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贵州省养老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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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来养老保险中出现的问题
经过多年改革,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具雏形。但是,由于国力所限,加之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表现在如下方面;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日益加剧,人口老龄化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了越来越重的压力。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在步入工业社会后才会出现老龄化,且老龄化速度较慢,我国则在工业化中期的起始阶段、经济建设资金需求集中的情况下便进入老龄化,使资源配置陷入困境。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0年60以上的人口比例,亚洲平均为6.8%,我国为8.9%。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期,到2026年这一比重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而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平衡方式在我国人口老龄化到来时,会造成资金需求的积聚增长,社会负担加重,对国家财政的稳定非常不利。
1、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明显过窄,社会保险的基本定律之一是大致法则,只有当覆盖范围最大时才会最强,目前,就全国而言,除国有,集体企业基本覆盖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以及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围外,还有政府机关的公务人员至今没有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的老年保障问题也尚未解决,这一问题不解决,社会保障关于权利保障、普遍性、平等性等基本原则就没落实,部分公民仍未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权益。
难题之一:个人帐户出现“老人”无帐户,“中人”帐户资金严重不足,而“新人”帐户给了“老人”,出现了空帐现象。
在总结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践,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政府选择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积累式筹资模式,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是理想的。国家规定,个人帐户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建立,且企业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20%。个人缴费年不得低于4%,最高不得高于8%,到达退休年龄后,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养老金的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月),然而,目前转轨面临的尴尬局面,却是“老人”无帐户,更无资金积累:“中人”个人帐户上资金严重不足,个人帐户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仅仅是视作个人缴费的年限而没有资金累积,“新人”帐户实际运作中现付给了现在的老人,帐户实际上是个“空帐”。显而易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偏差带来的空帐,使得养老保险的运作仍然停留在现收现付上,目前全国三分之二的省(区)养老保险的确保发放面临困难,“统帐结合”的改革目标模式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
难题之二:养老保险基金单一的来源渠道和单一的投资渠道,使目前基金的筹集与增值方式在日益增长的养老金支付面前显得无能为力。
目前,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主要是企业缴费,而企业缴费的大头又来源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包袱沉重,停产、半停产和破产企业增多,相当于一部分企业在交纳养老保险时。同时承担着“新人”退休费的支付,在这重负之下效益较好的企业缴纳积极性也受到严重挫伤,使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上面临如下态势。
1、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职工人数连年下降,且降幅逐年增加,而离退休人员人数连年上升,且升速加快。
2、根据有关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目前只限于投资于国债和存入银行,表面上看,这种投资是安全的,而实际上却存在着贬值的风险。一是从1997年以来,我国连续多次下调利率,使存入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很难保值,更谈不上增值。二是国债现券的收益率也在逐渐降低,养老基金投资于国债也会面临亏损。
难题之三: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不完善使现实的养老保险运作面临困难境地。
1、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市地社会保险机构目标利益的非一致性,使得省级统筹的运作苍白无力。
按照国家规定,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了省级统筹,但是运转的效果却十分不理想,由于目前市地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然隶属于地方管理,地方政府的利益必然是市地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首选目标,而省级统筹的目标则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地方、各行业部门之间利益,这就出现了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目标利益的一致性,出现了省级统筹应承担责任与其应具有权利相脱节,出现了地方和行业一致对付省级统筹的困难局面。
2、日益膨胀的社会保险工作业务,使现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承载。
随着行业统筹下放到地方和地方企业实行省级统筹,加上失业保险的重新定位,医疗保险改革启动,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保合一,省以下各级社会保险业务与现实弱小的社会保险机构载体形成的矛盾愈来愈突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形成小马拉大车。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不能及时到位;使养老保险在运作中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需经费改由财政核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运行的结果是一头卡死了,经办机构不再提取管理费。而另一头财政拨付给经办机构的经费却严重不足,这一现象严重挫伤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积极性。
