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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养老保险是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

发布时间:2021-02-08 03:13:34

①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什么与什么相结合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下,按照个人账户的一定规模建立养老保险储备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是将每一个参保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都记入参保人的账户,做到账钱相符、账人相符、账账相符,形成个人缴费的完全积累;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从“统账结合,并账管理”向“统账结合,分账管理”的实质性转变,真正落实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进而为缓解经济波动和老龄化对养老保险事业的冲击提供基金保证。

(1)什么养老保险是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扩展阅读: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② 国有企业改革分为几个阶段实行的措施是什么

第一阶段,抄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标志,国企改革经历了实行两步利改税、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一系列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改革过程。
第二阶段,以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为标志,我区以提高国有企业整体实力为目标,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企改革的方向。到2000年底,全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改制工作大致完成。
第三阶段,继续深化和完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③ 养老保险属于什么帮扶措施

养老保险属于帮扶这些岁数大的人养老有点依靠,帮助他们解决温饱问题

④ 社会养老保险现收现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是什么

社会来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国家自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支付,任何人无权用于其他。一般财务所指的现收现付是现金收与支,但是社会养老保险很早就不存在现收现付模式了,问题不是太明确,希望可以帮到你。有事可以旺我号同网络。

⑤ 我国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2017年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明确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通知》提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养老保险新政策2017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04月24日讯,我国过高的社保费率给企业和个人形成沉重负担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虚火”。4月23日,有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在周末召开的中国财政学会2017年年会暨第21次全国财政理论研讨会上,中国财政学会会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详解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难题。
楼继伟表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虽然很高,但是仍然不能实现精算平衡,除了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的原因外,关键还是激励机制存在问题、养老保险缴纳意愿普遍不高导致。楼继伟透露,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缴纳现实是,不少企业和个人都愿意将缴费基数(收入)做低以达到少缴费的目的,目前全国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到实际工资的70%,这意味着企业对于养老保险的名义负担率虽然在20%,但平均实际负担比例只有14%。
养老保险新政策2017
虚浮的高费率
改变长期高企的社保缴费费率,降低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是本届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通过各种渠道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的新政层出不穷。有业内专家分析称,这意味着,在我国已经尽可能地压低除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以外的社保缴费比例,未来相关部门或许会选择在创业困难、税负压力大的行业暂时给予少缴或免缴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优惠,“五险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
在这种背景下,养老保险却依然“静观其变”,费率调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领域,大多数专家就把基本养老保险视做降费率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这不仅因为养老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缴费比例最重的“大头”,更因为这笔保命钱正面临愈发严峻的收支平衡压力,地方已陆续出现当期入不敷出的情况。
然而,实际上,看似居高难下的养老保险费率并没有完全被兑现。按照楼继伟所述,我国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资应上而未上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名义负担率和实际负担率之差高达6%。就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分析称,我国养老保险确实存在缴费基数没有坐实的问题,虽然缴费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但实际并没有达到这一水平,而该问题产生的根源除了高费率带来的沉重负担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性,按低标准缴费和按高标准缴费的人群,在领取阶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异不大。这一观点也与楼继伟的论调不谋而合,“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仍不能实现精算平衡的关键还是激励机制不对,造成大家没有动力去缴保险”。
激励机制缺失拉低收入能力
“只有真正实现多缴多得的原则,参保人才会主动真实缴费,各种逃费和避费的道德风险就自动消失,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长久,之所以不存在‘两个费率’,就是因为它遵循的是多缴多得的原则。所以,在降低费率之前,应先对制度结构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降低费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如是说。
在业内看来,如果说在“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这个公平性问题的话,社会保障制度财务可持续性将是“十三五”期间需要面对的核心课题。郑秉文表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问题。“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强,支出规模和待遇水平带有相当的刚性。如果“收入端”的缴费收入能力不能满足“支出端”的要求,两者参数相差太远,就说明制度的收入能力太差。
具体来说,郑秉文分析称,我国的制度激励性不好导致缴费收入能力很弱是改革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性不理想,多缴多得的原则没有真正树立起来,缴费与权益脱节严重,制度设计复杂,导致有相当规模的参保人不知道现在缴费到退休时能拿回多少。”郑秉文坦言,这种情况下,宁愿将工资更多地拿在手里,只缴纳一个基本够领养老金的额度就成为了不少就业者的选择。
“而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顺也影响制度的财务能力。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费双重征缴制度并存,导致收入不能到位。”有业内专家直言,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现在的情况是大致各占一半。在征缴过程中,为了降低明年的任务基数,一些地税部门完成征缴的额度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门槛,而这也造成地方相关部门没有动力去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实际收入水平缴费。
养老金入市鼓励缴费效果难测
其实,人社部对于养老保险激励机制缺失的问题早有察觉。一年多前,人社部曾明确,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人社部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例表示,目前,我国对于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长期缴费的,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而对于这些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个人缴费越多享受的政府补贴越多,这也使得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多。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政策对于缴费人群来说吸引力相对较低,难敌更“厚重”的缴费压力。
郑秉文建议称,提高制度激励机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扩大个人账户比例规模,个人账户比例越大,参保人的积极性就越高,也就更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励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进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续性。而从长远角度来看,业内普遍认为,养老保险基金只有通过入市等一系列手段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数人的参保积极性。
今年初,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公开表示,今年我国将稳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多措并举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基本敲定了养老金入市投资启动首年“稳”字当头的基调。
3月中旬也有媒体报道,楼继伟在公开回应养老金入市进展时表示,目前相关资金已经全部入市,投资均较为保守,“养老保险基金阶段性结余才刚刚开始入市,由于它的委托期限一般是五年,时间较短,如果期间有大的亏损,五年后就很难平衡,所以基金投资方向就比较保守”。就此,有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可见,养老保险基金想通过入市等新型投资手段实现明显增值的道路还很长,短时间很难发挥出激励参保人缴费的效果。

