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九年级政治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并轨制度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
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版现为三个不同:
一权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由此不同的待遇,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差别,让企业退休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造成差异过大,社会矛盾急剧上升,亟待解决,因此,国家在2015年年初,决定实行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逐步走向同等待遇。
并轨措施,消除了社会影响,体现公平公正,社会稳定。退休人员的待遇日渐平等。
B. 养老金并轨对退休人员有什么好处
养老金并来轨意义重大,对退自休职工好处如下:
1、疏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渠道,对退休企业职工来说,体现了公平性。养老金制度改革不仅降低那些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让公平处处体现。而且,养老金“双轨制”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同时,将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养老金的缴纳、享受上实行相同的制度,让社会更显公平。
2、说白了就是现在与未来的贫富差距的体现,等将来老人群体还是处于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还是贫穷)。现“事业单位”上缴的养老金比“企业人员”上缴的养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个人自费缴纳的养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谓“双轨制并轨,是要求“当地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养老金达到相同数额”而社会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基本解决,因为国家不考虑占全国的40%的无就业者当中包含30%的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百姓。
C. 养老金并轨意味着什么
目前中国的养老金大体分为四轨:
1.公务人员的养老金无需个人缴纳,退休时国家拨款
2.普通职工的养老金由个人和企业缴纳
3.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主
4.新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为主
2014年养老金并轨指的是3和4和并轨,跟2的并轨好像青岛已开始了,至于公务员的养老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并轨遥遥无期呢!
D. 养老金并轨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现在是双轨制,也就是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也就是企业和事业养老金差不多
E. 改革是否能让养老金并轨真正公平,公正
随着《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发布,在中国存在了数十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在以前,人们对养老金双轨制的最大诟病,莫过于不公平。长期以来,人们批评养老金双轨制度,认为它在制度层面把大家分为不同的类型,人为地制造了不公平。而随着近些年改革在不同领域引起一些变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上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更加重了这种不公平感。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推进养老金并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既是社会公众的热烈期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曾有人认为,推进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阻力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因素。应该说,这方面的因素可能有,但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大——并非只有体制外的人才呼唤养老金并轨,体制内的人也期盼改革早日落实。
长期以来,因为养老金双轨制的现实,一些在体制内工作达到了一定年头的人,常常在养老金问题上踌躇犯难。很多人放不下手,甚至因此束缚了手脚,错失了人生的发展机遇,导致了事实上的择业“围城”现象。当全社会采用统一的养老金制度以后,如今在体制内的人就不必再为退休后的待遇问题伤脑筋,更有可能趁年轻到更适合自己的地方去“拼一把”。
有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此前广东厅局级官员“下海”,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也说明,养老金并轨对体制内的人来讲,相当于拿掉了一个思想上的包袱,有助于激发全社会的整体活力,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公平。
养老金制度并轨此前难以施行,不少人认为与财政因素有关。全国几百万的公务员没缴纳过社保,全国3000万左右的事业编制人员“视同缴纳”但事实上没缴纳,如果要做实他们的养老金账户,将会是一个天量数字,各级财政或许会无法负担。此次《决定》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避——在第四条明确提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这样的制度安排,体现出了党中央在养老金制度改革上的实事求是精神,以及勇于创新的意识。
养老金并轨改革追求公平,绝不是追求一厢情愿、“拍脑袋”式的观念公平,而是充分考虑了各个群体的实际。从目前体制内的劳动者的薪酬体系来看,基础工资占比较小,而且与社会上不少企业在职员工相比,劳动者之间薪酬差距较大。如果简单套用现在适用于企业人员的养老金制度,对平均教育水平和专业技能较高的体制内群体来讲,也意味着一种不公平。
改革,决不能为了所谓“公平”而无视实际,更不能打着公平的旗号去损害另一个群体。“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决定》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就是为了让这次改革能照顾到实际,在制度安排上显得更科学、更完善。
也要看到,此次养老金改革只是一个总体框架,有一些具体的制度规定,目前还只有方向而无细则。比如“过渡性养老金”,它直接关系到那些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了一定年头的人的切身利益,接下来需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细则并指导实施”,其确定与计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仍是数千万人关注的重点。
开弓没有回头箭。养老金制度改革是社会公众的共同期待,要顺应社会发展大势,回应人民共同关切,广聚民意、广纳民智,妥善制定养老金制度改革的相关细则。唯有统筹推进人民群众热烈关注的各项改革,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公平,发展必将更加和谐。
F. 养老金并轨后,请问对企业退休职工有什么好处
养老金并轨意义重大,对退休职工好处如下:
1、疏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渠道,对退休企业职工来说,体现了公平性。养老金制度改革不仅降低那些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让公平处处体现。而且,养老金“双轨制”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同时,将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养老金的缴纳、享受上实行相同的制度,让社会更显公平。
2、说白了就是现在与未来的贫富差距的体现,等将来老人群体还是处于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还是贫穷)。现“事业单位”上缴的养老金比“企业人员”上缴的养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个人自费缴纳的养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谓“双轨制并轨,是要求“当地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养老金达到相同数额”而社会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基本解决,因为国家不考虑占全国的40%的无就业者当中包含30%的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百姓。
G. 养老金并轨改制有何好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应成为近年来社会热议的焦点矛盾之一。改革后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可以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才能更好的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虽然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连续上涨13年,但是相对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来说,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政策更加优越,既然并轨改制退休后拿到的也会更多。由于去年养老金上调比例下降到了5.5%,所以很多人都认为未来养老金涨不动了,但是部分专家解释养老金上涨比例调低并非钱不够用,这样看来今年的养老政策调整很让人期待!
