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南信阳社会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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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力资源版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权===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76)7676800
邮政编码======464000
⑵ 河南信阳养老保险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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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办理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⑶ 河南信阳养老保险电话
河南省信阳市劳动者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河南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区间,自己选择缴费指数,在当地社保大厅申报缴费。退休时,按照所有缴费年限的平均指数计算基本养老金。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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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求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多少
局党组书记李敦峰: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伤保险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电话:7676899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务工办主任周永烽:负责市务工服务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7676818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曾庆棠:分管工资福利科、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劳动关系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军官培训中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676888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朱恒:分管人事科、职称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机关党委、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工、青、妇工作。
联系电话:7676789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务员局局长冯正明:负责公务员局工作,分管调配录用科、登记管理科、考核奖励科、公务员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7676896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新鸿:分管就业促进工作科、培训教育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研究室、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劳服企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7676895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向前:分管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外国专家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联系电话:7676892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廷森:分管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办公室)、法规调研科、规划财务科。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工作、“金保工程”建设。
联系电话:7676898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新俊:负责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室、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中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公室,负责“服务窗口”工作。
联系电话:7676889
局党组成员、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胡士金:负责养老保险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7676766
局党组成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董其中:负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7676887
公开的责任主体:人事科科长占兴超 联系电话:7676872
希望你采纳
⑸ 信阳养老保险在哪里
办理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县)羊山新五大道街道街道8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 13:00:00-17:00:00;
冬季:上午09:00:00-12:00:00 下午 13:00:00-17:00:00。
固话咨询:0376-7676775
养老保险缴费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 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四、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 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 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根据参保人员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保费收缴。
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三条:参保单 位和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第三条:个体工商 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 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