⑥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配套的11个文件都有哪些

至少要包含13项方案
“1+N”究竟有哪些方案?目前国资委没有对外公布。
但从近20次国资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来看,“1+N”中至少要包含13项方案。
首先,1+N中的是《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议稿)》,未来在中央和国务院审定通过后,这项文件将成为当前国企改革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在N的方面,首先从国资委层面要实现自我改革,因此会出台一份《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方案(建议稿)》。
其次,要明确好央企的分类,而且这项分类将被应用到改革的各个环节。如果前面的意见是“纲”,分类方案就是目,纲举目张后整个改革才将体系成型。
国资委审议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方案(征求意见稿)》。
彭建国也对本报记者透露,央企总体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但实际上最终还是三类,即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也即公共服务类。
商业一类是指竞争类的企业,以完全市场化和保值增值为目标;商业二类是指特殊功能类的企业,同时具备市场化和社会化目标;公益类则是完全社会化的目标。商业一类的企业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战场。
第二份文件是针对企业远期规划的——除了南车与北车、中电投与国核技之外还关注哪些要重组整合的,可看看这份文文件。它就是《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混合所有制
接下来,混合所有制该出场了。
国资改革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点工作,按照目前的会议纪要,国资委已经审议了《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中央企业投资项目暂行办法(建议稿)》。 在实行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将要试点员工持股,国资委已经审议了《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在央企中推行的员工持股仍将以试点的方式推进,先试再推。
目前市场传言的是,此次实现员工持股的试点企业将主要在商业一类企业中选取,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一般不实行。
实行混合所有制后,国企需要给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劳动和用工政策上松绑。同时,混合的时候需要解决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让能被混合的资产干干净净地同民资融合。
为此,国资委也审议了《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除了职工,实行混合所有制后队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管更为重要。
目前,国资委已经审议了《中央企业领导班子职位标准建设工作报告(送审稿)》。 发展混合所有制,最需要防范的问题是国有资产流失,为此国资委准备了多份文件对此实施预防。
国资委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审议了《关于建立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送审稿)》,研究了《关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内部人控制的意见》。
企业层面,除了已经确定的六家改革试点之外,据本报记者了解,还有多家央企在自定改革草案以供国资委第二批试点选择。

