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养老保险与日本和外国有什么区别
美国的养老保险分为三个部分,即联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计划、个人退休金计划。
联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国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35年,以当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为起点,以后经过不断补充、修订,基本条款沿用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法律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不分男、女都是65岁,同时必须纳税40个季度(具有10年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待遇。养老保险费完全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不予负担。养老保险的费用,国家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由雇主和雇员按同一税率缴纳。雇员应缴纳的数额,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采取分段办法计算。年薪在5.5万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纳税,其中6.2%用于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1.45%用于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保险;年薪在5.5~13万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于医疗保险)纳税;年薪在13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则不需要纳税。雇主按其雇员应缴纳税率纳税。所得每一美元税金,其中73美人用于养老,19美人用于医疗,8美分用于伤残。
联邦退休制度通过法规规定65岁可能享受全额养老金,同时,允许提前退休,但养老金减额发给,雇员最多可以提前到62岁退休,但每提前一个月退休,养老金减发0.56%;如62岁退休只能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80%;63岁退休能拿到86%;64岁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满65岁后最多可再推迟5年退休,养老金增发0.25%。如66岁退休,可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103%;67岁退休可享到106%……70岁退休可拿到130%,年满70岁以后退休者,养老金不再增加。联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约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各企业自愿建立。美国政府向雇主提供税收优惠措施以鼓励雇主为雇员建立“私人年金计划”。如企业从年营业额100万美元中提取10万美元作为雇员的“私人年金计划”,这10万美元可以免税。在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计划”是美国联邦退休制度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员参加了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确定待遇方式,即雇主对雇员允诺雇员退休后给予多少退休金,并根据允诺由精算家计算确定每年储存金额。大分数企业采取这种办法。
第二是交费方式,即先确定交费多少,退休时按照累积金额(包括本金、利息、投资利润等)确定退休金额数,这类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担保公司担保。
(三)个人退休金计划即个人储蓄保险
个人退休金计划,自愿参加,储金一般个人出3/4,企业出1/4;联邦政府通过免征所得税予以扶持和鼓励。在储存时不纳税,在支取时再纳税,也是一种延期纳税办法。此项计划的最高存款额为每年2000美元,并且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项,连同利息在退休后即可领取,也可继续存入银行,但到达70岁时必须起用。对于年薪超过一定数额的,不能参加这项计划。具体标准是:未婚者年薪超过3.5万美元,已婚者年薪超过5万美元。
二、美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
美国的社会保险由联邦政府的社会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办法统一,机构垂直领导。全国共有社会安全(保障)工作人员65000余名,分10个大地区设立社会安全(保障)局,下属13000个办公室,负责办理社会安全(保障)业务。各县、州(市)地方政府只负责附加保障计划。
全国设立了40个电话咨询中心,负责接受公民的查询、咨询电话。在因特网上使用11种文字、开发10000余页资料供居住在国内外公民查询。
全国每年征收社会保障税5684亿美元,每年提取管理费用38亿美元,提取比例约为7%。按全国6.5万名工作人员计算,每人每年管理费用近6万美元,为开展社会安全(保障)业务提供了保证。
三、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
(一)社会保障机制比较完善,管理高度统一,约束力强。
美国的基本养老保障由联邦政府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设立社会安全(保障)总署,负责全国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法律的制订和对全国政策业务的指导。全国划分为10个大地区,分设社会安全(保障)局,并在各县、州(市)分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社会养老保险事务。形成了一个社会保障网络,上下职责分明。各县、州(市)地方政府,不承担国家养老保险,只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养老计划。美国所有公民都有一个相互不重复的社会保障号,对从业人员和退休者实施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社会安全(保障)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从社会保障税中按比例提取,每年确保到位,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使用法律和经济双重手段调控退休年龄,力度大,效果好
美国的法律规定,凡年满65岁退休时,才能享受100%养老金;同样,如果年满65岁仍不领取养老金者,每延迟领取养老金一年,增加全额养老金的5%,直至年满70岁,开始领养老金时,每周可领取全额养老金的130%;对于有的企业为雇员在55岁62岁之间办理提前退休的,其养老金由企业全额交付。这一政策,既引导从业者不要提前退休,又保护了希望晚退休、推迟领取养老金者的利益。这对于减轻基金支付压力是有利的。
(三)基本养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有利于多层次保障的发展
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总替代率为51%,净替代率为65%,分别低于法国(62%、77%)、德国(52%、72%)、意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国,略高于日本(49%、59%)和英国(47%、61%)。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调低,可能发挥第二支柱(企业补充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的作用。美国的商业人寿保险十分活跃。企业老板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推出企业年金计划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使国家组织的养老保险在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体现了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个层面共同承担的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
目前,我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实行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00%~500%。 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但是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财政大包大揽的制度,养老保险替代率确定为90%~107%,而同期企业退休职工,仅为不到40%。极为不公的政策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反对与抗议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国民养老金、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保险费是强制征收的。国民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财政补贴,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的资金由个人和企业对半分担。三种养老金都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所以统称为公共养老金。
由于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存在,个人缴纳的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是逐年递增的。据厚生省估计,在职人员应缴纳的保险费在其工资收入中所占比例每5年提高5%,到2025年将达到34.3%。
