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退伍军人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1、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2、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B. 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怎么交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1、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3、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
最后到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退役军人参加养老保险注意事项:
1、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2、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暂不办理。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4、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如系自由职业者可每年缴纳一次。
C.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是多少
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怎么转?
2012年7月1日以后,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提供《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送到社保经办机构。其中:有就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军人本人送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没有就业单位的,由军人本人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2.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表》,并将此表回执给军队;
3.军队将补助资金转入社保经办机构后,军人或代办人员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
在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是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一样的,不过退伍军人一般会有当地政府的其他补贴。
问题解答
退伍军人养老金怎么计算?
一般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且年龄在60岁以上(含),在没有享受到国家关于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到老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
那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志愿兵还可以享受生活补助吗?
一般志愿兵的服役年限可以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的年限,但是转为志愿兵以后的服役年限就不能计算在内了。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请老退伍军人补贴待遇?
如果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可以申请老退伍军人的补贴待遇了,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退伍证明材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且办理手续,填写相关登记表。
那老退伍军人补贴政策的标准是多少呢?
自2010年8月1日起,按照一年的服兵役时间每个人每个月发放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来计算补贴标准。例如,服役二年,则每个月发放标准为20元。
2017年退伍军人养老金政策
根据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D.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接续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改革意见,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4)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E.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一、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
1、由接收安置单位向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
2、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3、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
1、由安置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联系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提供给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
2、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士兵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3、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三、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
1、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根据本单位军人退役安置及户籍分布情况,分别给有关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
2、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返回军队有关部门;
3、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4、本人在新就业地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5)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部队各级财务部门需提供有以下材料:
1.计算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2.到银行网点办理保险补助资金划转手续,取回银行受理回单,对转业到企业,复员、自主就业和回乡的,将职业年金补助汇入退役军人个人银行卡。
3.通过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打印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包括《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4.将转移凭证、银行受理回单,以及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温馨提示卡一并交给退役军人本人。
5.将转移凭证邮寄至退役军人安置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6.生成保险关系转移数据,直接上传至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7.保险关系转移数据上传之后数据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生成转移数据并上传。
参考资料: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_网络
F. 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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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专基本养老属保险的,其缴费年限应作为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当地社保局的,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衔接手续。
G.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怎么办
一、参保对象
(一)国家政策规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
残疾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安置在企业的1954年11月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
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和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以下简称“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以外,至2009年1月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的军队退役人员(男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服役期间或退出现役后,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或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期间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不再享受军队退役人员参保待遇。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重复参保。
二、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如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简称服役证明材料)。
三、参保流程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
(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
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本人申请,可以从2005年1月起补缴。
(二)至2009年1月超过劳动年龄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明确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除外),暂不办理。
(三)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继续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四)退役人员首次参保缴费以后,如系企业职工应由企业按月代为缴纳;如系自由职业者可每年缴纳一次(时间以7月——11月为宜)。
(7)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H.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解析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退役士兵、义务兵、士官、军官、文职人员安置或自主就业到天津市各类企业工作的,在其企业就业参保后,由其企业属地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未就业的退役军人,户籍转入本市后,在户籍地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接收专户参保登记后,由户籍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入伍前曾在外省市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年限应作为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天津市的,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衔接手续。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资料:
1、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户籍薄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