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专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属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镇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1.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至600元补60元、缴700至900元补70元、缴1000至2000元补80元。
2.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2.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比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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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了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对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制定出来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比例如何?参与的人多不多呢
不同地区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不同,所以详细情况您最好致电当地的社保中心,以获得精准的答复。另外,考虑到我国社保转化率低,个人要想在退休后维持之前的生活水平,最好提前投保商业养老保险,这样就可以在退休以后每年领取丰厚的养老金,通过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仅选择空间大,而且操作便利。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怎么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城实际,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参保范围:
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重点:个人缴费部分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和经济发展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各地可按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缴费方式。
集体和政府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可参照当地相关文件)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2013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80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提高和增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009年12月29日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其他养老待遇的,不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009年12月29日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未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缴费至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止。其中,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乡居民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鼓励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如何办理
1、本人或者家属携带需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四个不出村服务站)进行办理。
2、带够现金。一般情况下,最低保费是300元/年,如果你的身份证年龄至领取年龄超过15年,可以一年一年慢慢交,如果低于15年,那么你就需要进行补交,这个可以根据身份证上的年龄算出来。
3、交费后,办理人员会开票一张收费发票和一个红色的缴费本。
保哥提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本人或者家属携带需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四个不出村服务站)就可以进行办理。
4. 城镇居民个人怎样办理养老保险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2、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3.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4.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5. 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能同时交吗
不可以。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种保险现在已经合并实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手续。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5)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展阅读:
一、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二、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三、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四、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五、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2.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3.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
4.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网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6.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参保范围:
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重点:个人缴费部分。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多得。
省根据国家要求和经济发展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各地可按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缴费方式。
集体和政府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可参照当地相关文件)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展阅读:
一、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