日本女性和男性退休年龄一样,目前同为60岁。政府在支付退休养老金时考虑到了物价和工资的增长因数。除了基本部分外,养老金中还包括了随平均工资上升而附加的“工资变动”部分和随物价上涨而附加的“物价变动”部分。就目前而言,一对老年夫妇只要他们在退休前缴足了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每月就能领到金额为23万日元的养老金,折合人民币19000元,相当于一个在职员工平均月收入的80%。
Ⅱ 日本公务员制度的报酬福利制度
日本对公务员的待遇称为“报酬”,报酬由基本工薪和津贴构成。《国家公务员法回》对公务员支付工答薪的标准,归结为“职务和责任”。1950年公布的 《一般职职员报酬法》, 明确职务工薪的原则应“考虑其职务的复杂性、困难程度、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作环境以及其他工作条件”。报酬必须与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国家公务员法》赋予人事院对工薪的建议权,规定:“工薪表是在考虑生活费、私营企事业的报酬和人事院决定的适当条件基础上作出。并按每个等级或职级来规定具体的工薪额。”报酬包括:基本工薪;职务特殊者加薪;还可根据不同情况领取抚养家属、交通和房租等各种补贴。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领取退职金和养老金。
Ⅲ 日本养老保险需要缴足多少年
日本目前是延后退休比较严重的国家,前段时间去日本,与当地居民聊天,发展他们有不少是72岁以后甚至更晚才退休的。
日本的人口老龄化比目前国内严重很多,总和生育率也很低,养老金没有那么丰厚。
养老金也是要看缴纳时间、工资基数等因素,最低需要交足2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不过家庭妇女和失业者的厚生年金最低交费年限降为10年。
Ⅳ 日本 养老保险制度
(一)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国民养老保险和厚生养老年金构成。国民养老保险又称为基础养老保险,凡年满20岁以上,65岁以下的公民必须参加入保。厚生养老年金是在国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设定的一种附加年金,投保对象限定工薪阶层,强制性要求加入厚生养老年金,保费分别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运营,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据统计,国民养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这一制度成为人们老年时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一养老保险制度随人口老年化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日本老年化的现状及其趋势
按照联合国的老年化的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则称为人口老年化国家。根据日本总务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数字显示,日本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占到总人口20%,平均寿命为82岁,其中日本9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达到了101.6万,并且日本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据推算老龄人在今后十年内可能达到总人口的25%,到2030年将达28%.到2050年将达33%。目前每4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 2025年,每2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1.5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日本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一般被认为是采取的现收现付制为主,基金制为辅的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运行的。20世纪60年代日本平均年龄是60岁,而现在平均年龄延长到82岁,60 年代所确定的支付年限为10年,所以现在支付年限比原来延长近一倍。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现代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负担显然大大加重了。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势下,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所以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结果。
(三)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
据统计,目前日本大约有1/3的被保险者拒交或滞交保险金。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于贫困、失业、疾病等原因,没有交纳保险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于中青年对现行的国民养老金缺乏信赖,有交纳能力但不愿意交纳。他们认为他们所承担的高额养老保险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当代养老费用支出。而由于近年来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当他们年老时,新的一代年轻人几乎无力承担逐步膨胀的老年人群的养老负担。他们越来越对国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名存实亡。所以,为了解决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问题,也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四)家庭结构的变化
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使日本很快步入发达国家行列,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核心家庭越来越小,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医疗和护理费用得到保障,现行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这些需求,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日本养老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对养老保险的管理及运营方式进行改革
管理和运作养老基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对养老制度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运作中一直比较保守,主要以信贷的形式运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而且信贷资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运作结果基本成赤字状态。日本为了解决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组建了年金经营基金会,扩大民间和精英人才对基金管理和经营的参与,引进竞争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养老保险基金引向资本市场。为了加强资金运作的安全性,特设投资专门委员会,对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资金进行严格调查和审核。与此同时,推行国际财会标准制度,将经营状况的一切信息彻底公开,接受国民及国际社会的监督。
(二)推迟养老金的支付年限
为了缓解人口老年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推迟养老金的支付时间,具体方法为:将养老金的领取时间逐渐推迟到65岁,每3年提高1岁,男性从2013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女性从2018年开始到2030年结束。这一改革将有效的减少养老金支付的数量。
(三)扩大保险基金的来源
在养老保险金财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日本首先将加入养老保险的年限由以前的25岁降低到20岁,延长了养老保险金交纳时间;其次,扩大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基数,即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同时纳入保险金交纳基数;再次,对在职老年养老金也做了修改,规定在职养老金的对象包括65—69岁的公司职工,这些人也要交纳保险金;与此同时,加大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负担率,从原来的1/3提高到1/2。
(四)推行老年看护保险制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随着人口老化的进展和子女的
Ⅳ 为什么日本的养老金叫年金啊,是按年发的吗
年金是指按月发放的,之所以叫做年金,是因为在年龄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年龄之后,每月按一定比例发放年金,年轻的时候交的年金越多,年老的时候得到的年金也就越高。所以不同的人,所得到的年金也不一样。另外,日本的年金有好几种,如:厚生年金(日本全国性,各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在职人员);县民年金(日本各地方政府,当地财团法人等人员),共济年金(各企业工会,劳动组合,各行业协会等),国民年金(外籍在日人员且予计在日本居住一年及一年以上者)。
以上仅供参考
Ⅵ 日本公务员工资在日本社会什么水平
是Koumuin还是Yakuin?
