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亡在已经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以同时享受正常死亡的安葬费吗
所谓正常死亡,是因病死亡,因病死亡和因工死亡是不同的死亡待遇标准,工亡回职工近亲属享受了因工死亡待遇答,不可以在享受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待遇!为何不能享受,很简单的道理,因工死亡不是因病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② 公亡父母都有退休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应该怎么给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回资的一定答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楼主您所提的情况,不属于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情形,不能够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
③ 工伤抚恤金会跟养老金同步调整吗
工伤抚恤金会跟养老金可以同步调整。
一、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在职工版工亡权时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不属于劳社部令第18号规定的供养亲属人员范围。
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当期核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而实行补差的地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的次月起停止补差,供养亲属原已领取的补差金额不退回,且不再参与后续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从开始领取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金的当月起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本人自愿选择保留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参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
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四、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中,已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同时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次月起停止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
④ 工伤死亡抚恤金、配偶养老以及社保有冲突吗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回亲属,是指该职工答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如配偶本人有养老金不属于供养范围,没抚恤金。
⑤ 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城镇职工养老金能不能同时领取
1.职工养老复保险中的个人制账户的余额是属于职工个人的财产。未到退休而死亡。其财产可以被继承;
2.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家属的补偿,与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发生关系和冲突;
所以。可以同时领取,或先后领取。
⑥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能否享养老保险
什么意思?
一次性补交社保,然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如果是这样的话,抚恤金肯定没有了
⑦ 工伤死亡配偶养老抚恤金和社保冲突吗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回职工供养亲属答,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如配偶本人有养老金不属于供养范围,没抚恤金。
⑧ 关于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问题
【1】抄抚恤金不是遗产。
【2】父亲的抚恤金,是父亲去世后,
对父亲生前还在抚养的人一种经济补偿。
【3】父亲生前抚养自己的妻子,
自己的父母,还有未成年的子女,或者还有其他人。
【4】如果父亲生前扶养的人只有奶奶,奶奶有资格得到父亲的抚恤金的。
其他兄弟姐妹不是父亲的被扶养人,是不能得到父亲的抚恤金的。
⑨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回职工本人工资的答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