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地方政策。一般超过年龄的一次性补清,政府补得多,个人交得少,交完立马每月领退休金。
B. 关于农村征地养老保险的问题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七、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C. 2019年农村征地养老保险差几天就少买一年该怎么算
这种情况下,你就应该去找当地的管这一项的人去协商一下,看看怎么算?
D. 土地被征收后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需要由政府组织引导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和集体出资给予参保缴费补贴,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现行有效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需要的条件:
1、失地农民参保需要其所在的村集体出具征地协议和征地补偿合同。
2、被征地农民提供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3、被征地农民要填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以上提交资料完成并经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E. 农村交180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到60每月能拿多少
现在算不出来,等退休时根椐当地平均平均工资出来才能算出来。
F.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建议直接到当地农保办公室咨询
G.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都是属于社会保险范围。并且农村养老保险明确规定了,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才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所以,国家是不允许参加两个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也只能是一个,所以不能同时享有两个。
具体来说,主要部分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标准就是,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