⑦ 中国国企改革经历了哪些过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一、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国企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企改革开始于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2.国企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企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1987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60家发行了股票,其余3000家原是集体企业。1988年2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承包原则。同时,全国人大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将扩权试点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
虽然承包制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承包制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991年9 月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后国务院就不再鼓励企业搞承包。1992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该条例根据两权分离的思路明确了企业经营权、企业自负盈亏责任、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但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仅靠企业内部转换机制,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3.国企改革与价格体制改革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
国企改革是与价格体制、投融资体制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的。在价格体制上,国企改革的推进对价格体制提出了挑战。1984年以后开始了对价格体制的改革,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放开价格为主。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现行的3种价格形式,即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规定企业在价格管理方面享有的权利,主要是赋予企业对一部分价格的定价权。
在流通体制上,1978年中国以计划管理的商品将近400种到1990年底已经逐渐减少为9种。同时,改变原来生产资料不能成为商品的现状,将近850种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计划调拨的方式转变为市场调控,生产资料正式成为商品。由于生产资料成为商品,以它的有效和方便的运转支持和支撑了国企改革的进行。
在投融资体制上,中央进行了“拨改贷”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建设项目投融资体制从拨款改为贷款,国家不再给新建企业投入资本金。在监管体制上,1988年4月,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财产关系,国务院直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管理权、投资和收益权、处置权。
此外,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发行股票的企业增多,对股票交易的需求压力相应增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1986年)和深圳(1987年)先后建立了股票柜台交易市场。其后,两地先后于1990年和1991年成立了规范的证券交易所,主要在于缓解已经发行在外,且具有相当规模的股票交易需求的压力。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从1987年至1990年末,我国共向社会发行了可流通股47亿股,筹集资金47亿元。资本市场的建立不仅为国企改革提供了融资渠道,还为将来国企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
4.改革的推动力量
这一阶段国企改革在不断地探索中前进,具有十分鲜明的试错特征,改革的推动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1)国企改革是解决我国经济短缺问题的客观需要。改革之初,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发展路线使我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与国家对它的投资不相称,使国家财力吃紧,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资料长期处于严重短缺状态。为了摆脱这种局面,中央制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制结构与国有国企改革成为解决当时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缓解紧张的产品短缺问题。此外,迫于“文化大革命”之后,国营和集体企业职位有限,无法安置上千万的回城青年的工作,各级政府不得不鼓励自谋职业,并大批发放个体营业证。个体经济就这样在政府默许下发展壮大起来,并最终成为一种合法的所有制成分。
资金、技术和经验的严重匮乏要求国家必须坚定地推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吸引国外投资,引进改革所急需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正是在这种旨在缓解短缺问题的政策推动下,三资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获得了初步发展,为90年代外资的大规模涌入奠定了基础。
(2)中央指导、理论研究和地方企业实践相结合,自下而上占主导,经济短缺的现实迫切要求改革国企以提高产量和效益,改革所有制结构,发展个体经济、外资经济。改革的具体实践过程,却是中央指导、理论研究和地方实践共同作用下推动的。在探索的初期,这种共同作用表现为以地方实践为主,自下而上推进国企改革。
对国有国企改革,中央政策主要是采取“试点”的大原则,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企业相关理论,先后推出了多种政策。从放权让利到两权分离的承包责任制和转换经营机制,经历的都是“政策—实践—政策改进”的过程。被实践证明不好的政策,用新政策加以取代,如用两权分离取代放权让利;被实践证明有效或尚未证明的政策继续加以推进,如股份制试点、“拨改贷”等。
与国有企业改革密不可分的是非公经济的改革,个体和私营企业在中央的默许和“看一看”的宽容政策支持下,通过自我发展与实践,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地方的成功实践获得了中央的认可,进而推动了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革,个体和私营经济成为所有制结构的一部分。外资经济在政策的鼓励下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3)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改革的方向
这一阶段,国企改革没有明确的方向和路线指引,除了有一点改革之前的一些教训外,也没有可以借鉴的发展经验,走的是一条完全陌生的道路。通过不断的试探性改革措施,寻求改革的正确方向和路径,也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改革的方向。为了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推出了放权让利,但是“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出现,使改革调整为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于是又调整为转换经营机制。
二、1993~2003年: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
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使改革陷入发展的僵局。同时,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对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巨大冲击。触及计划体制本身的改革势在必行,国企改革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1.逐步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明确,使国企改革从政策调整阶段进入了制度创新阶段。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经济改革步伐。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实践的重大突破,具有划时代得意义,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2.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截至1997年底,在抓大方面,国家集中抓的1000 家重点企业,确定了分类指导的方案。在放小方面,各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搞一刀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把小企业直接推向市场,使一大批小企业机制得到转换,效益得到提高。山东诸城、四川宜宾、黑龙江宾县、山西朔州、广东顺德、河南桐柏、江苏南通、福建宁德等许多地区在探索搞活小企业方面先行一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此外,一大批新型的民营企业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兼并、收购、投资控股、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改革举措,将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融入国有经济运行中,盘活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特别是中共十五大肯定股份合作制和提出调整所有制结构后,各地国有中小国企改革的步子加快,改制企业的比重迅速上升。
