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工人的养老金会偏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证策
② 退休时影响基础养老保险金高低的因素有哪些
一些参保的群众认为,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反正到退休年龄后一样可以领养老金。还有一些年轻人认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么早参保缴费,等离退休年龄接近15年的时候再缴也不迟。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只是判断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的条件;养老保险长缴多缴,退休后每月能领得更多。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多缴,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由此可见,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退休后每月养老金就领得越多。
③ 企业退休金普遍低,主要原因是什么
无论是事退人员还是企退人员,决定退休后养老金多少的原因取决于在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正所谓“多缴多得”,而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多少取决于在职时缴纳养老金的基数、缴纳年限和职业年金。
一系列措施正在实施,企退、事退养老金差距有缩小的趋势国家层面上逐步也意识到养老金不公平的问题,企退人员在职期间同样为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理应在退休后享受到更高的待遇。为此自2014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审议通过并开始在各省份陆续落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养老保险“并轨制”,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施行一个制度、全国统筹。
此外,在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的调整上也开始向企退人员倾斜。至今年,我国已经实现养老金连续16年上涨,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5%左右,前些年在调整的时候会出现越调整差距越大的情况,比如本来事退人员的养老金是8000元,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是4000元,按照5%的比例上浮后,事退人员涨到8400,涨了400/年,而企退人员由4000涨到4200,只涨了200/年,长此以往,越调整差距越大。
最近几年社保厅、财政部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开始做出转变,调整幅度向企退人员倾斜,比如今年某省可能对企退人员的调整幅度达到5.7%,但是事退人员的调整幅度可能只有4.3%,以此来缩小差距。结语总体来说,私企节控财务支出、私企从业者频繁跳槽或者被动裁员、事退“中人”多了职业年金,这些都是导致企退人员养老金偏低的因素。
好在“并轨制”正在推进,全国统筹也在实施,虽然还有很多漏洞和不足之处,但是历史遗留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两者的差距会逐步缩小。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吧。
④ 养老保险降低是什么原因
保险降低那个原因,主要是因为把他的人民群众减少了个负担压力,第二个那个锤子,那个生活条件的那个人的那个过去之后,她要叫她那个岁数才能够吃一个月办理
⑤ 养老金多少和哪些因素有关
(一)计发基础不同造成的差异
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计发基础是退休前岗位工资加技术等级工资。计发比例则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工作年限越长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二)养老制度与薪资结构的不匹配导致人们对退休双轨制深恶痛绝。
由于经济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垄断企业员工收入远远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中小企业员工收入则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忽视了行业间和行业内的薪资结构差异,而集中关注部分高收入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高工资、高福利现象,并对此表达强烈不满。
(三)企业年金制度的自愿实施将造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异持续扩大。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保证公平,企业年金体现对工作期间的激励。
基本养老保险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业年金之后才能保持一个较高的替代率。
(四)养老金调整机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低于工资上涨率的比率调整,而且他们的基数不同,公务员调整基数包括全部养老金。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数只是基本养老金,基数和比率均低的结果造成二者的绝对数差距并未缩小,只是它们之间差距的相对比例有所下降。
(5)影响养老金低的原因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