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的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分别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工资110%的60%、80%、100%、110%、120%作为缴费基数。长春市2018年一档年缴费8,836.80元,
二档年缴费11,784元,
三档年缴费14,728.80元,
四档年缴费16,202.40元,
五档年缴费17,673.60元。
⑵ 长春养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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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规定,长春市本级(九台区、双阳区按照属地标准缴纳)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上述标准的120%、110%、80%、60%为缴费基数。
(2018年长春市本级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是6137.00)
⑶ 长春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自2017年起,以上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的上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分别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工资110%的60%、80%、100%、110%、120%作为缴费基数。
长春市2018年一档年缴费8,836.80元,二档年缴费11,784元,三档年缴费14,728.80元,四档年缴费16,202.40元,五档年缴费17,673.60元。
⑷ 长春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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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回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答(吉人社办字﹝2016﹞41号)规定,长春市本级(九台区、双阳区按照属地标准缴纳)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上述标准的120%、110%、80%、60%为缴费基数。
(2018年长春市本级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是6137.00)
⑸ 长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专保险基数的上下限属。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分别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工资110%的60%、80%、100%、110%、120%作为缴费基数。
长春市2018年一档年缴费8,836.80元,二档年缴费11,784元,三档年缴费14,728.80元,四档年缴费16,202.40元,五档年缴费17,673.60元。
⑹ 长春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内老保险基数的上下容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基数的20%,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为五个缴费档次,分别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的工资110%的60%、80%、100%、110%、120%作为缴费基数。
长春市2018年一档年缴费8,836.80元,二档年缴费11,784元,三档年缴费14,728.80元,四档年缴费16,202.40元,五档年缴费17,673.60元。
⑺ 长春市社保缴费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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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和年检
附:参保单位如何办社保年检?
2012-02-2409:28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长春市社保局近日向各参保单位下发通知,就201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年检、缴费基数和比例及参保管理等相关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长春市社保局同时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及时到参保分局领取有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新参保单位咋办社保登记?
办理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携带手续:参保单位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档案及劳动合同等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市社保局相关分局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同时应提供《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和《职工人数与工资报表》。参保时未办理《工资基金使用手册》的,须在办理首次缴费或下期报表时补充提供。
办理部门:新参保单位驻朝阳、宽城、南关、二道、绿园、双阳城区和经济、高新、净月开发区的,由市社保局所属分局办理参保登记;一汽集团、四环集团下属单位由一汽分局办理参保登记;驻长江路开发区的单位由宽城分局办理参保登记;驻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单位由绿园分局办理参保登记(一汽厂区部分区域内单位按照2010年市社保局《关于一汽分局扩面区域划分的通知》规定由一汽分局办理)。
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账号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在30日内提供与变更事项相关资料,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特别提示:1.单位新参保不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件。2.驻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单位,由二道分局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如何办社保年检?
办理时间:2012年1月1日—3月31日。
办理手续:参保单位在缴清欠费后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核准成立的证件)、《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到长春市社保局相关分局办理社会保险年检,由于单位停产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缴清历年欠费的须提交还款计划。(记者毕成功)
⑻ 长春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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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5档,分别是上年度内社评工资容的60%、80%、100%、110%、120%.2016年度长春市社评工资为5579元,2015年度社评工资为5087元。2017年缴费基数为5087*1.1=5596元
⑼ 长春市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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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规定,长春市本级(九台区、双阳区按照属地标准缴纳)自2017年起,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上述标准的120%、110%、80%、60%为缴费基数。
(2018年长春市本级使用的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10%是61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