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东养老保险不能补办赔偿规定
山东省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补办赔偿的,如果不能补办,肯定是有自己的规定
『贰』 养老保险损失怎么处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补缴。
但实践中,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又不能补缴社会保险费,会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对此,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应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并缴纳社保费;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缴养老保险;三是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产生损失。
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包括未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一般来说,未缴纳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而遭受的损失多为即时损失,以发生为准,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损失则是延迟损失。对于即时损失,引发争议后,损失标准确定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但是对于无法补办养老保险而造成的损失,如何确定标准却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难题。
笔者认为,对于无法补办养老保险而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如果地方法规已经作出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法规未作规定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第一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已满15年。这种情况下,不补缴养老保险费也不影响劳动者领取退休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政策不允许继续缴纳至满15年。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15年且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养老金至劳动者死亡;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5年且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应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第四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政策允许继续缴纳至满15年但劳动者不选择继续缴纳。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叁』 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如何赔偿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
赔偿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个人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4、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3)无法补办养老保险赔偿扩展阅读
赔偿劳动者养老保险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该规定明确将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纳入诉讼解决。从该规定可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金的损失,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三是因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
『肆』 社会保险无法补办,造成劳动者损失怎么赔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补缴。
但实践中,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又不能补缴社会保险费,会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应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并缴纳社保费;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缴养老保险;三是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产生损失。
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包括未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一般来说,未缴纳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而遭受的损失多为即时损失,以发生为准,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损失则是延迟损失。对于即时损失,引发争议后,损失标准确定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但是对于无法补办养老保险而造成的损失,如何确定标准却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难题。
笔者认为,对于无法补办养老保险而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如果地方法规已经作出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法规未作规定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第一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已满15年。这种情况下,不补缴养老保险费也不影响劳动者领取退休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第三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政策不允许继续缴纳至满15年。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15年且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养老金至劳动者死亡;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5年且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应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第四种情况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政策允许继续缴纳至满15年但劳动者不选择继续缴纳。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的企业缴纳部分支付给职工,同时加付未缴纳至退休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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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没交养老保险 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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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法律规定来说,如果你辞职时没有提出这个理由,现在再以此为由去要求补偿金,是得不到支持的。不知道你交了辞职信没有,如果没有交辞职信也没有什么辞职的书面证明的话,你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是你不要说你已经辞职了,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为由请求裁决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这样你就可以要求补偿金了。为什么可以这么做,是因为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你的辞职的,那么你的辞职再法律上就是不成立的。你就可以钻一下法律的空子.希望能给你帮助。
『陆』 没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又不能补办,劳动者咋索赔
你索赔啥?养老金等你退休时缴足十五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不足十五年可以自己补齐
『柒』 由于单位没签合同,导致养老保险无法补缴,无法办理退休享受退款待遇能补偿吗
谁给你补偿?没签合同你要求签啊,只能往劳动部门反应情况,但是你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还是首先收集证据。工资条等等都是证据。
『捌』 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可以有什么赔偿
其实很简单,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责令单内位未员工容缴纳并补齐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目前来看,根据仲裁调解书,社保中心是可以补缴社保的。如果不能补缴,就可以根据司法解释三,将公司告上法庭,由单位承担不能补缴造成的经济损失。
仲裁调解后,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还是尽早仲裁,期限拖得越久,取证越困难,享受待遇越麻烦。
『玖』 员工养老保险无法补缴,公司要不要赔偿
你的问题没讲清楚,是应该给你买,但是没有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