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福建省农村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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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养老新政策
1.养老保险开放入门,回允许失地农答民领取
保险金额和城镇职工的养老金相同。
2.基础养老金不用缴费同样领取
年纪达到或者超过60周岁的农民老人,不用缴费,即可领取最低基础保障金。
3.养老保险允许一次性补缴齐全
年龄达到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农民老人可以享受到每个月领取到最多达1200块钱的养老金,只需要一次性缴齐保险费。主要针对没有一次缴齐保费的农民。
4.高龄津贴已公布
所谓的高龄津贴是,年龄越大的人也将获得补贴。那么年龄达到80岁以及8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月将可以领取200块钱的津贴。
5.跨省养老金施行可以转移的政策
在异地打工的农民可以把在当地缴纳的养老金转移到农村老家。
⑵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补交
去当地县一级的社保局就可以补缴的。现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轨。也就是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征地农民只要补足缴费额,就可以像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A档(已取消).
缴费标准(每人):4000元待遇标准(每月):180元
B档 缴费标准(每人):7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250元
C档 缴费标准(每人):10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300元
D档 缴费标准(每人):18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380元
E档 缴费标准(每人):26000元 待遇标准(每月):470元
如果你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想要补缴也是可以的。考虑到参保人员的承受能力,60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标准适当有了降低。每增加1周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到70周岁。补缴后,能领到的退休金大概是1300元上下浮动。
除去取消的A档,目前共有4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加上转轨后的5档,一共9种选择。多缴多得,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选择。
(2)福建省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⑶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原则。
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60%、政禅返府补贴40%;1999年1月1日以后至试点方案实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70%,政府补贴30%;试点方案实施后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农民,个人参保和集体补助缴纳当期缴费标准的80%,政府补贴20%。
年龄不同缴费年限不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确定最低缴费年限不同的是,试点方案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与参保人年龄有着直接关系,分为3个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至男70周岁、女65周岁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以15年计,每增加1周岁减缴1年;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
(3)福建省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弯袭锋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1、退休死亡,埋晌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
(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
(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⑷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由于各地失地 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 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失 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
1、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
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2、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4、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⑸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属于社保还是农保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复属制于社保。
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5)福建省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⑹ 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一般条款如下。
参保对象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养老保险金待遇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⑺ 福州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征地告知书
(编号:2013080号)
江田镇漳流村、友爱村、江田村、克明村、漳坂村;文武砂镇东海村、东岱村委会:
长乐市外文武垦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福北路建设项目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福北路项目建设。
2、征地位置:江田镇漳流村、友爱村、江田村、克明村、漳坂村;文武砂镇东海村、东岱村(四至范围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3、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该项目总征地面积48.1132公顷(合721.70亩,其中旱地120.93亩、果园150.90亩、林地235.97亩、农村道路14.40亩、坑塘水面97.56亩、设施农用地52.86亩、田坎4.84亩、村庄28.59亩、其它草地4.51亩、河流水面3.34亩、风景及特殊用地0.02亩、内陆滩涂2.66亩、沙地4.98亩、裸地0.14亩);其中:
1.江田镇漳流村土地10.9503公顷(合164.26亩,其中旱地10.72亩、林地120.71亩、农村道路7.62亩、设施农用地25.21亩);
2.江田镇友爱村土地3.8954公顷(合58.43亩,其中旱地1.08亩、果园4.32亩、林地42.83亩、农村道路0.83亩、坑塘水面4.14亩、田坎0.05亩、村庄1.45亩、其它草地3.44亩、内陆滩涂0.29亩);
3.江田镇江田村土地5.8372公顷(合87.56亩,其中旱地9.23亩、果园37.13亩、林地4.64亩、农村道路1.26亩、坑塘水面26.93亩、田坎1.03亩、村庄7.34亩);
4.江田镇克明村土地2.3906公顷(合35.86亩,其中林地0.31亩、农村道路0.26亩、坑塘水面32.21亩、其它草地1.07亩、村庄2.01亩);
5.江田镇漳坂村土地3.6262公顷(合54.39亩,其中旱地5.41亩、林地47.94亩、农村道路0.62亩、田坎0.42亩);
6.文武砂镇东海村土地19.2656公顷(合288.98亩,其中旱地89.32亩、果园100.26亩、林地5.60亩、农村道路3.81亩、坑塘水面33.82亩、设施农用地26.56亩、田坎3.34亩、村庄17.79亩、风景及特殊用地0.02亩、河流水面3.34亩、沙地4.98亩、裸地0.14亩);
7.文武砂镇东岱村土地2.1479公顷(合32.22亩,其中旱地5.17亩、果园9.19亩、林地13.94亩、坑塘水面0.46亩、设施农用地1.09亩、内陆滩涂2.37亩)。
4、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该项目征地包干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赔青费)为每亩旱地3.4320万元,村庄及风景及特殊用地3.3万元,园地2.2万元,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田坎、其它草地、河流水面、内陆滩涂、沙地及裸地2万元;总征地费为1683.9447万元(其中江田镇漳流村343.8710万元、江田镇友爱村121.1556万元、江田镇江田村205.3054万元、江田镇克明村74.3330万元、江田镇漳坂村116.5271万元、文武砂镇东海村749.0712万元、文武砂镇东岱村73.6814万元)。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和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349号)要求,现就该项目建设用地中被征地农民有关社会保障内容告知如下:
1、请按照长乐市人民政府长政综[2009]151号文件,关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内容执行,被征地农民以村(社区居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组织参保。在征地告知书公示后,被征地村应根据拟被征地后剩余耕地面积、全村农业人口数量,测算人均耕地面积是否符合《办法》规定,并根据全村农业人口年龄结构、村民选择参保意愿、村财政情况,拟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该项目根据闽劳社文[2007]349号文件中“养老保障必须暂按每征用一亩耕地三万元的标准进行预留”的要求。
3、符合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4、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06]151号),将农村人口(含被征地农民)纳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农民工在城镇企业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你村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村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四、当事人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项目、标准、资金筹集渠道等有异议的,由村委会汇总后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长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复核。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村委会及当事人对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意见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认为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向村委会提出,由村委会汇总,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根据职能向长乐市国土资源局、长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长乐市国土资源局(盖章)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农村失地养老保险政策
农村失地保险每年长不长钱
⑼ 福建省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标准
福建省失地农民保证金应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