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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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农村不断发展的趋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在逐年发生变化,以更好的满足当代农民的养老保障需求。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
一是社保的筹资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的旧模式很保守,说白了,就是农民自己储钱过日子。但现在不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多了两大主体的支持: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在新缴费体制下,农民收到的保障是个人、集体、政府三方的补助。这种养老力度就强大多了。
二是账户与以前有区别,现在的新农保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基本养老属于国家直接补贴,个人养老则由地方负责。
三是大大改善了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
⑵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大家都有什么看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为了保障农村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行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⑶ 去养老院的感想 1000字以上
上个学期的小队活动,我们小队活动去好几次了敬老院,和老人们谈谈心,聊聊生活上的一切事情。
我们来到长桥四村的养老院里,院里能看到的是洁净的庭院内绿树成荫,老伯伯婆婆有在树阴板凳上谈笑的,有在自家房里看电视的,还有的在晒太阳。他们都静静地享受着这一切。那里没有喧嚣,有的是鸟鸣虫叫。
他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关心。他们乐于享受他们那自由闲适的生活,也乐于和慰问团体交流心声。敬老院的老人虽然年纪大了,有的还生活不能自理了。但是他们有一颗坚强的心。
来到敬老院后发觉老人们很可爱,我们会问他们“你的子女来看你吗?”或是“你们觉得这里的菜好吃吗?”之类的话啊。他们有的笑而不答,有的则笑嘻嘻地说“好啊,好啊,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啊!”等等。
我们还在敬老院里还用上海话和老人们交谈,他们很是高兴。我们还看见一个老奶奶,她是信佛的,我的奶奶也是信佛的,我便和她讨论了起来,什么“你信佛几年啦?”,“你去过哪些寺庙啊?”,“每年都去烧香拜佛吗?”等等。在我们和她说话时,她正在用纸折“金元宝”,我们就帮她一起折,虽然刚开始还有点生疏,之后就渐渐会折了,我们还帮她整整折了一大袋呢!我们都很快乐,因为我们能帮他们做到也就是这些。平时能够多帮助帮助老人们的卫生问题,这样也是为老人的健康做铺垫。帮助老人我们开心,老人快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辛苦了一辈子,他们养大了父亲和母亲,没有他们,便没有我们的爸爸妈妈,更没有我们。所以,我们应该孝敬他们,对他们特别讲礼貌。 我们应该尊老爱老,尽力去帮助老人干点什么,行动起来吧!让这些辛苦了一辈子的老人,让他们的晚年过得快乐一些。在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现在的社会敬老院特别多,说是“敬老”“敬老”,但是有多少人会去“敬老”呢?有多少人会去敬老院看望老人呢?周立波说的好:“每次在学雷锋日的时候会有很多人会去敬老院。有一批人去敬老院帮老人洗澡,那些老人们原本是很开心的,可是又来了了一批人,又洗了一次,又来了了一批人……就这样重复。”唉,现在的社会真是太……
只要细细地品味,就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流动,就会体会到难以名状的快乐,看到的每一个笑脸,听到的每一声问候,都是世上最美丽的语言。想要别人关爱你,首先要学会关爱他人,只有这样,就更能体会到人间的冷暖!
⑷ 围绕农村养老问题 500字的论文 无限追分
农村老年人作为我国社会一个特别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解决好他们的晚年生活,一直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农村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家庭对农村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养老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年轻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措施,以此来改善我国农村养老问题。
家庭养老养老保障制度人口老龄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养老存在问题分析
(一)家庭养老为主,农民对社会养老认识不足
受我国古代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不仅具有深厚的社会心理与舆论基础,更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据有关部门调查估计,在1000名被调查了解的老年农民收入来源构成中,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占79.68%,子女供给占12.4%;在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方面,日常生活照料方面主要依靠家庭的占97.6%,感情抚慰方面主要依靠家庭的占92.8% 。可见,在农村,家庭养老仍处于主体地位。与此相对比,农民对社会养老模式缺乏了解和认可。
(二)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难度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随着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且增长速度快。虽然老年人的寿命在不断延长,但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6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都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然而,传统的孝道思想在现代生活理念的冲击下,逐步丧失了对子女赡养老人的约束力。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涌向城市,这一切必将使家庭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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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简要谈一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势与不足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综述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08-16 10:39:00 ] 作者:未知 编辑:studa20摘 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推行十多年来,在实践上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理论上也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这些文献研究的焦点问题,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等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分析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今后的发展能起到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占总人口约7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为了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我国政府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1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区保障作为替代。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帐户养老保险体系。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对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逊 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 9.9元(王国军2000),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 2000);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00)。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 (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元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 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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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对于养老两大问题的感想600字
养老不需要太多的感想,只有一句话。
有钱逍遥自在,没钱苦难来临。
提前给自己做好准备吧!
⑺ 如何看待农村养老问题求解答
时事评论背景: 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目前农村养老、医疗都缺乏必要的保障,而能否妥善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 时事评论观点: 农村家庭养老方式转变及制度保障不健全 我国农村历来基本实行的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然而,随着我国正在发生的急剧社会和经济变革,家庭养老正受到来自计划生育政策,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子女减少,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变化,流动人口增加以及价值观念变化等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其功能日趋弱化。制度保障不健全或缺失。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长期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的 边缘,政府对农村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
巩固并完善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 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是老年人的最佳养老模式。就老人而言,居住在家里,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根据自己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饮食起居,保持原来的生活节奏;另一方面老年人可以通过照料孙辈、简单的农业生产等方式在家庭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得到心理上的认同感。政府应该促使家庭养老由传统的道德软约束转变成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使家庭养老逐步由“伦理型”向“伦理型+法律型”转变:加强道德建设和思想教育,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对善待老人的家庭,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奖励,提高子女赡养父母的自觉性;依法打击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虐待老人的恶劣行为,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和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同时对部分由于子女残疾、失业等原因而无力赡养老人的家庭,当地政府和有关社会组织在就业、救济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最后,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和改善农村家庭养老状况,将家庭养老由道德层面上升为制度层面。
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社会养老保险 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措施。根据我国农村当前的现实,应该逐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推进的过程中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
在条件较好农村可以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缴费为主、国家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制度等一系列条件的前提下逐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在条件差的地区,政府要调整财政分配格局,政策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在欠发达地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其次,完善社会化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以确保能应对因突发灾害造成的养老困难以及无子女老人的养老问题。
⑻ 在农村田园生活是怎样的体验适合养老吗
现在社会发展进步抄快了,在部分农村生活,显得安静优雅。养老是很适合的。而且已经产生了田园养老模式了。
田园养老
田园养老是以农业田园环境为依托,结合当地山地、森林、温泉、中草药等各种养生本底,与农业生态种植、绿色度假居住、传统农耕文化体验相结合,打造最为自然健康的养老生活方式。
益养老平台认为,农业是田园养老的重点资源
农田、农耕、绿色农作物等为养生养老人群提供了在田间耕种、收获果实的成就感,农耕文化的体验使其感受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而重点的绿色养生餐是食疗康复的关键。另外,田园一般都具有适合养老的地形,如避暑山地,丛林、温泉等养生资源,空气清爽,水质优良,具有鲜明的养老资源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