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6金是哪6金什么是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公积金
什么叫养老补充金
学术上,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政府以政策指导和政策优惠为导向,用工单位和员工共同出资,以资金积累和运作增值为主要特征,以提高出资单位员工的养老待遇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的说补充养老保险就是不强迫缴纳的,提高员工养老待遇的养老保险。我们平时说的养老保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其强制缴纳是与补充养老保险的显著的区别,包括缴纳比例、方式都有严格限制,具体可参看《社会保险费可以约定吗?》。
补充养老保险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职工离退休后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实行补充保险则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明显地改善和提高职工离退休后的生活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由于补充养老保险的特点,因此其是否缴纳、缴纳比例都比较灵活,可以由单位根据自身效益决定,根据不同的比例要求报有关部门备案或者批准即可。
一般,补充养老保险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种:⑴个人帐户制;⑵单位帐户制;⑶单位帐户加个人帐户。
补充养老保险分配和记帐也比较灵活,可以按单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进行分配,或按照单位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帐户内,单位缴费可全部或部分记入。
补充保险账户是社会化管理的,并不是由单位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委托其他机构管理,经办机构也须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一般来说,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是各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会对单位设单位帐户,单位帐户下再设个人帐户,经办机构每年打印收益对帐单以供查对。
补充保险养老金领取方法有以下几类:⑴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⑵员工在职期间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⑶出国定居提前领取;⑷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的提前领取。这是由于其补充养老保险本身具有的社会保险性质决定的,所以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辞职,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不能领回保险金。所以,员工离开单位后其个人帐户仍由经办机构管理:
如果kano转到新单位,并且新单位仍然有补充养老金制度的,可由经办机构根据原单位开出的转移证明,将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号转移到kano新就业单位,原单位和新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合并进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帐户。
如果kano转到未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或失业的,其补充养老保险帐户暂时由原来经办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代为管理。
⑵ 补充养老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规定。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2)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中国目前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1)采用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2)一般情况下,只有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基金、奖励与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积累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
(5)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
⑶ 补充养老保险提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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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执行标准有所不同,以北京内2007年标准为例:
“五险”容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对职工很实惠啊,即:交一得二,便于自己今后住房方便!
这样总的计算,五险一金总计应交工资的50.8%,其中单位负担34.8%,个人负担16%。
⑷ 给员工发放的补充养老保险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⑸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补缴的基本养老金不需要扣税。
参考文件:根据回国答税函[1999]615号,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⑹ 补充养老保险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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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扣的补充养老保险按照文件规定交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超过比例部分交个税。可以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一下是文件全文,您可以不用再去查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615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邮电系统发放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省邮电系统将1998年实行工效挂钩以来形成的结余工资,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给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作为补充养老基金。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办法为:
一、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入发放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1999年9月16日
⑺ 补充养老保险怎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入发放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按照上述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补充养老保险不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国家提倡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性质相当于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补充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所得税
⑻ 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靠谱吗
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靠谱吗,这个我也不是很懂,你可以去网上看一下相关资料因该回能办到你的答,现在微信很方便,不光可以跟朋友聊天,分享朋友圈、发红包之类的,你还可以用里面微信城市服务查询更多生活问题,甚至还能办理各项业务,以后缴个水电费什么的就不需要去排队了
⑼ 请问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是交给哪里的怎么查呢
单位代扣的补充养老保险按照文件规定交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超过比例部分交个回税。可答以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一下是文件全文,您可以不用再去查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615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邮电系统发放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省邮电系统将1998年实行工效挂钩以来形成的结余工资,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给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作为补充养老基金。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办法为:
一、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入发放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1999年9月16日
⑽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定要买吗
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享受5%税惠(企业所得税);但对于员工来说,是应该合并入当期工资收入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实操中有些地方税局在这一条上查得不严,所以有些单位没有扣个税也没有被查出来。但是,从政策文件上来讲,企业为职工交纳补充医疗保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目前国家只对法定福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只有很少的商业保险费用可以免征,如: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2、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3、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除此之外,并未规定其他商业性补充保险可以免征。因此,企业为职工交纳补充医疗保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在后来的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中,还予以了特别明确强调。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规定:“(三)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四)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六)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