H. 养老金并轨有什么好处
1、所以,总的来说,养老金并轨是好事,疏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出渠道,对企业职工来说,体现了公平性。养老金制度改革不仅降低那些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让公平处处体现。而且,养老金“双轨制”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水平的同时,将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养老金的缴纳、享受上实行相同的制度,让社会更显公平。
2、说白了就是现在与未来的贫富差距的体现,等将来老人群体还是处于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还是贫穷)。现“事业单位”上缴的养老金比“企业人员”上缴的养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个人自费缴纳的养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谓“双轨制并轨,是要求“当地企业和事业单位”上缴养老金达到相同数额”而社会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基本解决,因为国家不考虑占全国的40%的无就业者当中包含30%的无力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百姓!
I. 养老金并轨的并轨必要性
(一)从根本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不相符。我国宪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按照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的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却对不同部门的退休人员执行不同制度、不同标准,给予差别化待遇,退休金收入差距十分悬殊,明显侵犯了养老公平权。特别是由于实行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造成明显的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状况,这些都是有违宪法精神的。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在2009年答记者问时也对现行制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和企业一样,个人应该缴费,其他享受的条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都应该在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来制定。”而现行双轨制却是企业缴费,机关不缴费;缴费者的退休金低,不交费的反而比缴费的高出几倍,享受的条件和待遇支付的水平明显不在一个平台上。这种不合法规的状况是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的,否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实行养老金并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也体现了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决心。
(二)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是相违背的。全面小康社会是要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要让亿万人民群众普遍受惠,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是目前我国社会出现的重要问题之一,基尼系数早已接近0.5,远超0.4的国际警戒线。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就必须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使越拉越大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而现行退休双轨制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对同类人员执行双重标准,使退休金差距相差巨大。这无异于是为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加油添薪。照此发展下去,极有可能会形成退休养老待遇的两极分化,出现退休金畸高畸低的不合理状况。其结果只能实现少部分人的小康而不是全面小康,改革发展成果就会仅被少数人分享而与大多数人无缘,这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完全相背离的。
(三)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和社会稳定。双轨制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平等分配权。造成贡献相同而收入悬殊的局面。其实质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部门分配,按等级分配。在这种制度下,自己掏腰包“买保险”的企业职工相对只得到很低的退休金,而“分文不掏”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却得到高于前者几倍的退休金。企业职工作为国家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创造者,他们的退休金却处于相对偏低的水平,这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而自从退休养老金双轨制形成以来,社会上关于是否废除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争论就没停止过。近几年,随着党和政府对社会保障愈加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对双轨制表现出更强烈的不满情绪,要求废除退休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威胁。
(四)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不利于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退休养老金双轨制阻碍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其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造成全社会的人才倾向于退休福利非常好的机关事业单位,这就出现了在公务员考试中“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惨烈场面,每年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数屡创新高,而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却找不到其紧缺的人才。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作为两个并行的没有联系的轨道,人才很难在相互之间进行流动,这就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要么呆在机关事业单位,要么为了进企业放弃以前的积累从零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这对哪一方来说都非常的不公平。对国家和社会发展而言,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人才就不能各尽其用,不能实现全社会人才的优化配置,也就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