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意思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滚姿首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指耕地,下同)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2)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
其中被征地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80%之间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被征地比例在20%以下的,村委会调剂补足土地的,不属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地比册液例在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报被征地数量、参保人员等情况,并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后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符合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先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记入个人账户,并发给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册,手册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缴费情况,作为参保人员缴费凭证。
⑵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都有哪些
1、失地农民再就业比较困难失地农民本身综合素质较低,有一技之长或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仍是少数,大多数缺乏非农劳动技能、年龄偏大、思想观念落后。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一部分从事着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工资待遇少的工作,其劳动所得很难养家糊口,生活处境艰难;另有大部分农民处于失地又失业的困境。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2、全国性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采取一次性支付安置补偿金的方式让失地农民自谋职业,没有对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社会保障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全国性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形式各异,失地农民大多采取自愿原则选择养老保险形式。由于对养老保险政策一知半解,许多失地农民并未参加社会保障。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现象严重。
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险性不强征地过程中的安置方式隐含着一定程度的意志强制,如强制性地扣留农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或征用补偿费由村级集体组织提留,缺乏长远考虑且容易滋生腐败,不能有效地保障养老救济。另外,农民养老保险存在统筹层次太低、续保不能及时衔接的问题。农民在征地补偿款用完或发放不到位时,拿不出钱办保险,其后顾之忧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已经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的群体。目前,有关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由于操作过程隐含着一定程度的意志强制,当农民权益受损时,缺乏畅通、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
4、征地行为没有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目前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具有较强的计划经济和强制色彩,在土地升值加快的背景下,农民没有与政府平等商议土地价格的“话语权”,补偿标准并未随土地的增值而增加。土地补偿的方案和标准由政府制定,补偿款分配不平等,存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的现象。没有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滥用征地权,补偿款被层层盘夺、层层截留,造成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扭曲,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受损。
⑶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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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城市(县、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市(县、镇)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⑷ 被征地农民的农民要买养老保险但自己买了的怎么办
你好!养老保险是稿团卜不或余能够买双份的,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协调处理,并且,不能够退一半钱,应该全部的缴纳钱。这有国家政键穗策规定。
⑸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可以纳入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参保时给予适当参保缴费补贴。
以甘肃为例,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参保时给予适当参保缴费补贴。本办法实施前已享受政府补贴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再享受参保缴费补贴。
第九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参保缴费,每年从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预存账户划拨12%,个人缴纳8%,缴费补贴资金划完后,由个人负责缴纳全部费用。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人员,将剩余的参保缴费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本人;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人员,继续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划拨参保缴费补贴资金。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对象,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讨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经县市区农牧部门和国土部门审核,人社部门确认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时间以用地批复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