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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

发布时间:2021-02-16 18:48:56

Ⅰ 请问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覆盖范围

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社会保险
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金政发([1999]65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社会覆盖目标,更好地保障企业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再就业工程,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参保对象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参保对象
市区城镇各类企业(指在所有建制镇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城镇合同工、农民合同工、1个月以上的临时工,下同)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也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及参保对象
市区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行政机关的合同制工人(含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工)也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二、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1、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社保处)负责市区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2、从事生产经营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缴费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市社保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本通知关施前,已经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自两个《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社保处办社会保险登记;本通知实施前尚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必须在5月31日前到市社保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标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
(4)开户银行账号证明;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内容或某个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在30日内及时到市社保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市社保处经审核后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5、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况之一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市社保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及利息。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6、市社保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1年验证一次,4年换证一次。缴费单位(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社保处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三、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制度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发布前成立的,又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从1999年1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条例发布后成立的缴费单位,从成立当月开始缴费。
2、缴费单位按年或按月到市社保处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申报。
3、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年或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参保单位无上月缴费数额的,暂按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再行结算。
4、市区城镇各类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市地税部门代征,失业保险费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负责征收。
5、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劳动局和市地税局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的,由市劳动局和市地税局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未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1、进入市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在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经与企业协商,可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体年龄,不再享受经济补偿金;也可能在领取经济补偿金后,由本人继续交纳社会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私营企业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9%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15%缴纳,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
3、个体工商户(含雇工)及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7%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按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其余由个体业主缴纳。其缴费工资基数在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工资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确定(10元进制)
4、鉴于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时间较短,对部分年龄偏大,到达法定退体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时)累计缴年限达不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在1999年底按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月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上一年全省平均工资100%确定。按上述办法补缴后其缴费年限仍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还可以一次性缴纳1至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当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其计算公式为:一次性补缴额=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110%×缴费比例×(1至5年)×12个月。
5、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职工个人账户的建立、管理和使用,以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市政府《关于实施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金政发[1998]97号)规定执行。
6、符合享受国家和省、市政府优惠政策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必须凭《社会保险登记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方可兑现优惠政策。
实行查帐往收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形式的个体、私营企业,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可在费用中列支。
7、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个人(个体户及其雇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将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本息总额折算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按所在缴费单位的缴费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为:折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已缴纳的农保费的本息总额÷(上一年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60%×缴费比例)。也可将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缴纳的本息总额转为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和补充养老待遇。
五、失业保险有关政策
1、缴费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1%缴纳,由缴费单位在职工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2、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和待遇按《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省劳动厅《关于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破产、改制企业中按规定标准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可在失业登记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的有关待遇;对自谋职业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视为再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保险的有关待遇。
4、凡缴费单位未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达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延误登记时间,对失业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缴费单位负责;凡因职工本人原因延误登记造成减少救济金发放月份的,由失业职工本人负责。
5、对未建立职工缴费花名册和未办理职工失业保险金基金缴费手册的缴费单位,职工失业后,不办理职工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职工待遇。
六、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1、市劳动局、地税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督检查工作,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缴费单位有瞒报、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规行为时,应当责领其改下。对违反两个《条例》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的缴费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内容:
(1)缴费单位向市社保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情况;
(2)缴费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
(3)缴费单位申报缴费情况;
(4)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5)缴费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情况;
(6)缴费单位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费的情况;
(7)缴费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缴费单位按上述规定进行自查,每年6月底前报市劳动局、地税局自查表各一份。市劳动局、地税局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稽查单位,对缴费单位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有关内容进行稽核、必要时可进行专项审计。
监督检查机构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检查时,应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保守缴费单位的商业秘密;为举报人员保密。
4、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要对缴费单位历年欠交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全面清理。一次性缴清拖欠社会保险确有困难的,欠缴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制定补缴计划并报市劳动局、地税局审批。未经批准,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不得购买专控商品,单位负责人不得出国考察,并予以新闻曝光。
5、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情节轻重。按两个《条例》规定对缴费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七、本通知由市劳动局、地税局负责解释。
(希望帮助到你)

Ⅱ 十三五时期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多少人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9.5亿人。

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均在2亿人以上,覆专盖绝大多数职业群体;保障属能力持续增强,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8万亿元;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更加方便快捷。我国的社会救济已从临时性措施发展到制度化保障,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

实现了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每年保障6000万左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兜牢了基本民生网底。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国有各类养老机构2.99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4.34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35.3万张。

