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金可继承,不充公依据何法、何条如何继承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⑵ 人死后养老金余额会被充公吗
不会。
规定当事人死亡,其养老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
⑶ 如果去世后,养老金余额会被充公吗
这个是对于政策的理解错误参保人去世,无论是退休前、后,其养老保专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属(本息合计)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同时社保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并不存在充公的说法欢迎追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⑷ 养老金交够15年,领了2个月去世,剩下养老金怎么办
今天就来讲一下,对于去世以后,剩下养老金怎么办?能不能领取?
虽然很希望可以一直领取养老金,但是人生总是有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家属一定要了解自己可以领取的权益,这样也可以减轻很多生活的压力。不过还是希望大家都可以健健康康的,一直领取养老金下去。
⑸ 也来说说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充公"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养老金是按平均75岁左右计算的,寿长的多拿,寿短少拿,这是保险的本质,能让多数人受益,老有保障,不存在不公平。只要尽快解决多规制保险制度,除个别低收入群体外,让大家按缴费比例享受相同待遇,就公平了。
⑹ 去世后养老金充公还有天理吗
这个是对于政策的理解错误
参保人去世,无论是退休前、后,其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专额(本息合计)由继属承人全额继承,同时社保发放丧葬费、抚恤金,并不存在充公的说法
欢迎追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⑺ 退休后去世养老金充公公平不公平
中国的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
⑻ 放弃中国公民身份,养老金一次性拿回时,单位缴纳部分是否充公
您好!根据我抄国的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一次性取出养老金时,只能取出个人缴交的那部分(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单位缴交的那部分(相当于工资总额的20%)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筹使用。谢谢阅读!
⑼ 人大代表去世剩余养老金充公不公平
公平是相对的,如果所有人的养老金都足额发放,那么社保就失去了调解收入的意义
社保本身的目的是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