Ⅶ 日本的公务员究竟是不是金饭碗
刚那么多干嘛,现将中国的公务员考上再说吧。
Ⅷ 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日本公务员的抄权利主要是:袭有权及时得到相应的报酬和福利;有权得到发挥和提高其能力的机会;除法律或人事院规则所定事由外,公务员不得受到违反其意愿的强行降职、休职和免职;有权向人事院提出申请,要求上级改善工资报酬和其他一切工作条件;公务员受到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处分时,有权要求查阅处分说明书,不服者有权向人事院提出申诉;职员工作相当年限后,因伤、病退职或因公死亡之时,有权得到养老金和补助金。公务员的义务主要有:必须为公共利益竭尽全力、专心致志地工作,必须遵守法令和忠实地执行上级命令;不得和公众一起罢工、怠工和搞其他争议行为或者降低政府工作效率的怠慢行为,不得策划、合谋、唆使、煽动上述行为;不得利用法令赋予的任命权或雇用权同国家对抗;不得泄密;除法律和命令有规定者外,不得兼职;兼职者不许另取报酬;不得为政党或政治目的谋求或接受捐款及其他利益,或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这些行为,除行使选举权外,不得搞人事院规则所禁止的政治行为;不得兼任私营企业的负责人,顾问或评议员,不得自办营利企业。
Ⅸ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础养老金(也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版民都有义务加入基础养权老金,做到“全民皆有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日本又在国民养老金的基础上设立了以企业在职人员为对象的厚生养老金和以公务员为对象的共济养老金。
由于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存在,个人缴纳的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是逐年递增的。据厚生省估计,在职人员应缴纳的保险费在其工资收入中所占比例每5年提高5%,到2025年将达到34.3。
日本女性和男性退休年龄一样,目前同为60岁。政府在支付退休养老金时考虑到了物价和工资的增长因数。除了基本部分外,养老金中还包括了随平均工资上升而附加的“工资变动”部分和随物价上涨而附加的“物价变动”部分。
就目前而言,一对老年夫妇只要他们在退休前缴足了公共养老金保险费,每月就能领到金额为23万日元的养老金,折合人民币19000元,相当于一个在职员工平均月收入的80%。
Ⅹ 日本公务员待遇多少
一、日本国家公务员工资的提薪机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其来源是一般会计的税收即企业和国民缴纳的税金。为使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纳税人的收入保持合理的差距,既确保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又得到国民的理解与支持,日本政府自1948年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成立隶属于内阁的“人事院”以来,就一直以“人事院劝告”的方式来制定或修改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所谓人事院劝告,就是人事院每年都要进行生活费调查和工资调查,并比较国家公务员与私人企业职工间的工资差距,至少向国会和内阁报告一次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情况,如果人事院判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必须增减,就要同时向国会和内阁提出劝告,劝告经国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各类职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工资差距
2007年,日本国家公务员的人数、平均年龄、平均工作年限与月均工资如表2所示,从中可以看出,日本公务员人数286617人,平均年龄为41.4岁,平均工作年限为20.2年,月均工资为401665日元,基本工资342804日元,各种津贴58361日元。
从国家公务员各类职务的情况看,指定职务(事务次官、内阁直属局局长、实验所所长、研究所所长、医院院长、疗养院院长等)的工资最高,其月均基本工资为900476日元,月均合计工资为1023503日元;以下是特定任期职务(按规定日期担任需要具有高度专业知识或远见卓识的官员)的532585日元和604372日元,医疗职务1(医师和牙科医师等)的475185日元和705934日元,教育职务1(大学教职员)的445226日元和490535日元,研究职务(研究人员)的411394日元和550400日元,教育职务2(高中和中小学教职员)的405706日元和451505日元,海事职务1(船长、航海师、轮机长、机械师等)的404104日元和486302日元,税务职务(税务工作人员)的385575日元和448303日元,公安职务2(检察厅、公安调查厅、少年教养院、海上保安厅等的公安人员)的360888日元和417115日元,专业性行政职务(动植物检疫官、专利审查官、船舶检查官、航空交通管制官等需要特定知识或技能的官员)的356435日元和427497日元,公安职务1(指警官、皇宫护卫官、入管局警官以及刑事的警官等)的332446日元和379710日元,福利职务(残疾人福利设施、儿童福利设施的职员)的330909日元和373259日元,行政职务1(担任行政职务的官员和办事员)的325724日元和383541日元,海事职务2(一般职员)的320792日元和368843日元,医疗职务2(药剂师、营养师等)的319906日元和368066日元,行政职务2(勤务员、警卫、司机、话务员蓝领工作人员)的287094日元和320514日元,医疗职务3(保健师、助产师、护士等)的286346日元和320534日元。
