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村干部退休有哪些补助待遇政策
可以享受离任村正职生活补贴。
以攸县为例,凡符合条件的离任村正职生活补贴由县民内政局审核发放容。其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由县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到乡镇(街道),经县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核发。
所有享受对象的生活补贴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发放到位。同时,设立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统一发放一定关爱基金;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视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
(1)农村干部离职养老补贴扩展阅读:
村干部生活补贴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核定职数范围内,担任村干部任职时间要以村级组织史的记载为主要依据,如存在误差的,必须提供任命文件、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且乡镇(街道)党(工)委必须从严进行调查核实。
2、凡有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行为或有其他不支持工作行为并造成消极影响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核实,取消相关待遇,并报县有关部门备案。
Ⅱ 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关于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条件
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加越级上访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3、村“两委”初审。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5、镇党委政府审批。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批,将补助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担任职务、任职年限及享受补助标准等分别在镇村(街)公开栏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村(街)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文书是具体责任人,对享受生活补助的人要逐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补助对象全部符合条件。享受生活补助的一般离职村干部,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今后,凡违法乱纪以及违反《信访条例》等规定参与串联活动,聚众上访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其生活补助。
2、精心操作,规范程序。各村(街)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四不准”:即:不准简化程序走捷径;不准随意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举报补助对象年龄、职务、任职年限不实等问题,镇党委在接到举报后一个月内,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3、建立档案,完善资料,以村(街)为单位,将一般离任村干部个人申请、简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材料、生活补助审批表、一般离任村干部摸底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分类归档,作为村干部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逐步规范完善。
Ⅲ 村干部退休后,有什么养老政策
村干部的养老来保险和离职保源障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非常关心和重视的问题,是把它提高到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对待的。早在2008年市委办市府办就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村干部离职保障制度的通知》(宜委办[2008]18号),文件中对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的对象和条件、补助形式及标准、申报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如你所介绍自己的情况属实,那么你符合文件规定,且可以享受每年定期补助(年补助金额为:补助标准×任职年限)。
Ⅳ 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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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力量根基在基层,重点难点在农村。“目前,村干部的待遇报酬水平还较低、社会保障力度较小,这些都影响着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基层队伍活力。”全国人大代表,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平建议,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
“村官”不是官,国家对村干部的待遇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特别是离职村干部待遇虽由县、乡、村三级统筹解决,但大部分村级财力严重不足,补助普遍偏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工作重心下移,村级组织承担的各项事务越来越重”。陈平说,与繁杂的事务相比,在职村干部的报酬相对偏低,不少村干部月报酬不到1000元。尤其是离职村干部普遍年龄都偏大、身体疾患多、待遇补贴少、社会保障差,成为农村新的困难群体。这些都导致在职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给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带来很大难度。
“村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体和基石,是带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头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建立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造就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村干部队伍。”陈平建议,一是从国家层面出台一个相对统一的村干部待遇报酬政策,建立在职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二是确保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完善社保体系,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村干部离职时再根据任职年限和职务实行一次性补贴。四是通过减交叉、减重叠、减层次等措施,推动村干部交叉任职,通过减人压缩人员经费开支,进而使村干部待遇得到相应的提高。
Ⅳ 村离任干部怎么补助
现在来村干部在换届后离任,是没有源什么干部补贴的,因为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只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算有补贴的话也只是乡镇政府的经济补偿。
不过,在2007年有一个文件是关于村书记和村主任,任期满十年离任的相关补贴政策,没有涉及到村会计的补贴问题,但书记和主任的也只是做了详细的填表和统计,具体有什么补贴也没说,估计今后的村干部会有补贴政策的,和退伍军人在养老保险上有优惠待遇,但是不大可能直接发钱。
Ⅵ 村组干部离职后有养老金贴吗
村组干部离职后一般没有养老金补贴,除非当地村里有另外规定。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狭义而言,村干部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任职人员,主要包括村、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广义而言,村干部不仅包括村两委干部,而且包括其他在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村民小组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村办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等;二是上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人员,例如驻村干部等;三是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