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通俗地解释一下:就是有一些企业自身经济实力版比较强,乐权意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各自承担多少也由双方自己协议确定。
Ⅱ 什么是养老补充金
什么叫养老补充金
学术上,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的说补充养老保险就是不强迫缴纳的,提高员工养老待遇的养老保险。我们平时说的养老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其强制缴纳是与补充养老保险的显著的区别,包括缴纳比例、方式都有严格限制,具体可参看《社会保险费可以约定吗?》。
补充养老保险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职工离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实行补充保险则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明显地改善和提高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由于补充养老保险的特点,因此其是否缴纳、缴纳比例都比较灵活,可以由单位根据自身效益决定,根据不同的比例要求报有关部门备案或者批准即可。
一般,补充养老保险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种:⑴个人帐户制;⑵单位帐户制;⑶单位帐户加个人帐户。
补充养老保险分配和记帐也比较灵活,可以按单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进行分配,或按照单位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帐户内,单位缴费可全部或部分记入。
补充保险账户是社会化管理的,并不是由单位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委托其他机构管理,经办机构也须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一般来说,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各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会对单位设单位帐户,单位帐户下再设个人帐户,经办机构每年打印收益对帐单以供查对。
补充保险养老金领取方法有以下几类:⑴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⑵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⑶出国定居提前领取;⑷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如果kano转到新单位,并且新单位仍然有补充养老金制度的,可由经办机构根据原单位开出的转移证明,将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号转移到kano新就业单位,原单位和新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并进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帐户。
如果kano转到未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或失业的,其补充养老保险帐户暂时由原来经办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代为管理。
Ⅲ 企业年金与补充养老金的区别
1,管理模式不同
企业年金:采用“钱”“权”分离的模式,强调资金与权利的分立、独立。
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财产或由企业自行管理,或以储蓄存款和商业团险的形式交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管理,无法保证财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2,关系不同
企业年金: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则是企业自己组织的,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3,特点不同
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资产只能用于支付受益人养老所用,并不因公司管理层变更或者企业破产等而改变其支付目的。
Ⅳ 补充养老保险金的比例是多少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内知》(财税2009〕容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而且需要考虑一下两点:一是实际支付出去才可以考虑税前扣除;二是计算5%扣除额的基数应该是享受人群的工资总额。
3.根据上述两条可以知道,补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税前列支比例是工资额的5%,而且是实际支付后才可以列支。
Ⅳ 养老金的缺口如何补
怎么补?
中国目前出现的养老金缺口将由政府补齐。
“国家已成立一个养老基金,由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国家拿出钱来作为战略储备,以备将来到老龄化人口高峰的时候,如果资金不能平衡,就拿这部分钱作为战略补充。”
现在每年筹集的三千多亿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只能保证现有的近4100万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养老保险金部分积累很困难,因此养老金短缺的问题在短时间内是不会消除的。
Ⅵ 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区别
企业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体现在两项养老保障的功能和性质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项养老保障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衔接、密不可分。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国家强制企业和劳动者参加,资金由国家、企业与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不足部分国家承担最后支付责任;企业年金则采用自愿原则,国家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比较,企业年金的资金筹措和运营具有自己的特点,一般不采取基本养老保险普遍实行的"现收现付"制,而采取基金积累方式,需要进行保障投资安全前提下的专业化的市场化投资。企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和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年金计划产生的所有风险,国家和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和基金运营。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投保个人自愿与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签定的一种养老保障合同。它是投保个人的一种风险防范行为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的有机衔接,也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在市场化投资问题上,企业年金与商业人寿保险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商业养老保险是按照大数法则,采用死亡率等指标进行科学精算,以此为基础收取费用和支付待遇,按照完全的商业方式进行运作和投资,并获得经营收益,不承担强制性的社会义务。与商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金可以享有多方面的税收优惠,对投资范围等方面的监管约束也更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