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京工作缴满15年保费 可在京领取养老金
2009年10月16日 09:48 来源: 人民网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表示,外地人员在京工作,在京的实际缴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后,当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目前,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近800万人,包括在职的缴费人员,和已经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以人员结构划分有三类:主体是和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有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职工,还有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2005年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及北京市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明年,北京将上调基本养老金。具体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预计在今年底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按规定,凡是在该市行政区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人员,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计账规模、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上都是统一的。但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有一定的区别。从缴费比例上看,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28%,其中单位缴20%,个人交8%。由于灵活就业人员是个人存档,个人缴费,没有单位缴费部分,比企业当中的个人要多,相当于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20%部分完全由个人缴纳,所以只需缴20%,而不是28%了。其中8%是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2%计入统筹基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被保险人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全部计入其中。企业交纳的部分和个人账户主存额的利息也将进入个人账户。同时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如果被保险人在本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他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当保险人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个人账户转移涉及到外地在京工作人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在北京交纳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当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如果在劳动年龄范围之内又回到原居住地了,则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费随同转移时,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领取养老待遇。
关于在京工作外地人员回原籍后的待遇领取标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根据我国内地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区域统筹制度,各地尚有一定差异,基本原则是在哪儿按哪儿的办法领取。比如在北京领取,就按北京的计算办法,如果回到原籍,或者到其他地方,就按照当地办法来计发。下一步,国家将会出台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计算的办法领取养老金。
Ⅱ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不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当到龄且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十五年后再申领养老金。若在沪首次参保时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那么在沪参保建立的是基本帐户。
当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您的基本帐户仍在沪,且最后一个缴费累计满十年的地方也在沪,那么您的养老金申领地就在上海,可在上海申领养老金。
当到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其他参保地转入本市的缴费年限及92年底前连续工龄,下同),那么您申领并按上海标准被核定后,即可从次月起享受按月养老金(此与您其时户籍所在无关)。
拓展资料: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Ⅲ 外地户籍上海交社保满15年之后可以享受养老金和医保吗 急!!!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上海养老保险外地人政策2015年扩展阅读:
社保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
在沪首次参保时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那么在沪参保建立的是基本帐户。当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基本帐户仍在沪,且最后一个缴费累计满十年的地方也在沪,养老金申领地就在上海,可在上海申领养老金。
到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其他参保地转入本市的缴费年限及92年底前连续工龄,下同),申领并按上海标准被核定后,即可从次月起享受按月养老金(此与您其时户籍所在无关);到龄且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十五年后再申领养老金。
Ⅳ 外地人是不是在上海社保满15年将来就拿上海的养老金。
你好,外地人在上海社保满15年,将来可以拿上海的养老金,
前提条件第一是在户籍地没有社保账户,
第二是在上海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拿养老金。
Ⅳ 外地人在上海交了社保,满15年后,在哪里领退休金
如果在上海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且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仍然在上海,则按照上海政策办理退休并享受上海的养老待遇。
关于养老金享受地是有专门规定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退休时社保累计缴纳不足十五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缴纳社保的时间比较晚,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中间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缴费的,不在同一个城市缴纳的人。可以选择趸缴,一次性缴清中间的差额,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Ⅵ 外地户籍在上海缴纳社保15年后可以在上海领养老金吗
是在上海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第六条(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这是有政策依据明确规定的,请放心。
Ⅶ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15年满,但是居住地不在上海,-能在上海领退休金吗
按照目前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上海的退休待遇。办理退专休手续,居住地不属是首要因素。如果多地缴纳社保都达不到满足办理退休手续的,户籍所在地是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之一。而在一地缴纳社保十年以上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
Ⅷ 外地人在上海交满15年养老金,有居住证,退休了可以在上海领养老金吗
如果在上海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且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仍然在上海,则按照上海政策办理退休并享受上海的养老待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二十八条 凡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
(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
(三)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
前款所述人员不论在哪个月份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当年按12个月缴费,并按前款规定增发养老金。离休干部、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以及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员等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Ⅸ 我是一位外地人,现在在上海交社保,如果满15年后,退休金在哪领
如果在上海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且退休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仍然在上海,则按照上海政策办理退休并享受上海的养老待遇。
关于养老金享受地是有专门规定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上海养老保险外地人政策2015年扩展阅读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私人的退休金计划是一项向公司雇员提供退休收入的项目。私人的退休金计划根据其盈利能力、盈利标准,受到特别的税收待遇。
对于个人来说,退休金计划用未来雇主提供的退休津贴代替了当下的工资收入和个人储蓄。如果这两者提供等量的退休金收入并且实施这两种方法放弃现时消费的代价相同,人们不会太关心这两者的差别。
而有利税率会使人们倾向于通过雇员公司组织的退休金计划来储蓄,而不是自己直接储蓄。对于公司来说,退休金计划起到了两种基本的作用。
第一,退休津贴代替了工资。
第二,退休金能够为公司提供一种资金的来源,因为承诺的未来的退休津贴不需要现在就以现金支付。美国免税代码为利用退休金计划融资业务规定了额外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