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解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人社部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题:养老保险改革破冰 社会保障更显公平——人社部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
记者董峻、徐博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一个重大举措。如何看待这次带有根本性、制度性的改革?对此,记者14日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改革养老“双轨制”时机成熟、势在必行
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决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改革条件逐渐成熟、社会共识逐渐凝聚的结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由原来的统收统支逐渐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被赋予用人和工资分配的充分自主权。在这一背景下,再延续企业自管职工退休的制度,难以适应市场平等竞争的需要,也无法为广大职工提供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由“企业保险”转向“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统筹互济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均衡了企业之间的退休费用负担,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后来,这一制度又扩大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到2014年底,已覆盖城镇3.38亿职工和退休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不像企业那样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前沿,改革的重点是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而养老保障改革的进程相对滞缓,总体仍维持单位退休制度。这是形成“双轨制”的历史原因。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退休费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的,难以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也有两个突出问题:由于制度模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相互转移接续困难,制约了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退休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调整难以统筹协调,同类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拉大,产生不平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先后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局部试点,全国约2100万人参加。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部分科研院所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相继启动“事业转企业”改革。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这些改革取得了一些局部经验,为全面实施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奠定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里程碑”
这位负责人表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加上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8.3亿多人;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和“空白”。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期只有6年时间,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重大举措。
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近年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开始实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部分地区还开展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事业单位也正在加快分类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统筹互济、社会化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散单位的退休费用负担,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是形成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的制度保证。
不仅如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应,成为近年来社会热议的焦点矛盾之一。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可以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更好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此外,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
“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不久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如何理解它的含义?
这位负责人说,“一个统一”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在此基础上,形成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的两大制度平台,并可相互衔接,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五个同步”是: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
他表示,“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新闻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1/14/c_1113996924.htm
『贰』 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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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印发。
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未进行试点的地区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试点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组成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试点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促进人员流动,保障退休人员墓本生活,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改革开始即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01]13号)规定执行。
(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与试点省(市)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工作。
四、改革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
40233
41230
42226
43223
44220
45216
46212
47208
48204
49199
50195
51190
52185
53180
54175
55170
56164
57158
58152
59145
60139
61132
62125
63117
64109
65101
6693
6784
6875
6965
『叁』 2019年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会使已经退休的企业职工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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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过渡性调节金
(一)为合理衔接新老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4年度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甬政发〔2007〕14号)和《关于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65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2014年度,基准调节金为270元,调节系数为3。
(二)2014年度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其基准调节金按上述标准乘以缴费系数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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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最低基本养老金
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中,凡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发给最低基本养老金。
2014年度最低基本养老金计发口径为: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统筹地2013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60%的,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统筹地2013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0%予以补足。如统筹地2014年度最低基本养老金低于2013年度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2013年度统筹地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2013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按统筹地2013年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支出总额除以2013年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离退休(退职)人数确定。
2014年度享受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月养老保险待遇
低于统筹地2013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35%的,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统筹地2013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35%予以补足。
2013年市级统筹区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195.39元。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2014年度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工作的平稳有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肆』 新政策之后,公务员的养老金会发生什么变化
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金“并轨”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且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为了降低养老金“并轨”难度,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看齐。改革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是一致的。
2016年公务员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改革双轨制改革最新消息
根据人社部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改革工作,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退休双轨制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社会不公的现象,企业退休人员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差距较大,这在社会上引起诸多不满。如今,国家已下定决心促进养老金并轨。
养老金并轨已成为大势所趋,不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所以退休双轨制改革最新消息里各方推测,公务员退休后工资可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肯定不会太大。目前改革还有一大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盈利性机构,需要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养老金尚不知如何筹措。可见养老金并轨并不容易,仍有很多难啃的骨头,希望配套改革政策尽快出台,以促进养老金并轨方案的顺利完成。
『伍』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其中,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老有所养,是重大民生工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给人们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对经济发展又会产生什么影响?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能否兜得住?
并轨扩面
养老改革啃下硬骨头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系着每个人年老后的生活,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社会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负着维系国家长治久安与人民世代福祉的重大责任。而养老保险又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支柱性制度安排。养老保险改革无疑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项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
把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放在“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
郑功成表示,养老保险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化解养老后顾之忧,维护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正与文明进步。二是优化制度结构与功能,均衡并适度降低法定劳工成本,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平滑个人收入,提振居民消费,持续助力经济增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惠民生、促公正、稳预期、助发展,既是稳中求进的重要基石,又是稳中求优的重要方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3年来,养老保险领域多项改革措施出台,啃下了不少硬骨头。
——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法定养老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养老保险覆盖面取得新飞跃。2014年,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16年9月底,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2.4亿人。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制明确。
“最近,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把‘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授予中国政府,是对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肯定。”郑功成说。
改革提速
坚持统账结合不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这引发不少人畅想:养老保险改革举措推出不少,还会有哪些改革?