4、现行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严重滞后,使养老保险在运作中缺乏科学的决策基础。
养老保险的深化改革,特别是社会统筹和职工个人帐户、以及省级统筹的实际运转。使养老保险的信息量急剧膨胀。客观上要求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而实施更高一级管理需要拥有数据完备,信息共享、反应快速、计算科学的管理手段和辅助决策手段;从目前情况看,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信息系统的建设远远难以满足养老保险业务处理与管理决策的要求。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更需要人才的准备。
三、根本问题是做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
(一)建立一个以基金制计划为核心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
在上述思路下,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将主要由两大层次组成:基本层次是面向“老人”的基本养老金计划,以现收现付的方式进行融资,按规定发放。现阶段,由于“老人”还是退休者中的大多数,因此这个计划还要占据较大的比重,但长期看,只要这个计划的覆盖面不再扩大,那么它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萎缩,从而把养老金制度的主干部分置于第二个层次的基金制计划;在这个过程中,基金制计划可以适时引入更多的子计划,如旨在增加投资回报的增值投资计划,旨在进行有限的收入再分配的填补计划,等等。在第二个层次之上,也可以再建立第三个层次的自愿储蓄养老金计划,以及鼓励个人购买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等等,作为以上两个层次的主要计划的补充。
在统一制度中,对于制度实施时已经退休的职工已有一定工龄的职工和实施后新加入养老保险的职工有不同给付规定;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和“中人”过度办法。年支出的估计需要分别估计“老人”支出,“新人”支出和“中人”支出。“新人”支出在1998年新参加工作并加入个人帐户养老保险的职工退休后才会发生,“中人”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度性养老金三部分。其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新人”同,过度性养老金体现“中人”在新制度实施前积累的养老金权利的兑现。
1、“老人”支出
在新制度实施时已退休的职工,以过去制度的规定给付退休金。过去制度以一定的养老金替代宰规定给付水平,同时根据工资和物价作指数化调整。某年某一年龄上“老人”的人均支出等于该年这一年龄上“老人”在退休当年的年工资与制度规定的养老金替代宰之积,并在规定的退休金调整指数下调整。加总所有年龄上的老人支出就是“老人”总支出。
2、“中人”支出
“中人”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度性养老金三部分。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的累计额一次性退还其受益人,其中,基础养老金是退休时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根据1996年社会平均工资,在假设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卑下,可以估计出今后各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年隔热买帐。年个人帐户养老会个人帐户的累计额根据一定的缴费率和缴费工资基数,在假设的个人帐户累计利率下估计。
“中人”过度性养老金采用调整替代宰和指数化调整,指数化调整为原劳动部推荐使用。
指数化调整方法
过度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系数
“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
指数化月缴费工资:“中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缴费工资指数
缴费工资指数:退休前各年缴费工资在社会平均工资中的比值之和/缴费和视同缴费年数
3、“新人”支出
按照统一方案,“新人”退休金支出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养老金测算方法与“中人”相同。“新人”人数根据人口预测,参考世界银行的预测结果估计。
(二)养老基金要成为资本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
拥有足够的投资工具,是这样的养老基金会能够存在和发展下去的一个重要条件,即使基金的投资组合完全是由基金董事会自主决定的,那么,国债也将是二个基本的投资工具,因此。更具意义的将是讨论养老基金应该持有何种股票以及如何持有。
在进一步讨论国有股转化这种办法之前,我们还是先来探讨一下基金是否可以通过直接入市的方式来增加融资,这本来不应称其为问题,但事实上,以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滚存节余,即使全部投资于股票市场,那么恐怕要有数倍的回报率才能弥补现在的养老金负债。在这样的压力下,实际上很难保证基金会自觉地成为一个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所以,在入市之前,养老金基金还是要有一个能够承担起一定风险的资本规模,而增加其资本规模的途径是增持国有股。所以;我们为养老金基金持股所设计的步骤是,首先以增持的国有股实现基金资本的扩充,使其具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尔后通过国有股上市流通,带动保险基金入市。
第二个主要的条件是,养老金基金要有专业的托管机构去管理其投资。因此,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要指定一批托管人,使他们具备托管养老托管基金的法定资格,由于在基金会和托管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政府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通常要对基金托管人实行严密的监管,这种监管通常是以托管法为法律依据的,在我国现在还没有这样一部基金托管法,因此需要制定和实施这样一部法律。
接下来的问题是现在有哪些机构将来可以成为养老基金的投资托管人,在目前的基本养老制度中,政府规定基金要以财政专户存于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所以,这四家银行在担当着与托管机构类似的角色,但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托管机构。如果银行要成为真正的基金托管机构的话,那么,他们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商业银行只能分业经营的原则。
其他有条件成为托管机构的还有保险公司、证券机构以及目前仍处于幼稚状态的本土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如果我们不把目光局限于中资金融机构的话,那么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来托管养老基金,也可以列入考虑范围之内。我们认为,上述各类金融机构,将会成为孕育未来养老基金托管人的母体。
(三)市场化导向:竞争性和价格机制
