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公务员过渡养老金

公务员过渡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1-03-03 06:36:53

A. 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十年过渡期结束后怎么办

根据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再办理参保。参保前的审核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原人事办法和社保办法进行比对,就高不就低,确保不降低待遇,平稳过渡。如果10年后应该是社保+年金高于按原人事办法

B. 陕西2017年退休的‘ 中人’的公务员的过渡退休养老金怎么确定

目前,国家统一对“中人”的养老金实行重新计算,也就是给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因为涉及“中人”重新计算养老金的人,一般是50年到70年之间出生的人群,他们中的多很多都没有缴纳过社保,但是退休后开享受比一般缴纳社保的人更加高的退休金

本次重新计算,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按照比例核算的方法。

中人的养老金采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按照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重新计算的办法采取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部分,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地区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一词类推法,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比如张先生是副处级干部,之前同级别的人员退休金是4500元,在2017年退休后,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为5000元,高于老办法500元,那么就要按照限高来执行养老金发放。

即:2017年退休,是改革的第三年,发放新老办法超出的30%,也就是500的30%,是150元,最终张先生的养老金为4650元。

(2)公务员过渡养老金扩展阅读:

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事实上,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作出了过渡期的安排,对改革中的“中人”,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

目前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

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我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于公务员的福利保险权。同时,公务员退休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

国家在制定财政预算时,应当将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所需经费列入其中。机关对于公务员的退休待遇预算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C.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一、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计算每月缴费指数:取员工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计算平均缴费指数:将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相加,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得出平均缴费指数。

3、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二、过渡性养老金享受比例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1.2%;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 (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1%。

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其中: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到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某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对统一制度之前实行办法一和办法三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该地区实施统帐结合、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对原实行办法二的地区而言,本人缴费年限为实施统一制度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只包括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在实践中还存在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

对此《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但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漏,而是因为过渡性养老金正如其名字一样并非基本养老金的常态,它只是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的产物,在未来终将停止发放。

因此,没有必要在新法中予以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在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

在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领取基础养老金(现称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支付水平由各省级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经测算后确定,并报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实践中各省级政府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相应的支付方案和计算方法,总体差别不大。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我国对相关的退休人员发放相关的退休金保护相关劳动者的生活来源。相关的劳动者在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缴纳15年以上社保的劳动者发放相关的退休金,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

(3)公务员过渡养老金扩展阅读:

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决定》,这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是目前数量最大的群体。这个群体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三类人员参加改革

《决定》确定三类人员参加改革。分别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作上述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

"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从而根本改变了制度模式,从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这位负责人说。

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费

《决定》明确,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

“这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于实现制度之间的衔接。这是养老保障筹资机制的重大变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决定》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从国务院《决定》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可以看出: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目前在职人员退休时多出一份“过渡性养老金”

D.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养老金怎么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4)公务员过渡养老金扩展阅读:

退休费也称退休金、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费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2015年,尽管国家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由于受养老金水平差异较大、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影响,社会各界并不“领情”,相反,却是对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养老金占工资比例连降九年,已跌破国际警戒线。

根据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退休后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一是在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

三是履行缴费义务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15年及以上者,在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经办理退休手续并被批准后,即可按月领取退休费。

需要说明的是,缴费15年是最起码的必备条件,如果缴费不够15年是不能享受退休费的。但也不是只缴15年,而是缴费年限越长,到时领取的退休费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费并非交满15年就可以不交了,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退休费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 公务员的养老金怎么规定的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F. 公务员凭什么拿这十几年过渡性养老金

这个逻辑有些问题啊。

如果公务员的养老改革也能在92年完成,他的结果跟企业是一样专的,问题是他当时没有完属成。

那么,这12年来就不断的有新人进来,你叫人家工作了上十年的人,最后跟人家说一句不给养老金,这也不合理啊,换了是你,你也肯定是不干的。

G. 并轨后公务员的"中人",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辞职去企业, 在企业退休时依然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吗