“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形成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促使养老保险制度从单项突破向总体优化转变,最终使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郑功成表示。
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应该围绕什么?郑功成说,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5个部分。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即养老保险要追求制度统一、均衡责任负担、保障适度水平、完善多层结构、维护公平公正。二是确定多层次架构及其功能定位。即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根本,辅之以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建立起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三是均衡责任主体的负担,即政府、用人单位与参保者个人的负担相对均衡,同时逐步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四是尽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更高层次社会统筹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五是设计合理过渡方案,为实现顶层设计目标提供操作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是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和根基。一段时间以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什么样的制度、是否要在此轮改革中调整,一直存有争议。“稳中求进是当前经济工作总基调,也应当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基调。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点不会变。那种主张大账户或全账户制的观点,不符合法定养老保险制度常识与规律,只会导致制度异化。”郑功成说。
据了解,我国养老保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在基金筹集上采取传统的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模式,实行社会共济,在养老金计发上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激励因素。经过20多年发展,这项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效果总体良好。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完善个人账户制度,但坚持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前提没有变。
迎接挑战
通过改革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1.77亿人,已占总人口13.26%。公众对于养老保险高度关注,格外担心可能出现的风险。特别是近两年,“养老保险不保险、一半省份靠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扩大”等说法时时冒出来,更让参保者紧张。
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靠?改革将如何增强养老保险可持续性?
“老龄化的确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巨大挑战,但并非不可应对。”郑功成解释,养老保险制度是否可靠,不取决于一时一地之基金多寡,而取决于责任分担机制是否合理、取决于能否根据人口结构等变化对制度进行合理微调。我国5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9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约4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管理着约2万亿元战略储备基金。这些数据表明,养老保险基金状况良好。此外,我国还有2亿多青壮年劳动者应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平均退休年龄54岁左右,第二、三层次养老保险发展空间巨大。这些因素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都非常有利。
郑功成认为,对养老保险制度有必要澄清3个认识误区。
——财政是否应当补贴养老金支出?“回答无疑是肯定的。这不仅是国际惯例,更是确保老年人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正常途径。我们可以探讨财政补贴方式,但不能否定政府财政对养老金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定补贴义务。”
——眼下局部地区出现收支缺口是否必然导致全局性风险?答案是否定的。这只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地区分割统筹导致的结果,未来应通过改革实现全国统筹。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会不可持续吗?“这种悲观看法没有根据。包括德国在内许多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制,都在稳步持续发展。我国有数以万亿元计的战略储备基金与滚存结余基金,还有巨大政策调控空间。只要加快改革步伐,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一定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郑功成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值得信赖,是可靠的制度安排。随着改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能为全体人民提供晚年生活稳定安全预期,也将为整个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陆』 福建 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
2017福建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据福建省政府日前研究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福建省调整企业和机关内事业单位退休人容员基本养老金,即调整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在2017年12月的基础上增长6.5%左右。据悉,该省已经连续多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的增幅都在200元左右。今年,福建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6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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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2013年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 张健讲话的全文
张健厅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统筹城乡就业管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着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37万人。全面实施《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大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实施“3万人创业扶持计划”,确保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村“两后生”10万人,培训创业者3万人。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和面向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引导和帮助进城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转为市民、融入城市。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就业权益。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打造“就业e社区”。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就业稳定性。
推进社保城乡一体化,提高保障待遇和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城乡医保制度的衔接。规范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解决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障问题。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措施。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提高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保持两项待遇水平同步增长。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医保大病封顶线。健全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水平联动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巩固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管理。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规范新纳入统筹企业的经办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省级调剂金制度。改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着力推进社保卡普及应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社保缴费和待遇支付一卡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坚持培养引进并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三百计划”为目标,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建立结构合理、层次递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实施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10大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1万人次,建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组织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加快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大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制度。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探索评审、以考代评、考试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社会化评价方法,研究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荣誉制度,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实施引进外国专家“百人计划”,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因地制宜改进考录办法,积极探索解决部分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留人难”的问题。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遴选以及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抓好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分类分业招聘办法,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引进机制,组织好新进人员全员培训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强化合同管理,完善聘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工作。健全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制度,创新安置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强化工资分配调控,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出台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强化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出台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垄断行业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双重调控,加大对过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健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管理办法,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相关工作,优化工资收入结构,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调查知识密集型事业单位收入情况,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考核办法。
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实现城乡所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全覆盖和劳动关系运行的动态监管。重点在非公企业、小微型企业开展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深入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工作。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环境。做好劳动合同法修订后的贯彻实施工作,出台我省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意见,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0%以上。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开展“诚信用工、诚实劳动”活动,建立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及时就地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信访案件有效处置率达到95%以上。重点做好“两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力争年内实现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十佳百优”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协调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等方面的政策。继续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督促40个县160个乡镇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争取新增10个县40个乡镇试点项目,落实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优化统计指标设计,加快覆盖城乡的专项统计调查,实现重要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快速调查,加强数据互通互联,建立各类数据会商共享机制,做到“一套报表、一个口径、一个出口”, 努力打造“数字人社”,提高统计服务决策水平。加快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四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
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打造部门良好形象。以“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惠民生”为主题,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强化业务培训,健全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网上在线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格局,完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一线调查研究,大力整治“庸懒散”等机关不良习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在全系统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标兵”竞赛活动,推行“一站式”办公和综合柜员制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管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以廉政建设的成效树立部门形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后有何不同
1、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制度模式,从单位保障变为了社会保障。
确定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
2、改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规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
3、由原来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退休费,改为主要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变动可以精细计算到每年、甚至每个月,能够充分体现个人全部职业生涯所作贡献。
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1年计发1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4、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8)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会讲话扩展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思路如下:
1、一个统一。
“一个统一”就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实行与缴费相挂钩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2、五个同步。
“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对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增加工资的同时实行个人缴费。
四是待遇确定机制与调整机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突出体现多缴多得,今后待遇调整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并与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统筹安排,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
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防止地区之间出现先改与后改的矛盾。“五个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平衡前后左右的各种关系,有助于形成社会共识,保证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