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和自己交 的养老保险钱存到哪了,能取出来吗
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是取不出来的。要达到退休年龄满十五年才能办理退休,按月发放退休养老金,
2. 我们的养老金交到哪里去了
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 巨大的养老金缺口让国人愕然,我们缴纳的养老金到哪里去了? 众所周知,现行的养老金制度规定,由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则进入公共账户,被统筹使用。我国城镇职工保险始于1991年,当年开始进行养老社会统筹的试点。也就是说,1991年以前,我们没有养老金制度,退休职工领取的是退休工资,如果所在单位破产倒闭,退休工人则失去退休金保障。 1997年,中国接受了世界银行的建议,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多支柱模式,建立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但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的状态。也就是说我们缴纳的养老金,被国家统筹了,支付给了别人。为了弥补账面亏空,就只能继续收取未来劳动者的养老金,这样才能平衡养老金账户。 社会保险制度发源于19世纪末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之手,但是,近来《经济学人》、《华尔街日报》等世界知名媒体开始质疑养老保险制度,直指其为庞氏骗局或老鼠会。而早在199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米尔顿·弗里德曼就将社保斥之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庞氏骗局",实际上就是借新钱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
3. 养老保险单位给交了那么以后怎么领哪里领
养老保险要交满抄袭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去劳动局申请办理退休,审批通过后由社保局计算退休待遇金额,再由劳动局复核,通过后由社保局发放退休存折,社保局每月把退休费准时打入存折中。你拿存折到银行取钱就行了。
4. 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门到哪里去了
根据国家的规定,参保人个人缴费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回养老保险,其中个人答账户划入8%,其余的12%作为统筹资金,由社保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统筹使用。
虽然是不属于你个人账户,但是这个资金,你依然有获得的权利,但是要根据国家政策来分配给你,你退休之后,个人账户只占你退休金的一部分,并不是你退休金的全部,很大部分是由统筹资金来支付的,例如你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及各种调节金等等。
在你退休之后,每年调整的退休金增加的部分,发放的取暖补贴部分,个人账户领取完毕,参保人依然存活需要继续发放的部分,以及退休死亡之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等,都是由统筹资金来支付的,当统筹资金不足时,国家会给予补助兜底。
很多人误解为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做了贡献,是错误的,应该说全部用在了参保人的身上,并且资金不足时,国家给予兜底解决。
5.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去哪了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5)单位交的养老金最后到哪里了扩展阅读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九条,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单位,均应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或者被撤销以及录用或者辞退在职人员(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和开除、除名等情况)时,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受理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为单位设立养老保险编码,为在职人员设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并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条,在职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终身不变。《养老保险手册》记录在职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和本办法实施后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在职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养老保险手册》随同本人转移。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月全部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5.5%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职人员应当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的计算口径,应当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单位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报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决定。
6.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最后的去向
1,企业缴纳的进的是社会统筹账户,不会进你的个人账户的2,你个人缴纳,如果专按照原来的缴属费标准,你每月缴纳的钱乘以2.5,差不多等于企业缴纳的金额,换成个人缴纳后,把原来的金额+企业缴纳的金额,就是你目前需要缴纳的费用
7. 劳动社会保险 公司缴纳部分都哪去了
公司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是所有单位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后再从这个统一的统筹基金中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
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新农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农保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列支管理费、银行手续费等支出,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或平调。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出外,全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收益全部纳入基金。
(7)单位交的养老金最后到哪里了扩展阅读:
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建设指导意见中指出:“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遵循指导意见,绝大多数新农保试点地区都实施了县级统筹。县级政府负担起了新农保经办、管理、监督的主要工作。
较低的统筹层次导致基金互剂、基金保值增值、参保人员流动的困难。当前处于试点阶段的新农保制度,面临着应该由哪个行政层级来主管,以及需要在多大范围内分散风险等问题,即统筹层次的问题。
8. 养老保险帐户余额怎么没有单位缴纳的部分呢单位缴纳的部分去了哪里如何使用
1、单位缴费,来进入社自会统筹账户了,不过这也是用于养老金待遇的,不必担心。
2、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部分就是由社会统筹账户支出,是占养老金待遇的主要部分。
你只要保证个人缴费状态是正常的就行了。
9. 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去哪了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9)单位交的养老金最后到哪里了扩展阅读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九条,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单位,均应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在设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破产或者被撤销以及录用或者辞退在职人员(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和开除、除名等情况)时,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受理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为单位设立养老保险编码,为在职人员设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并核发《养老保险手册》。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条,在职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终身不变。《养老保险手册》记录在职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和本办法实施后记入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储存额,作为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依据。在职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养老保险手册》随同本人转移。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
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月全部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5.5%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职人员应当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为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的计算口径,应当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单位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报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