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务员交养老保险吗
公务员交养抄老保险。
根据《中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巴西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B. 巴西人公务员工资是多少
公务员工资是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房补和特殊津贴构成版。其中岗位权工资和级别工资是由各省按省人均工资的标准制定的档次和级别,而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是由市按市情制定的。房补是前四项总和的6%。特殊津贴是一些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人员所享有的额外补贴。总的来说公务员工资根据地区、职级、工龄、岗位等情况确定的,所以存在的差距很大,不能一概而论
C. 公务员为什么不用交养老金
《社保法》第十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就是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保制度,国务院将为他们单独制定另一套相关的‘规定’。公务员无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只要到了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在职期间工资一定比例的退休金。
拓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改革的范围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D. 公务员养老金管理办法
201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2];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2]。
E. 新政策之后,公务员的养老金会发生什么变化
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
养老金“并轨”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且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为了降低养老金“并轨”难度,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之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看齐。改革后,无论从体系上、模式上还是缴费公式上,两大板块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将是一致的。
2016年公务员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改革双轨制改革最新消息
根据人社部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改革工作,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退休双轨制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社会不公的现象,企业退休人员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差距较大,这在社会上引起诸多不满。如今,国家已下定决心促进养老金并轨。
养老金并轨已成为大势所趋,不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所以退休双轨制改革最新消息里各方推测,公务员退休后工资可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肯定不会太大。目前改革还有一大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盈利性机构,需要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养老金尚不知如何筹措。可见养老金并轨并不容易,仍有很多难啃的骨头,希望配套改革政策尽快出台,以促进养老金并轨方案的顺利完成。
F. 公务员交养老保险吗
当公务员后肯定是会给缴纳社保的。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在保险福利方面,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6)巴西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扩展阅读:
公务员的五险一金模式基本上与企业职工的一样,单位和个人都出点钱,但是具体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与缴费基数,全国各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一点也是跟企业职工差不多,需要向用人单位的社保经办人,或者当地的社保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以金华市为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G. 国外都有哪些养老金制度
由于人口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不断加剧,降低退休金或再度延长退休者的年龄也难以避免,很多国外的养老制度也不断的在改变。
按照新生效的法律,德国退休者的年龄将由过去的65周岁逐步过渡到67岁。所谓逐步过渡是指将延长的2年分为24个月。前12个月,用12年的过渡期,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的工作时间,这样在2024年即可过渡到66周岁时退休。后12个月分6年过渡完,即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多工作2个月方可退休,这样到2031年时即可执行67岁退休的制度。
总之,大多数国家都是让你在年轻时创造更多财富,老了之后才会有好的养老保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了延长退休年龄。
H. 求巴西国家的福利制度,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都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许多拉美国家也进行了改革。应巴西、阿根廷社会保险部门的邀请,2006年10月23日—11月3日,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组团对两国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考察。期间,访问了巴西国家和圣保罗市社会发展与救助局、阿根廷社会保障管理局和社会保险协会等,双方就社会保险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交流。
