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拿补充养老保险的个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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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满15年后,按当时的全社会平均工资测算每月养老金.希望继续缴纳至退休年龄,缴费时间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多.社保是国家给予人们最为基本的养老保障,是非常好的福利,社保是国家和个人各出资一部分,让我们安享晚年最基本的生活.但是,社保只是最基本的保,国家是包不起的.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指数的上涨,人们纷纷在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让我们到了晚年时既有社会基础养老,又有商业补充养老,是我们安享尊贵的晚年生活.如果你是单位在职职工,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中(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上缴社保部门.挂靠单位者则由个人全部自己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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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单位是从2013年缴纳企业年金的,2019年6月退休,退休按月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过上述范围规定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上述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③ 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吗
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④ 补充养老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
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规定。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4)2013退休领取补充养老保险个税扩展阅读:
中国目前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1)采用个人账户积累模式。
(2)一般情况下,只有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3)缴费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基金、奖励与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积累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不能进行市场化投资。
(5)企业自愿建立,国家不强制。
⑤ 补充养老保险金辞职领取,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养老保险办理补缴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回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答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4.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⑥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补缴的基本养老金不需要扣税。
参考文件:根据回国答税函[1999]615号,企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金,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⑦ 补充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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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一条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⑧ 离退休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保险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⑨ 退休后一次性领取33000元补充养老保险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3〕103号, 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内后,其指定的受容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