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明确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3.国企解困始终是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主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与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有企业由于高负债率、冗员多、社会负担重、摊派严重、员工积极性不高等原因,陷入了发展的困境,效益逐年下滑,亏损面逐年增大的。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上半年亏损的国有企业达到43.3%,1998年第一季度出现了全国性的亏损,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也逐年上升。1997年,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将国企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在三年内在大多数国企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大多数国有亏损企业走出困境。
为了给国有企业解困,中央推出了多项政策,包括兼并重组、主辅分离及债转股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结合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成立四家专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点困难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改革。到2000年,最后确定了对符合条件的58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涉及债转股总金额4050亿元。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由原来的70%以上下降到50%以下,这些企业每年减少利息支出200亿元。
此外,国务院还采取其他一些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企业冗员过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主要是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附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负担逐步分离或独立出来,转移到地方,由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股份制和公司制试点的推进
股份制试点在1986年就被提出了,但当时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仅针对少数有条件的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11个法规,引导股份制试点走向规范化。1994年,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国家经贸委、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选择100户不同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随后,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后选定了2500多家国有企业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本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这些试点企业在清产核资、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1997年中试点企业普遍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经过一年的实施,全国2343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共有84.8%的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已初步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540家,占23%,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909家,占38.8%;尚未实行公司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有307家,占13.2%,其他类型企业有47家,占2%。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1994年,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的同时,国家经贸委在18个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的配套改革试点。试点的主旨为以市场为依托,在整体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政策,通过破产、兼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在补充企业资本金、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分离社会服务功能,分流富余人员,资产多元化等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尤其是在企业破产、兼并和职工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务院逐步扩大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范围,1996年增加到58个城市,1997年扩大到111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国有企业亏损面太大,亏损额太高,无法从根本上为国企解困。
5.利用与发展资本市场
投融资体制实行“拨改贷”之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亏损日益增加,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间接融资渠道很难满足国有企业改革资产重组、规模扩张等的融资需求,此外,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过度负债和财产损失需注入庞大的资金,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仅靠银行的间接融资已难以满足其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通过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是必然的出路。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利用资本市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同时,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因为企业为了自己的股票能够上市,利用直接手段来融资,必须按照《公司法》要求,对企业进行公司制的改造,并完成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在利用资本市场解决国企改革的融资问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大力发展国内的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让一些企业走出去,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截至2001年初,我国境内上市公司从1990年的14家增加到1063家,其中包括114家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和52家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公司市价总值达46061.78亿元,流通市值达15492.49亿元,投资者开户数达到5683.88万户。
6.国企改革与整个国民经济改革相结合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改革是与国家宏观经济改革结合进行的。在所有制结构上确立了非公经济的重要地位;在分配制度上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价格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目标;改革外贸、外汇管理体系;在社保制度改革方面,纷纷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制度等政策,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企业富余人员、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政策给解困工作创造条件;国债补贴技改,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等。
7.本阶段国企改革的动因