从完全市场化的角度出发,我们自然会想到让养老基金会自行决定养老金的缴费率。从原理上讲,当养老金制度达到一种稳定的状态时,是能够形成一个均衡价格的。
为了保证实现这样一个均衡价格,基金会的制度必须是竞争性的。在现实条件下。建立这样一个竞争性的基金制度的真正困难恐怕不在于能否建立起多个基金会——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是肯定的——而是在于缴费和收益能否在不同的基金会之间自由的流动,流动性不足将会成为建立竞争性的养老金制度的最大障碍,而且,这个障碍在短期内恐怕难以克服。
上段论述的现实依据是,目前的基本养老金制度应当是实现了省级社会统筹的,假如我们以养老金基金会的建立成本最小化作为首要的选择的话。那么,在省级层次上成立基金会,应当说是选择了新旧制度之间距离最近的两个点架起对接的桥梁。然而,依附于行政架构的养老金基金会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者。如果这个问题放在一个省的内部来解决,理论上难度会稍微变得小一点,但又有两个新的问题却会随之而来:一个是,实际上或许没有几个省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严格符合相关规范的竞争性养老基金会;另一个是,迄今为止已经实现了的省级统筹将会前功尽弃。两相对比,基金会还是要在省级规模上建立更为合适。这样问题就集中在如何把现有省级统筹的基本养老基金改造为最终能够导致基金的竞争模式。
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个步骤是,各个基金会选择自己的托管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取得因会而异的投资回报率;第二个步骤是,政府的社会保障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法律部门对各个基金会的会计(特别是其中的管理会计、审计、信息披露以及个人帐户的计帐等各个环节实施统一的规定;第三个步骤是,政府的社会保障监管机构制定规定缴费率(养老金价格)的上下限,但是把缴费率具体决定权交给基金会,这就引入了竞争机制;最后一个步骤是,任何一个基金会都对其他基金会的会员开放,最终启动竞争。
在这样一个架构的基础上,养老金基金的缴费辜和收益率最终会稳定在某一个水平上,这将是由市场决定的竞争性价格和受益水平。当然,这里并没有包括管理费用;决定管理费用水平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即要有一个竞争性的托管人市场,政府只负责决定管理费用率的上限,认定托管人的托管资格,对托管人进行外部审计和监督,把对托管基金会的选择权交给基金会,假如这个构想能够实现的话,那么养老金基金的缴费率(包括托管费用)将是由市场决定的竞争佐价格。如果养老金的受益水平与市场决定的缴费率是精算关联的,那么受益水平不足或过度的可能性在此也会消失。
如果把本文所设想的养老金制度和其他国家的作一个类比,我们的设想在制度整体上应该类似于智利,而基金这个层次上则要类似于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设想之可行性的关键在于这些基金会是否真的能够建立起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并不取决于组织架构本身,甚至不取决于养老金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是取决于这个制度以外的东西。这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因素:第一个方面是政府能不能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处理好它和基金会的关系。这不仅是指政府机构是否具有处理好这种关系的思想和政策准备,现阶段来说,更重要的恐怕已经是是否具有处理好这种关系的技术准备。第二个方面是涉及到养老金制度的各种既得利益能否大致达成一个平衡,第三个方面则是管理机构是否具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从整体上提高管理的组织效率和技术水平。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在理论准备严重不足,方案论证很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启动的。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关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目前最为急迫的还是要设计一个综合考虑长期效应和短期效应、实现收入再分配和支持经济增长、培植制度本身发育和产生正的外部效应(至少是不产生负的外部效应),以及兼顾养老金制度改革与配套性制度成长的整体方案,切不可为了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而使本已明确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正确目标变得模糊不清。
Ⅱ 贵州省缴纳养老保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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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后,可以多收入多少,真的没有确切的答案。因为养老金的支付是终身的,能领多少养老金是由参保人的生存时间决定的。
一定要算经济账,可以说缴纳养老保险一定是赚的。因为除了个人缴费以外,社保基金的筹集,还包括集体资助,政府补贴等几方面。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资料来源:
Ⅲ 贵州省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是多少钱一年
1,如果您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你的工资为基数支付的总金额8%的养老保险支付内个容人提取物的比例。收到由地方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社保局规定的工资基数,提取支付。2,如果你是当地城镇永久性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支付最低缴费基数,也可以超过香港平均每月工资不足年的高工资基数的300%。点击好评,是对我最大的鼓励!祝你事事顺利。
Ⅳ 贵州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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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于2015年3月30日公布了本省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具体细则,具体如下: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8号
各市、州、县(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黔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现就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
