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养老保险转到老家怎么转的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贰』 在外地买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去吗
在外地买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去。
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精神,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允许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这是确保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缴费年限,顺利办理退休养老的重大举措。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叁』 我想把养老保险转回老家,农村户口,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农村户口在外地打工交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自版己交权。
1、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肆』 养老保险在异地怎么转回原籍
以厦门为例,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1、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申请: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通过调动进入我市的,还需提供调入的调令、调动通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原件;
(5)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
(6)户口迁入或调入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年龄超过规定年龄的,本人必须在经办窗口《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告知书》上签字确认。需缴交超龄保险费,填报《参保人员转入异地社保关系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前往本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申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前往本人户籍所属区的社保中心申请。
(4)养老保险转回原籍扩展阅读:
除了可以迁移养老保险,但是除非是本市户籍(以申请转入时的户籍状态为准)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申请转入时还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须正在厦参保(已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到帐且申请转入时未停保);
2、申请转入时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须满足最后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地为厦门或在厦保留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
3、申请转入时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虽从未在厦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各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均不满10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政
『伍』 养老保险在外地交怎么转回老家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自己买也可以,最好找个代理公司给你买,可以月月交或者年年交。也有一次性全交的,如果你还上班,就不建议一次性全买了。
(5)养老保险转回原籍扩展阅读
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29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12%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陆』 养老保险异地转回原籍自己怎么买
只能从外地转回户籍所在地,在非户籍所在地内目前还不行。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也就是其它除种只能在本地使用。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公积金可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退. 同时,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补充:一、养老保险可以转回你的户口所在地。首先,你要到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你在长沙市工作期间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和金额证明,然后你把证明带回户口所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待他们开具接收证明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转回。二、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交纳养老保险金15年后,才能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三、如果你的养老保险金不转回户口原籍,也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档案是在人才市场,那么你的养老保险金可以由人才市场代缴,如果档案是在单位,则由原来的单位代缴。因为你的单位异动,以后的养老保险金就必须由你个人出,原单位只能代交。四,如果你回去工作后不在继续交养老保险金,15年后或者退休后,就不能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但是在你退休后,你以前(未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可以退还给你。
『柒』 养老保险能转回老家吗
可以的。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养老保险转回原籍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捌』 养老保险怎么转回老老家去
先要单位办理停保,大概半个月左右在你单位所在社保局,持身份证去自助机打印社保缴费凭证,然后拿到老家社保局申请转移就可以了。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