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南企业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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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人社部令版第13号若干问题的处理权意见》(豫人社法制[2012]6号)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费已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满15年的,需延期缴纳至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如延期5年后仍不够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也可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⑵ 河南省养老保险 最新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老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3.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并建立数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数据库不完善的地方,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9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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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就是一共有62个县(市、区)都上调了基础养老金标准,总体来说的话郑州上调幅度也是最大的,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增至138元;辉县市提高到118元;三门峡湖滨区提高至1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扶贫攻坚方案,河南将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作用。
此外,部分地市开始增发高龄补贴,其中,郑州市为7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高龄生活补贴(70-79周岁、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将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中金网8月12日
目前,我省建立了社保兜底扶贫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最低养老保险费范围。2015年,河南省各级政府为全省1075万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等特殊群体全额或部分代缴最低保费9100万元,今年河南省鼓励各地将代缴群体扩大至所有贫困人群。
此外,河南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去年年底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贫困人口识别办法,开展了贫困村和贫困对象的调查摸底、识别认定、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录入全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目前,我省基本摸清了全省430万贫困人口分布和构成情况,为社保兜底和精准扶贫打下基础。
河南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否降低社会保险待遇?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通知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第七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当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参加城乡居保申请,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城乡居保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八条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于当月2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上报街道(乡镇)服务所。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第九条街道(乡镇)服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
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计生、残联等部门及有关社保机构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复核无误后,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应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登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如果登记人员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登记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暂不具备使用社会保障卡条件的地区,可暂时使用城乡居保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以下简称“银行存折(卡)”),用于缴纳保险费或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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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河南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一、国家法 定退休年龄为男 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但 是因为特殊情况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二、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没有缴纳15年退休金会相应减少。
1、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⑷ 河南省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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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项目取消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防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规范退休管理,2013年12月16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我省将使用新的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原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同期废止。
据了解,该办法对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完善制度,加强对参保人员档案的规范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内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种情况等原始记载内容准确、清楚,保证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完整、准确。对蓄意更改参保人员档案的,暂停其退休手续办理,责令档案保管单位恢复档案原貌。再次申报时须附有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关于参保人员档案更改和恢复原貌的情况说明及再次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报告。
因档案丢失、损毁、涂改等原因造成无法认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⑸ 河南省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分别为多少
2015河南养老保来险缴费比例源:
1、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⑹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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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项目取消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防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规范退休管理,2013年12月16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我省将使用新的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原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同期废止。
据了解,该办法对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完善制度,加强对参保人员档案的规范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内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种情况等原始记载内容准确、清楚,保证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完整、准确。对蓄意更改参保人员档案的,暂停其退休手续办理,责令档案保管单位恢复档案原貌。再次申报时须附有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关于参保人员档案更改和恢复原貌的情况说明及再次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报告。
因档案丢失、损毁、涂改等原因造成无法认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⑺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2013〕58号)回文件精神,为保答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项目取消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防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规范退休管理,2013年12月16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我省将使用新的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原河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同期废止。
据了解,该办法对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当完善制度,加强对参保人员档案的规范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内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工种情况等原始记载内容准确、清楚,保证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完整、准确。对蓄意更改参保人员档案的,暂停其退休手续办理,责令档案保管单位恢复档案原貌。再次申报时须附有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关于参保人员档案更改和恢复原貌的情况说明及再次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式报告。
因档案丢失、损毁、涂改等原因造成无法认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按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养老保险待遇。
⑻ 河南省企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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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回厅出台了2015河南养答老保险缴费比例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二: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⑼ 河南养老保险怎么交
养老保险交不交各有利弊:
从提供保障的主体来看,社会养老保险由国家主办,显然其信用水平比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更高。
从基金的规模来看,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保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参保范围大,其基金筹措规模要比商业保险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
从投入产出比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普惠性,并且承担着调节收入差距的任务,所以即便按照最低缴费比例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退休金也不会比按照最高水平缴纳的人低很多。
值得一提的是,各级财政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贴不断提高。就我市而言,已经连续11年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年均涨幅超过10%,而商业养老保险则要投保人自己承担保险金贬值的风险。
很多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够最低年限15年后,就不愿意再缴了,认为缴得越多越吃亏。对此,杨乐意表示,社会养老保险无论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存在正比关系,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相应的待遇也就越高,这是社会养老保险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缴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计发基础养老金待遇时会相应提高一个百分点。个人账户部分是由个人缴费组成的,账户余额越多,退休时这部分养老金越高,就算个人账户里的钱发完了,只要参保人健在,国家仍然会按照以往标准继续发放。并且国家在调整养老金水平时以初始养老金为基础,与缴费年限挂钩,显然,多缴费、长缴费待遇就更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⑽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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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2015河南养内老保险容缴费比例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二: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