2.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5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5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1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3.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5年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15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四、从2015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员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60元,退职人员月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调整为535元。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0日
Ⅳ 贵州省养老保险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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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是以当地当年社平工资数额,为基数换算的,因此不知当地社平工资(社保缴费基数)、不知你如何选择缴费比例(档次),是不会知道应该缴费多少的。
Ⅵ 贵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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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就是以你上一年的工专资总额为基础属,按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间衡量确定的数额.也就是说缴费基数要确定的数额占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是底线,300%是上限.缴费基数要看你的工资水平了,小于60%的要按60%算,大于60%小于300%的只要在这个区间内就可以了(交的多以后得的就多),大于300%的按300%交.确定完基数再乘以养老保险的费率就是你交的的保险金额了.
后面基数栏的这些数就是你在乘以保险费率前的数额.再乘以相应的保险费率就是你所交的保险金了.
Ⅶ 贵州省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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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及领取条件
一、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1.16周岁以上(不含学生);
2.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二、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可自由选择;
2.集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
3.政府补贴:政府需对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年30元。
4.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三、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标准
1.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每人每月55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标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发放。若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依法继承。
四、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年满60周岁;
2.未参加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有农村户籍。
2017年省各市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1.已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市内的无社会保障的农村老人都能享受到补贴,目前,市农村老人均已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
2.台州椒江残疾人养老保险全覆盖
台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保险的城乡非低保三、四级困难残疾人,可统一领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100元。
2017农村养老保险新变化有什么
普惠式养老金
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以参保的人群是年满16岁(不含在校生)、未介入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农村住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介入新农保。目前新农保试点已实行,处于新农保试点地域并已介入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调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本养老金,预计在2017年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缴纳流程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农村有户籍的晚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缴费尺度划分的类项可就多了,现今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以及500元5个档次,各地农村情况不均一,处所可以按照显示环境增设缴费档次。依据该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国度依据农村住民人均纯收入增添等环境当令调解缴费档次。
另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缴费补贴为30~220元。
养老金有两个部门构成,一是基本养老金领取额,二十小我私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关于养老金的发放和领取,确定的基本养老金尺度为每人每月55元,另按照现实环境进步基本养老金尺度发放。
养老金发放流程
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使“老有所养”,新型农村养老政策相对于“老农保”还是好处多多。
Ⅷ 贵州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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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版
2、社保缴费比例一般如下:权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3、缴费基数按个人工资水平(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范围)来确定,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
假如缴费基数2000,那么养老,个人出2000*8%=160,单位出2000*20%=400,其它照些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