国企改革在本阶段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改革的推动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改革解放了思想,指明了方向。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理论界和社会各界围绕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愈演愈烈,姓“资”和姓“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国企改革因为无法跳出计划体制的框框而举步维艰。已经迅速发展起来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由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名不正”而“言不顺”,发展壮大的阻力越来越大。在此关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指出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谈话完全消除了人们的疑虑和担心,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彻底解除了长期以来困扰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姓“资”和姓“社”的问题,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国企改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本阶段国企改革较20世纪80年代为解决短缺问题而实行的改革有较大的区别。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推进及集体经济和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短缺现象在90年代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改善。国有企业面临的生存困境成为国企改革新的客观原因,其背后隐藏的是企业制度上的问题。基于两权分离理论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只承认国有企业有经营权,而不承认企业作为法人应该有财产权,认为所有权全部属于国家经营机制转换,决定了国有企业不可能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即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状况不断恶化,使对企业制度的改革成为必然要求。
(3)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总结的共同作用
20世纪90年代后,理论界关于企业制度探讨不断深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此外,20世纪80年代的国企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不涉及产权和计划体制本身的国企改革,只能是停留在经营管理层面,不能触及企业的核心,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水到渠成的选择。同时,改革实践还证明,改革不仅要注重每个具体企业的改革,更要注重全局性的调整。因此,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明确了国有国企改革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另一方面,是要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改变国有企业范围过宽、数量过多、比重过大的局面。
三、2004年至今:国企改革的纵深推进
中共十六大之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变化和资本市场的改革使我国的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深层次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和权力的重新分配,涉及政治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困难和阻力可想而知。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国有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要求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变部门分割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2003年3月,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成立,统一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权力。此后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国资委成立后明确所管辖的大型国有企业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实行产权多元化,可以上市募集资金,而且鼓励整体上市,以保持和增加企业的整体实力,许多大型企业正在剥离社会职能部分,过去一阶段是剥而不离,仍由企业自己管理,现在有的正逐步移交社会;在企业内部实行主辅分离,使各部门面向社会,成为独立经营的实体,企业同国资委分别签订责任书,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2.国企改革以大企业、以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为中心
本阶段,国企改革依然是以抓大放小为主,同时以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建设为中心。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决定》第一次把产权制度提到如此的高度,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对“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历史突破,进一步明确具体了国企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3.各种所有制企业关系的处理
这一阶段,如何处理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成为了理论探讨和政策制定的重点。非公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壮大起来,在许多领域占有绝对优势,非公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出现了个体、私营、外资与公有制经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如非公经济在行业分布上从以制造、建筑、运输、商贸和服务业等领域为主,已经开始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拓展。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如石油行业的民营资本问题。此外,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也迅速膨胀,外资的并购问题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热点。非公经济遇到了重新定位和判断的问题,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为了正确处理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该政策一定程度上给予了非公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并扫除了人们对非公经济去向问题的担忧。
4.国企改革与资本市场的改革同步进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与有效的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对于国企改革而言非常重要。一方面,改革开放的深入,非公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推动的国际资本的流动,使民间积累了大量资本。另一方面,“拨改贷”之后,国企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窄,资本市场是国有企业理想的融资平台。此外,资本市场有利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分置的先天缺陷严重制约其健康发展,投资、融资、定价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逐渐被弱化,面临边缘化的危机。对资本市场先天缺陷的改革对于国有经济改革越来越重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到2006年末,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的功能逐渐回归。资本市场的功能回归,吸引了大量沉睡已久的民间资本,强烈的投资需求必然会引来更多的优质资产和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以获取资本,实现资本的增值。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后,随着资本市场体制的逐渐完善,资本市场将成为一个全国优质资产的吸纳器,为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全国范围的资源配置平台,企业之间的大额换股并购有了可能。这对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制,产业整合以及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都有积极的影响。而且,国有资本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可以在资本市场获得公允的定价,股价有条件成为新的绩效考核标准。一直以来无论是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是进行国有资产转让,最重要的参考指标都是净资产。但这一指标并不能反映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资本市场的巨大变革,将非常有利于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⑧ 国有企业改革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实行的措施是什么 (急急急急……)

