 七、关于关系转出的问题 如果单位要求你变动人事关系,我想单位是出于某些可以理解的考虑行事的,你可以考虑把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户口迁移时,一并落实人事关系的再次调转问题。最好,在办理户口迁移时,把人事关系也一并变动,否则户口与档案分离了,再办起来相对麻烦一些。 我就知道这么多了,供你参考。也请网友批评指正。
E. 换工作到异地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一、首先你是可以在天津上养老保险的,这个和户口没有关系;假如说你不在天津工作了,要回河北省工作,养老保险是可以由原单位转移到现单位的。
二、办理转移养老保险,首先要到你“要转到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一个同意接收函(各个地方对这个没有统一的称呼),然后拿着这个单子,给你原来那个城市给你上保险的那个单位,让他们给你办理转出手续。
这个手续一般是:
1、本人把接收函给原单位。
2、原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
3、社保中心把要转出职工的保险清单打印出来,社保中心的财务出具转出养老保险金额。
4、原单位把这些单据给职工本人。
5、职工本人把单据给现在的企业管理社保的经办人。
6、经办人首先拿着单据到现在缴纳保险的社保中心财务查询你原来的保险金额是否已经到账。
7、到账后,经办人需要携带职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原社保机构开出的所有单据原件办理保险合并。
因此,可依据上述方法并根据你个人的具体情况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转移手续。
三、查询个人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通常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向缴纳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是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当地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可以通过网上查询。
2、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查询缴纳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缴费时限。
3、检查自己的工资条,看是否有社会保险扣款项。如果有,应当是已经缴纳。
4、核实自己是否填写过相应的申报表或信息表,是否提供过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给你一张卡:劳动保障卡,这个卡就是把以前的社保卡跟医疗卡合并了。只要这一张卡就可以看病或者办理其他业务了。
(5)外地辞职养老金怎么办扩展阅读:
社保专业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F. 在外地上班辞职不干了在找工作期间的养老金怎么办
在找工作的这段期间的养老金你是自己去交费办理,如果不去交费办理你也必须要买满15年以上
G. 在外地工作辞职后养老保险可以取吗
未达到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袭且缴费满十五年辞职不可以取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外地辞职养老金怎么办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H. 外地工作,辞职回家,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对账单、.本人社保所在地区的银联卡,到社保局申请转移到老家所在地,并让当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老家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
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8)外地辞职养老金怎么办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