一、巴西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巴西社会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在一些国有企业和较大的私营企业建立了退休与抚恤基金会,形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雏形。1926年,全国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枣国家联邦公务员退休和抚恤局(后改为国家劳动者退休和救助局),之后,相继成立了海员、商业职工、银行、货车司机等行业性的退休和抚恤局。1967年,国家政府为了统一各地、各行业的社会保险机构,建立了国家社会保险局,属联邦政府管辖。社会保险基金由雇员每月缴纳工资的8%,企业为雇员缴纳8%,不足部分由联邦政府财政供给。同时,国家政府为各级政府公务员、职员和军警人员建立了独立的社会保险制度。1971年,国家政府颁发“救助农业劳动者计划”,将农民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之内。1973年,政府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所有居民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之内。1977年,颁发了私营企业社会保险法令。1986年,建立了小企业主和部分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制度。1988年,国家颁发了新的宪法。新宪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由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私人保险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1990年前,国家公务员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政府代为缴纳,之后,改为公务员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比例为工资的6%。1993年,又根据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把缴费比例分为9%、10%、11%、12%四个档次。
巴西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与我国有所不同,国家议会是最高管理层,它下设社会保障福利委员会负责制定法律法规和综合协调,医疗保险由卫生部管理,失业保险由劳工部管理,社会保障福利部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福利部下设国家社会保险局(经办机构)。根据国家行政区,国家社会保险局下设5个地区分局、102个城市局和一千多办事处,共有工作人员5万人。为了方便流动人员和地处偏僻地区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他们还设置了流动办理处(车、船等)。
巴西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现收现付制,所需资金由个人、单位(雇主)和政府三方负担,个人和单位(雇主)按规定缴费,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不同人群在缴费比例、养老金水平等方面有所区别:(1)企业雇员按照工资收入,按照8%—11%比例缴纳,雇主按照雇员工资的20%缴纳,养老金按照全部工作年限的平均工资的80%确定。规定男65岁、工作35年,女60岁、工作30年,并缴费15年,退休时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对缴费不到15年、收入又较低者,可以申请领取社会救济。(2)公务员个人按照工资的11%缴纳,单位为其缴纳22%,养老金为退休前工资的100%,以后,养老金随同在职公务员工资同步上调。(3)农民按照农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逐年调整提高比例,最终缴费比例为8%。起初,为了推动农民参保,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定的较低,年满60岁、缴费3年者,就能领取到养老金,只是水平较低,为此,政府财政投入较大。
其他保险: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全民医疗保健体系,全民享有医疗保健权利。1997年,颁发了全民健康医疗保险法。更早些,建立了工伤保险,规定雇员个人不需缴费,只有雇主缴费,并实行差别费率。失业保险基本上由政府承担费用。
二、阿根廷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受智利模式的影响,拉美许多国家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上其改革模式可分为替代式、并行式和混合式三种类型:
(1)替代式的特点是停止原现收现付体制运行(实施过程中有一段过渡时期),改革后,新参保人员都要加入私营的、积累性的养老保险计划。这种模式较过去办法较为彻底、激进。
(2)并行式的特点是保留了原现收现付体制,但缩小了它的规模,同时,建立一个新的、私营管理的、积累性的养老保险计划,新的参保人员可以在新、老制度间选择一个制度并加入。这样一来,两个制度并行运转,相互竞争。
(3)混合式的特点是将原现收现付体制保留下来,作为养老保险计划的第一支柱,由它提供全国统一的、基础性的养老金。同时,建立一个私营性的、积累性的养老保险计划,作为第二支柱,提供辅助性的养老金。与并行式不同的是该私营性养老保险计划为强制性的。
1994年,阿根廷进行了改革并选择了混合式养老保险计划,它的第一支柱为统一的、基础性的养老保险计划,第二支柱由辅助性、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计划和积累性的养老保险计划两部分组成,参保人员可以在两者中进行选择。
卫生部负责管理医疗保险,就业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由国家、私营基金组织管理,代表国家管理养老保险的机构是ANSES,它隶属于劳工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1992年,国家发布了2284号法令,其中规定ANSES为独立的、垂直的管理机构,属于国家公务员。它在全国有9个大区管理机构、262个服务单位,现有职工7966人。除了一般性的办事机构外,还设置了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全国设有10处电话服务中心,每月电话量约为60万人次。此外,还建立了服务网站(月点击率120万人次)、移动服务点和128个基金支付中心、3993银行服务点。
国家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10.7%、个人11%和个体工商户27%,采取现收现付制,基金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充。参保人员可以选择ANSES管理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养老保险,私营优先,选择私营时个人可以多缴。目前,87%的参保人员选择私营基金管理公司。选择ANSES管理养老保险时,养老金为:基础性养老金(全国统一)+改革前的待遇+改革后的缴费待遇+家庭人口的差别待遇。选择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养老保险时,养老金为:基础性养老金(全国统一)+改革前的待遇+基金银行存款收入+家庭人口的差别待遇。
ANSES主要任务:(1)为参保人员(包括家庭成员)确定待遇水平及应享受的权利,其包括退休老人、战争幸存者、残疾人员;(2)通过银行,用现金方式提供给以上人员社会保障津贴。目前,为358万人支付养老金和津贴,为私营养老保险计划下的17万人代发养老金,并为部分失业人员、享受救济人员和享受疾病津贴的就业者提供服务;(3)提供社会保障信息、咨询和数据库的维护;(4)与其他国家、省级、地方政府部门及社会计划服务机构合作。