第一阶段,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标志,国企改革经历了实行两步利改税、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一系列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改革过程。第二阶段,以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为标志,我区以提高国有企业整体实力为目标,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企改革的方向。到2000年底,全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改制工作大致完成。第三阶段,继续深化和完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⑨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配套措施、组织实施是怎样的

11月9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公布,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配套措施、组织实施作了明确的规定:

组织实施: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出台配套制度办法,加强对本方案执行的支持和指导,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高度重视划转工作,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有序实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划转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目标任务。

⑩ 除了养老保险外,国家还加强完善了哪些保障制度以解百姓的后顾之忧

能找的,都给你找了,慢慢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95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后,城镇建立了职工劳动保险制度并覆盖城镇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同时,农村建立了面向乡村孤老残幼的“五保”制度,面向农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文革”期间,劳动保险制度被取消并演变为“企业保险”。

1978年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到2008年,社会保险覆盖面日益扩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制度运行平稳。以养老保险为例,2007年覆盖人数达到2.01亿,基金收支分别达到7834亿元、5965亿元。

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目标。

NO.1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历程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历程,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重点和重大政策举措,可划分为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与统筹城乡发展三个阶段。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历程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重点和重大政策举措,可划分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与统筹城乡发展三个阶段。

1978至1992年间的改革探索时期

这一时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行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这种改革背景下,社会保障改革的指导思想定位于服务企业改革的需要,国家把社会保障改革作为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来进行,以单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在改革步骤上,首先从改革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建立失业(待业)保险制度入手,再随着有关企业改革政策的出台,陆续制定了其他相关的社会保障改革措施。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试点;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级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为了配合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首次在我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修订了该规定,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用于保障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1993年至2004年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时期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五个组成部分之一,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随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来进行,重点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目标是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并在全国试点,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试点,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试点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范了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件、待遇标准和管理程序,建立工伤保险基金。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等进行规范。

1997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步伐加快,国务院于1997年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和改革方向;1999年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覆盖范围、筹资办法、缴费比例、享受条件和保障水平。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城市贫困居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04年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覆盖范围、筹资办法、缴费比例、享受条件和保障水平。

为配合国企改革,妥善处理分流下岗人员和保障城镇贫困人员基本生活,1998年后逐步建立“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的政策体系。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并在辽宁省试点,探索社会保障制度从单项制度推进向系统建设转变、以覆盖国有企业为主向以覆盖城镇从业人员转变的经验,3年试点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到2004年底,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2005年以后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时期

2005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时期。

在这一大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进入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综合配套、统一管理的阶段。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现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职工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拓展,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长效机制;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推进农民工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国建立兜底性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将医疗保险由职业人群拓展到城镇非职业人群。
NO.2 实现两个创新一个突破

实现从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网;创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出了建立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

1.制度、机制和体制方面的创新。实现从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网。创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五项社会保险全面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者共同缴费、政府给予补助的筹资机制。成立了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实行政策制度与管理分开,提高统筹层次,推行属地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2.创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减员增效,为市场竞争中的弱者——下岗和失业人员等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了4000多万国有企业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平稳地退出国有企业,进入劳动力市场,未造成大的社会震动,创造了世界奇迹。

3.理论上的突破。针对上世纪90年代末养老保险差额缴拨管理下,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严重的现象,提出了建立独立于企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2008年,针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提出了建立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理论,特色内含有如下五个方面:一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二是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相结合;三是统一性和特殊性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度上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统一管理,防治制度设计的“碎片化”而加大运行中的摩擦。同时要正视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在统一的制度和法律规范下,充分考虑和体现这种差异,给地方一定的弹性空间。特别是在农村,要继续发挥家庭和土地保障的作用,实施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项目和办法。四是历史、现实和未来相结合。既要逐步偿还体制转轨的历史债务;又要保障现有待遇享受人员的切身利益,并逐步缩小有保障群体与无保障群体、保障水平高与保障水平低的群体之间的利益落差;还要为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作准备。
NO.3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经验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全局;立足于国情,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服务管理并重。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全局。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纲领性文件,它决定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制理念和阶段性目标。1992年前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成功,以及1993年后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2005年以来统筹城乡发展取得的初步成绩,重要因素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路线方针,恰好地处理了作为局部的社会保险事业与作为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既推动企业转换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企业富余人员,又坚持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是简单地把富余人员推向市场,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建立下岗再就业服务中心,保证下岗人员基本生活,提供培训、转岗和再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再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缓冲了当时背景从就业直接到失业的社会和个人震动,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政策,调剂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岗职工生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则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经济的互动发展。