(2)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扩展阅读

“我国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从35岁提高到77岁,婴儿死亡率由200‰下降到6.1‰,孕产妇死亡率由1500/10万下降到18.3/10万,主要健康指标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马晓伟说。

卫生投入不断提高,2018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达到6.6%。建立起世界最大基本医疗保障网,覆盖人口达到13亿多。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超过99万个,医疗卫生网络不断健全。

Ⅲ 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 覆盖多少人

截止至年12月,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25亿人。

我国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2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有所提高。

全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2015年的74.73%上升到2017年的77.97%,全国城乡养老保险覆盖率由2015年的77.59%扩大到2017年的82.02%,全国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支出由2015年的2354.09元提高到2017年的2873.98元。

(3)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扩展阅读:

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内容:

1、全国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总体上在高位运行,2017年为94.12%,呈波动上升态势。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系数有所提升,2015年为1.4601,2017年为1.6744,总体偏高。

2、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入大于支出,2017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率为114.10%。

Ⅳ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哪些?

答:各类企业(含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用工,不论用工期限长短,不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要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也要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跨省流动就业的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待遇领取地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1日执行。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样规定,实现了参保人员转移前后养老保险权益的衔接,从根本上解决了参保人员因转移不畅而退保的问题。

劳动者一生在多个城市流动就业和参保,达到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时,必须统一规定其待遇领取地。暂行办法确定的原则是:首先考虑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从长”(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和“从后”(有几个参保地缴费都满10年则按最后的参保地)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没有超过10年缴费的参保地,则转回户籍所在地。这样规定,就明确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跨省流动就业的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转移资金?

答:为了更好地统一规范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资金转移的标准,国办发[2009]66号文明确规定,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下同)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4、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国办发[2009]66号文实施之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它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帐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5、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答: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工种累计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Ⅳ 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多少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

目前,中国人的保险观念还需要再传递,很多人还是看病靠募捐,养老靠子女,,,
保险,只希望更多人能接受并认可,也让保险惠及万民,让万家灯火长燃。。。。。

Ⅵ 2014年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是多少

2014年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30日对外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这是首次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就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管理运行、经办服务等方面情况向公众全面、系统、客观地进行发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已逐步迈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8.42亿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现象有所抬头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达到8.42亿人,其中2.29亿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剔除16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等群体,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约为10.5亿人。据此判断,目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体覆盖率已到80%左右。
到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12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906万人,增长5.9%;比2009年底增加10574万人,年平均增长7.7%。但是《报告》也显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的比例在下降。2014年,企业缴费人员19431亿,比2013年增加470万人,占参保职工的比例81.2%,比2013年的占比下降2.8个百分点,比2009年下降6.5个百分点。
《报告》分析称,导致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困难群体中断缴费比较多,主要是部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低且不稳定。二是部分人员对养老金计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等政策不够了解,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不愿再继续缴费。三是一些人在多地就业过程中未能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因而即使在新就业地已经参保也可能被原参保地统计为中断缴费人员。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表示,出现中断缴费人数增加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也是受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部分企业和行业受到了一些冲击,有的企业用工量在减少。人社部将采取措施扭转这种状况。首先是进一步积极研究如何完善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包括研究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吸引和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加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的办法,激励更多人长期缴费、多缴费。其次,为了避免更多的中断缴费现象出现,人社部门将加大对缴费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比如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等。此外,还将加强社保的稽核与执法的检查力度,按照社会保险法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参保人员流动到私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时候,能够及时接续好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
“对社保缴费的宣传也要加强。有些人缴费满15年,认为可以领到终身的养老金就不再缴费。这些参保者确实是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养老金,但是交的少,肯定也领的少。今后还要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唐霁松说。
企业养老金过去5年保持年均10.8%的增速
《报告》首次披露了企业养老金替代率情况。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与其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2014年,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061元(离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4664元),当期发放无拖欠。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67.5%,比上年增长1.5个百分点,与2010年(67.6%)基本持平。
《报告》显示,2014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了连续第十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50元,比上年增长10.5%,比2009年增加825元,增长67.3%。尽管企业养老金过去5年保持年均10.8%的增速,但是一直有研究机构认为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偏低或低于国际标准。

Ⅶ 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多少人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覆盖已经超过9亿人,覆盖率超过90%,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也在连年内提高。下一步将实行容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均衡各地养老保险负担,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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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多少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多少人,织就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

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20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1454亿人,较2016年末增加267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

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0199亿人,增加226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255亿人,增加408万人。

(8)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具体是: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三、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都应当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对于未就业,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本法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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