ANSES正在建立一个可以与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国家进行社会保障数据交换、共享的网络。
三、改革成效、问题和启发
巴西、阿根廷及拉美国家的社会保险改革进程较快,改革幅度也较大,改革的重点是改变现收现付制、引进私营化管理体制。虽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制度运行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1)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两国虽然在社会保险制度上覆盖了大多数人,由于经济水平较低,绝大多数人无能力缴费,就不能享受待遇。引进私营养老保险计划(主要是建立个人帐户)后,本应激励参保人员缴费的积极性,但实际情况是参保并缴费的人数并没有大幅度增加,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劳动力市场机构的变化有关,较大规模的灵活就业人群、较高的失业率、较多的贫困人员和缴费的自愿性等因素,增加了覆盖面的扩大难度。(2)私营化的市场竞争存在缺陷。参与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的公司开始时较多,经过一段时间的竞争,淘汰了一部分,留下了为数不多的几家。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一些副作用:市场被少数几家公司所垄断;基金投资渠道受到限制,回报率受到影响;投资模式差别不大,各种方式投资的回报率非常接近。(3)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由于私营化的管理公司的介入,使得养老保险管理越来越分散,总的管理成本就随之增加了。规定管理费用是从基金中提取,这样就耗费了基金资源。管理成本高的原因主要是私营化的管理公司之间缺乏竞争。(4)在较长时期内,国家财政负担较重。由于私营性的养老保险计划覆盖面较低,缴费能力不高,大量的老年贫困人口需要国家政府支付最低养老金和养老救济金。
虽然私营化的养老金体制还不很成熟,但从实践情况看,这两个国家还是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能够给我们一些启发:
(1)初步明确了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原有的体制中,社会保险的缴费与待遇享受之间缺乏联系,缴费的义务不明确、不充分,而享受的待遇又给扩大化了,这样收少出多,就使得基金出现危机。在新的养老保险计划下,特别是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缴费与待遇享受的关联性加强了,多缴多得,个人缴费的积极性自然就提高了。此外,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的另一个优点是在财政上具有可持续性,尽管在短时间内,政府要承担制度转轨成本,但从长期看,政府所需承担的费用是会下降的。社会保险不同于社会救助,只有明确权利与义务,才能具有长期性、持续性。
(2)可行的配套措施是制度平稳过渡的保证。从一种国家型的、带有福利性的社会保险制度要转变为以个人型的、带有私营性质的社会保险制度,其改革幅度不能不说是巨大的,改革深度不能不说是深刻的,要完成这样的任务并能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度,不仅需要政治决策,更需要细致的、可行的、有效的办法加以辅助、配套。巴西、阿根廷在改革初期,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管制政策,如,对私营养老保险计划进行严格的市场监管;设立最低养老金和社会救助金等,来弥补私营养老保险计划的缺陷(主要是对老年贫困人员);通过金融市场改革,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提供条件;国家财政承担了制度转型成本等等。
(3)投资运行是基金保值增值的必然选择。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后,实行了私营养老保险计划和基金的储蓄,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规模迅速扩大,基金的保值增值就成为一个现实的、急需明确的问题。在改革初期,南美国家就制定了基金投资计划和投资监督机制,从投资实效上看,养老保险投资资本市场都获得了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在近十年的时间内,投资回报保持着较高水平,平均每年的实际汇报率在10%左右,阿根廷是10.4%。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性,降低投资风险,两国都采取了数量监管模式,限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每项金融工具的数量比例。从投资组合比例看,政府债劵占据主要位置(一般在60%以上),其次是金融机构存款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劵产品,虽能投资股票但比例不高。基金投资是一种必然选择,投资渠道多元化和分散化也是发展趋势。
(4)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保险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直接成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之间的纽带。两国虽在收入方面贫富差距较大,但在社会保险方面采取的基本原则、办法是基本相同的,体现了在社会保险面前人人平等。他们都将农民和低收入阶层等人群纳入了社会保险范围,并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这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险开支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而且政府财政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让每个人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体现社会公平,是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目的。通过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公平,是国家通常采取的施政方针之一。
I. 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
公务员,全称为国来家源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公务员是无需缴纳养老保险的。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参加养老金缴费。2015年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综上,公务员养老金并轨正在逐步实施。公务员也要扣缴养老保险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J. 公务员的养老金怎么规定的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