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在户口所在地交吗
当然不是,面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不是在户口所在地缴纳,而是在就业地社会保险专机构缴纳。目属前国家社保开征的五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城镇或者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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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常年在在地打工,没在户口所在地上过班,怎么自己交社保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转出,只要在转入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手续比较简单,请放心)
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⑶ 我刚刚工作,工作地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能办养老保险吗怎么办
可以办,公司人事知道手续。
我也是农村户口。
⑷ 换工作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交社保有影响吗
不算太复杂,但是会比较麻烦一些
1.不必补交,因为你是跨城市重新开户交了,专现在不是属全国联网,而异地转移只有养老保险可以的(江苏省内可以随工作关系异地转移养老保险),但是其他的社保是不能异地转移,所以,就别转苏州的了,继续放在苏州,等将来转南京的回来合并
2.签合同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只是万一发生劳资纠纷,那么只能去北京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了,南京或者苏州就管不到了
3.公积金还不支持异地贷款买房的,所以如果你在苏州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是申请提取公积金,或者,你离职以后,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不是作废,暂时用不了的,因为中断交费以后,苏州的社保卡就冻结了,只能等将来再续交以后,重新可以用
严重损失没有,只是现在还不能异地转移医保,所以在南京交的医保年限无法累计到苏州,将来是否能解决,期待新政策早日出台
在苏州用,不是说直接用南京的医保卡,而是单位给你办理长期驻外人员异地安置,你在苏州选择2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付,然后把发票那些交给单位,由单位负责给你向南京医保申请报销
5.不会经常奔波的,只是将来需要提取公积金或者转移社保关系的时候,需要去南京那边办手续
⑸ 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在户口所在地交吗
不用必须在户口所在地。
在工作地点缴费就行了。到时候退休后可以转移回户口所在地领养老金。
现在好多在外地工作的养老保险都在外地交了。可户口还在本地
⑹ 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社保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缴吗
个人也是能缴纳社保(失业、养老、医疗),但是无法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的。
具体步骤如下:
1、有工作单位,单位不依法为个人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种办法,向劳动监察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办法通常只适合跟单位撕破脸、辞职时使用。
另一种办法,由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来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什么好处?一般省市对这部分以个人名义参保缴费的人员,养老保险一般从28个点降低到20个点,医疗保险从8—10个点降低至6—8个点,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可以降低8个点,医疗保险可以降低2个点,当然,这是大部分省市的政策,也有个别地方有自己的政策规定。
这么一来,个人缴费负担变低了。
如果单位聪明一点,将个人缴费的20个点予以报销的话,那么实际上等于单位也为个人购买了养老保险,并且不会导致个人养老保险待遇降低,今后不用承担任何赔偿的责任。这比单位为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划算得多。
让个人购买社会保险,单位予以报销,这是一部分小企业采取的风险较小、相对合理的降低社保缴费负担的方法。
2、没有工作单位,全部个人缴费。
这种情况,涉及到参保地与户口地的问题。
如果过去没有在参保地参保过,那么一般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保,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缴费。
如果已参保过,那么直接续保,然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即可。
比如,某人想在武汉市参保,但是他是黄冈的户口,按政策不能在武汉市参保。
怎么办?
可以采取变通办法,进入某个为职工正常参保缴费的单位,只要缴费一次,哪怕一个月都可以,这样就在武汉市取得了社保号,然后辞职以个人名义即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即可。
3、挂靠单位参保缴费。
这种过去比较常见,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这种情形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全部由个人缴纳,由所在单位挂靠代缴,要比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缴费高。
这种情形现在不划算,但仍有一部分人在使用。
其实,完全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待遇也不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