在上述职务的工资中,指定职务的月均固定工资和月均合计工资分别相当于医疗职务3的3.14倍和3.19倍,即最高最低工资的差距按基本工资计算为2.14倍,按月均合计工资计算为2.19倍。这一最高最低工资的差距除职务的决定性因素外,与各种职务承担者在学历与性别方面的差别也有很大的关系。根据表3 的统计,指定职务担当者中的大学毕业生占96.0%,其中研究生占24.5%,明显高于医疗职务3的17.9%和0.4%;指定职务担当者中男性占82.5%,更是大大高于医疗职务3的8.7%。
从各类职务承担者的情况看,其在平均年龄和平均工作年限方面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其中的低工资者甚至是平均年龄大、平均工作年限长。例如,行政职务2的平均年龄为48.8岁,平均工作年限为28.3岁,其平均年龄明显大于专业性行政职务的41.7岁和行政职务1的40.7岁,平均工作年限明显长于专业性行政职务的19.6年和行政职务1的19.5年。尽管如此,专业性行政职务的月均基本工资却分别相当于行政职务1的1.09倍和行政职务2的1.24倍。因此,其间的工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不同的职务性质以及其对学历和性别的要求所决定的。首先,从学历构成看,专业性行政职务中大学毕业生占50.6%(其中研究生占18.1,下同),大专毕业生占36.9%,二者合计占87.5%,相比之下,行政职务1的上述比重分别为48.2%(3.9%)、12.7%和60.9%,行政职务2则只为4.9%(0.0%)、7.0%和11.9%。其次,从性别方面看,男职员专业性行政职务占86.7%,行政职务1占84.3%,都明显高于行政职务2的71.5%。
三、行政职国家公务员的月薪等级与工资差距
日本行政职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月薪分为11级,每级最多有32个俸号(主任级),最少有15个俸号(课长、部长级),每个等级、俸号的月薪额如表4所示:
1、2级对应的职务是科员(含国家和地方),其中,1级科员的起点工资是1级2号的137300日元,最高是1级16号的1928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40倍;
2级科员的起点工资是2级2号的174200日元,最高是2级19号的2507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44倍;
3级对应的职务是主任(含国家和地方),其起点工资是3级1号的188500日元,最高是3级32号的3263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73倍;
4级对应的职务是股长(含国家和地方),其起点工资是4级1号的223600日元,最高是4级28号的3756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68倍;
5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政府所属机构与都道府县的股长和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的课长,其起点工资是5级1号的241600日元,最高是5级26号的3935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63倍;
6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的股长、政府所属机构的课长助理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的课长,其起点工资是6级1号的262600日元,最高是6级24号的4296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 64倍;
7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与政府派出机构的课长助理、都道府县的课长和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的部门首长,其起点工资是7级1号的282500日元,最高是7级22号的4404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55倍;
8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的课长助理、政府所属机构的课长、都道府县和和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的部门首长,其起点工资是8级1号的304400日元,最高是8级21号的4655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53倍;
9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的室长、政府所属机构的课长、都道府县的部门首长,其起点工资是9级1号的340300日元,最高是9级18号的5030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48倍;
10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的课长、政府所属机构的部长和都道府县的部门首长,其起点工资是9级1号的380200日元,最高是10级15号的5275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39倍;
11级对应的职务是国家机关的部长和政府所属机构的部门首长,其起点工资是11级1号的430100日元,最高是11级15号的597300日元,最高工资相当于起点工资的1.39倍。
从上述最高最低工资的比较看,11级15号相当于1级2号的3.13倍。
参考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ed126f0100dbh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