2.立足于国情,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在以经济效率为中心和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的总体背景下,致力于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坚持了低水平、广覆盖和保基本的原则,避免高福利倾向;考虑了城乡间、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制度政策不搞一刀切,倡导建立多层次的制度安排,中央颁布指导性文件,地方自主调整实施,适应部分发达地区、效益好的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的保障需求,拓展了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发展空间,基本形成了社会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考虑了制度转轨和社会转型,将历史遗留问题与发展、现实问题统筹考虑,避免了前苏联“休克”式地改革给人民、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创伤,政策制定和完善中,既强化政府责任又履行单位和个人义务,突出社会保障的公平效应,兼顾制度运行的效率,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3.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服务管理并重。既重视制度建设又加强经办管理,科学地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加强城市社区和乡镇社会保障组织建设,充实经办服务工作队伍,改善经办条件;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以参保人员利益和服务便利为中心,不断提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从以经济保障为主转变为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积极推动法制建设,加强监察执法,扩大监察执法范围,完善监察程序,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法制保障。
NO.4 面临的挑战和今后发展

当前,应按照党的十七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和医疗保险具有覆盖群体多、资金量大、制度复杂等特点,是建设的重点。

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和突出问题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十七大目标有差距,面临着一系列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制度存在缺失,广大农民、大部分农民工和城乡无收入老年居民目前尚无养老保障制度安排。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实行社会化管理。二是覆盖面窄。2007年我国1.53亿60岁以上老人中,只有4400万人能够享受定期待遇,不足三分之一;在7.7亿劳动人口中,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仅有2亿,占26.5%;在5.9亿城镇人口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仅有2.4亿,不足40%。三是管理体制不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利于政策的统一规范。基金在地方管理,导致提高统筹层次难,跨统筹地区调剂基金和转续养老保险关系困难。四是历史负担沉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共约2000万人,由于资金问题未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同时,我们还面临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城镇化的挑战。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已老龄化的国家相比,我国具有未富先老、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高峰期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预计本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期,老年人口将达3.5亿~4.5亿,负担系数大幅增加,养老支出急剧增加。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是在职职工的4倍,老龄化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增加,基金支付风险大。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大量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现象将会长期存在。灵活就业数量和比例上升,传统的以“单位”为对象的社会制度不能适应这种分散化、流动性强的就业格局。

社会保障制度未来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城乡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障进入统筹城乡发展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既要遵循自身的规律,又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大局,为此必须做到如下两点。

1.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树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念,应坚持多元、多样、多层次。多元化制度应符合城镇、农村以及城乡间流动群体特点。多样化制度应符合正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无职业居民等不同特点和需求。多层次是指国家基本保险、单位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政府福利项目结构,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需求。树立发展型社会保障理念,立足于建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在社会保障基本模式的选择上,应以单位和个人缴费性的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其它福利制度为辅助,强化缴费义务与待遇权利的对应关系,建立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机制。

改革目标

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重点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对策主要体现为“全、统、实”三个方面。

“全”就是实现城乡全覆盖,重点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补贴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础性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覆盖从业人员。养老补贴制度覆盖城乡60岁以上无保障低收入老人。

“统”就是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性养老金全国统筹,理顺中央与地方责任。中央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单位征收养老保险费,负责基础性养老金发放,缺口由中央负责。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省级经办机构管理与负责。

“实”就是做实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分别管理和建账,互不挤占,真正变现收现付为部分积累。坚持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方向,加强基金监管体制、法规体系、组织队伍和能力建设,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2.医疗保险

完善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和调剂失业保险基金,降低失业保险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负担;通过多方筹资妥善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合理调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就医结算管理方式,逐步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保障问题。

当前,失业、工伤与生育保险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并且主要覆盖职业人员,下一步任务是继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扩大覆盖面、健全管理服务、提高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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