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坐牢能拿养老金吗
如果已经退休了,服刑期间养老金停发,服刑期满按最后一次领取养老金内标准继续发容放。参考以下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摘要。。。。。。七、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一)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二)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三)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第(一)、(二)、(四)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发生以上第(三)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⑵ 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第二条(五)、(六)款规定禅烂,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
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贺盯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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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第二条(五)、(六)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⑶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还有养老金吗
关于退休后判刑是否有养老金的问题,大家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原则,养老金是干什么的?养老金是为了供养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他已经被判刑进去“吃牢饭”,也算是吃喝不愁了,甚至医疗都有国家保障。所以,养老金是不会给这样的人发放的。相关制度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中提到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取消),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者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照服刑前或者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虽然说期满后就正常了,但是错过了养老金调整,这也是体现了我们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惩罚。
还有,根据规定,如果退休人员在服刑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⑷ 犯罪人员判刑以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犯罪人员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的,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入狱之回前的视同缴费答不再计算,实际缴费可以计算,出狱之后继续缴费,入狱之前的实际缴费和出狱之后的实际缴费合并计算,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对于判处缓刑的,可以照常缴纳养老保险,
对于已经领取退休养老金的,入狱的,不再发给养老金,出狱之后继续领取,可以参加今后的调整,对于缓刑的,可以照常领取养老金,但是不参加养老金调整,缓刑期满恢复调整。
⑸ 犯罪坐牢能拿养老金吗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刑满释放后养老金仍按服刑前专的标准属发放。被判徒刑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今年67,也就是01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你说的95年工龄已满30年,那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申请办理退休后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如果以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那么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本人申报,经社会保险局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至于领取多少,要看贵省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根据我们吉林省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将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直接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越高、工作(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时间越晚,则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多少也是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的重要因素。省份财政状况不同导致有所差异,但是政策基本差不多的。
⑹ 判刑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1、职工被判刑后养老金的继承:职工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继承,直接并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被判死刑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予以继承。上述各类人员遗属均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2、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不宜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文的规定执行,仍应按人事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统筹企业退休人员涉及经济案件或其他刑事案件后,基本养老金或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强制扣缴:在国家法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划入法院。已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存折可由法院依法直接通知本人,将存折交给法院。
也可将退休人员存折的帐号依法提供给法院,由法院依法封存、扣缴其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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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余额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⑺ 我听朋友说,坐牢的人,即使以后释放了,以前交的养老保险都没有了,是这样的吗
是的,其养老保险不予补缴,以杭州市为例。在坐牢期间对其之前缴纳的保险进行保存,待出狱后可续交。
但需要明确一点:只有养老保险可以断交,其余断交后只能重新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即可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参保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后,应当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如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即视为中断参保,自第四个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7)坐牢还有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人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如果硬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而管理能力又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控制不住,增加基金超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