这个问题得等到后续的新版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流转到企业的转移接续文件”出内来,这文件的时间节容点一定会是2014年10月1日,既使是这样,这文件里也只会提到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算,未必会在这份文件里提到计发养老金时要"过渡性养老金“。可能会在以后的某年,在“关于企业养老保险****”的某个文件里会提到“由机关事业单位转移接续过来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才会最终给予清楚的知道会怎么计发。

H. 公务员过渡退休养老金是怎么规定的过渡期是多少年

公务员从参加工作的时间开始到建立个人账户为止之间的年限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I. 公务员中人退休过渡期工资计发方法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一月停发,直至考核的次年一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 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 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 退休前工资 x 80%。三年一调。
附:2016公务员退休金计算方法
老金并轨怎么实施?
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37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将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J.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过渡

改革前后待遇如何衔接?
不同人群都是如何改革的?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此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
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为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将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为更好地保证中人待遇的平稳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十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即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标准补齐;
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的部分进行限制。这样可以保证待遇水平既不降低也不冒高,使其有序过渡。
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如何完善?
为体现再分配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国家将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从而避免因待遇调整机制不同导致互相攀比。
因此,我省明确,按照国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政策规定,结合全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基金支撑能力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统筹层次和基金管理
我省自1992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全省各地均实行的是市(地)、县(市)分级统筹,统筹层次低、政策多样、情况复杂,在没有实现市(地)级统筹前,我省暂不具备省级统筹条件。
对此,我省规定,在改革起步阶段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仍实行市(地)、县(市)层级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并明确各级政府是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
特别说明
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主要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大多由财政资金支付,单独建账管理基金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的责任,避免两项基金混用,导致社会上的猜疑。
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同一统筹地区、跨统筹地区
按照国家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
但无论哪种转移,参保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都连续计算,不能使其利益受损。

职业年金
什么是职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保证职工待遇不降低的一种强制性养老保障政策措施。
按照国家规定,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参保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如何缴费?
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8%和个人缴费4%两部分构成,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待参保人员退休时与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这有利于优化养老金结构,实现新老制度待遇的平稳衔接,保证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不因改革而降低。
目前,我省的《职业年金办法》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还有待国家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
经办管理工作
各市(地)、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驻我省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由省直接管理。全省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按规程开展经办管理工作;
全省建立统一的信息专管系统,数据实行省级集中管理。目前,我省的《经办规程》已经起草完成,正在征求意见。
改革如何实施?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将符合新政策范围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新制度;
再按照本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机构性质,严格对照新政策规定的改革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编制、财政部门界定后,按照厘清一户、纳入一户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纳入新制度。
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如何规范?
对参加原试点的单位和人员,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来确定改革范围。应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要转移到新制度中来,重新进行参保登记。
原试点的单位已转企改制到位和其它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的,应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原试点单位及人员因单位性质或人员编制身份尚未确定,既没有纳入到新制度、也没有转移到企业的,继续执行原试点政策

阅读全文

与公务员过渡养老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父母为孩子改变三件事是什么 浏览:97
关于退休补发工资 浏览:279
疯狂敬老院 浏览:720
80岁老人查出心脏主动脉夹层 浏览:995
老年人芬迪 浏览:624
呼和浩特月均养老金最低 浏览:107
泰康复养老怎么样 浏览:152
活到80岁国家给什么 浏览:391
父母赖在儿子家里不走怎么办 浏览:296
父母遗嘱有效期是多少年 浏览:835
老年活动中心选址 浏览:275
养老保险不返回个人账户吗 浏览:965
兰馨美容养生护肤品怎么样 浏览:837
常规体检癌症多少钱 浏览:453
保定农村养老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浏览:817
莆田市市老年大学报名条件 浏览:689
关于孝敬父母感人的事情作文 浏览:754
老人眼睛花气不足怎么回事 浏览:77
老人怎么主持 浏览:148
教师退休后退休金 浏览: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