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去世后交的统筹个人部分是否退还
一,个人部分不退还,但是可以继承;
二,相关规定:
2011年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㈡ 社会养老保险死亡后怎么算
没交够15年或已交够15年没到退休已死亡,可以由继承人申请取回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已经交够15年,并且以享受了养老待遇的,死亡后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㈢ 没到退休年龄人已经去世,养老金怎么办
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已经去世,那么养老金还可以领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㈣ 死亡后退休金怎么办
养老金个人账户还有结余,你和母亲可以做为继承人把人个账户的钱取走
低保内是看你家庭容收入是否达到当地的标准来确定的,和你父亲去世没有关联
丧葬费由单位先从社保部分领取,再发给你们
是否有抚恤金要看单位的福利,如果你母亲没有工作、没有养老金可以向你父亲单位申请
㈤ 农村老人去世后养老保险怎么领
准备好户口本、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大侯乡政府劳动保障所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由劳动保障所将有关情况上报上一级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上一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将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打入死者邮政储蓄卡内,继承人便可拿卡或存折查询并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5)去世后统筹养老金扩展阅读: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㈥ 老年人去世后,还能领养老金吗
肯定不能够领取了。
继承人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手续包回括:身份证,户口答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这就叫所谓的“丧事事”。
㈦ 身故后养老保险如何返还
身故后养老保险只能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
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7)去世后统筹养老金扩展阅读:
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分别于1958年和1978年作过两次修改。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从此,我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年金,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缴费形成,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保险
㈧ 农村人口死亡后养老保险金如何办理
1、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2、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从社会统筹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个月养老金作为丧葬费,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8)去世后统筹养老金扩展阅读:
农村养老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㈨ 去世后养老金余额还在吗
这个是对于政策的理解错误参保人去世,无论是退休前、后,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版余额(本权息合计)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同时社保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并不存在充公的说法欢迎追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㈩ 死亡后养老保险
不知道你退休多长时间了?社保是这样规定的,已经退休的人员病故回,如果在世时领取的退休答金超过缴费时个人帐户上的“个人缴费”金额,那么就不存在返钱的问题,只是给丧葬补助费,一般是给12个月当地社平工资。
如果退休时间很短,所开过的退休金还没有缴费时个人帐户上的“个人缴费”金额,多,那么社保部门会将其差额返还给家属。
如:缴费时个人帐户上的“个人缴费”金额是30000元,月退休金是2000元,而当事人退休后5个月就病故了,领取了5个月的退休金(2000*5=10000)那么应该返还的就是:30000-10000=20000元
如果当事人退休后领取两年的退休金,共领取了48000元,远远超出了缴费时个人帐户上的“个人缴费”金额,那就不存在返还了。
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如果不明白可以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