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社保如果中途停止了,之前交的钱可以退吗
欠费意味着原社保准备停缴的时候没有去社保局办理停缴手续,账户是正常专状态属下,你不缴费,就是欠费状态。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㈡ 农村社保如果中途停止了,之前交的钱可以退吗
农村社保如果中途停止的话,之前交的钱肯定是退不了的,毕竟社保这个东西你还是要长期交交完了以后你那个等到老的时候会有退休金的,如果你现在想退也是退不了的。
㈢ 养老保险如果中断不交,以前交的钱可以退回吗
每个月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归自己的账户里,单位缴纳的那一部分就归到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返回,统筹账户里的钱就归国家所有。
每个参保人员都有属于自己的终身记录社保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所以说其实我们每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退休之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所以缴纳的每一分钱,等到你退休之后啊,都会起作用,绝对不会白交。而且养老保险都是累计计算的,即使中间断缴了也没有关系,之前缴纳的一样可以使用,所以断缴社保不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领取。
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它既具有社会保障服务的基本功能,又具有银行服务的功能,可依托银行现已遍布全国的支付结算网络,为参保人实现持卡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支付以及异地资金划拨、现金提取消费等提供支付结算手段,从而推动“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目标的实现。因此是可以取钱的。
㈣ 交养老保险中途不交了,以前交过的钱,还可不可以拿回来
退只能退你个人所交的部分。 社保现在是可以转移的,可以看下链接。
㈤ 农村养老保险要是不交费了,以前交的钱能退回来吗
当然是不允许退回来的,你最好继续去缴费,因为到退休年龄可以领一部分工资。
㈥ 农村养老保险停交,己交的钱能退回吗
农村养老保险停缴以后,是不可以退钱的。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内,农民工离开就容业地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
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也就是说,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在离开或者可离开后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可以封存个人账户。
(6)农村交养老保险中途不交可以取出以前的钱扩展阅读:
尤其是中途离开的,农民工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只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保的。
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㈦ 社会养老保险中途不交了,里面的钱能全额退出来吗
只有外地农户才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个人缴费部分的,单位缴费不能退
城镇户口是不能中途退的,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个人部分的
㈧ 养老保险中途不交之前交的能提出来吗
养老保险不可以提前支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农村交养老保险中途不交可以取出以前的钱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