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金中的补发和调整补发是什么意思
养老金补发是指之前由于种种原因未发放,现在补发放,但发放基数不变。
养老金调整补发是指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养老金基数,补发放按新政策调整之前一段时间的养老金。
Ⅱ 关于退休金补发的问题
退休金补发:
养老金的年度调整,是为上一社保年度及之前的退休人员加发养老金。
在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相同的情况下,若年度调整增长的幅度与养老金的自然增长的幅度基本一致,前后两个社保年度之间退休人员的待遇也可基本保持一致;
若年度调整增长的幅度高于养老金的自然增长的幅度,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将会高于新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此现象即为“养老金倒挂”。
养老金“倒挂”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养老金年度调整幅度高于养老金自然增长幅度。
养老金自然增长,是指每年六月前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七月后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每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都在增加,新一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新增退休人员首次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一般高于上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首次计发的基本养老金,这属于自然增长。
Ⅲ 求《关于补发社保经办机构拖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119号文件全文
我省全面完成补发历史拖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湘政发[2006]38号)精神,自2007年6月起,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密切配合下,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着手开展补发历史拖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以下简称补发历史拖欠)。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至2009年底,我省全面完成补发历史拖欠工作,有力地维护了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此次补发历史拖欠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07年6月至2008年3月,主要完成了补发社保经办机构历史拖欠。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补发4.44亿元,涉及1429家企业、17.04万退休人员,人平补发2606元。第二阶段从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帮助困难企业补发历史拖欠6.237亿元,其中,动用养老保险基金帮助企业补发5.753亿元,政府帮助企业补发 0.4843亿元,涉及1840家企业、13.6万退休人员,人平补发4586元。为把补发历史拖欠的惠民工作做实做好,省社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是摸清底数,明确政策。省社保局在2005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对历史拖欠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2007年,先后赴衡阳、邵阳、益阳等20多个历史拖欠数额较大的市、县进行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各个方面的相关人员的座谈会,掌握情况和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补发历史拖欠的政策和措施,并以省劳动保障厅的名义先后印发了《关于补发社保经办机构拖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119号)、《关于补发企业拖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70号),明确了补发历史拖欠的范围和补发历史拖欠的责任。补发历史拖欠范围界定为自全省建立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以来的参保企业参保期间欠发的基本养老金。明确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帐结合制度之前的拖欠不列入;企业参保之前的拖欠不列入;统筹项目之外的费用不列入;协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企业,超过协议标准的费用不列入;已实施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企业的拖欠及通过其它途径已补发的拖欠不列入。因经办机构“拦头”而导致的企业拖欠部分由经办机构补发;企业未 “拦头”部分的拖欠由企业补发,其中无力补发的困难企业由同级政府帮助补发,政府无力帮助经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后动用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帮助补发。已重组或关闭破产的企业如有历史拖欠,作为遗留问题由同级政府处理。
二是规范程序,直补到人。为核准拖欠数额和确保补发到位,省社保局建立了 “三级审核”制度和“五步发放”程序。“三级审核”,即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同级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查账核定拖欠人员及数额;市州经办机构会同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抽查审核并汇总;省社保局最后抽查确认。“五步发放”,即企业申报、政府部门审核、补发结果公示、退休人员本人签字和银行存折发放的工作程序。
三是严肃纪律,确保稳定。为确保在补发历史拖欠过程中,保障基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省社保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要求拖欠较多的地方成立由主管市长挂帅,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补发历史拖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和督办;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力争将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建立了严格的补欠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对虚报多报,故意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补欠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Ⅳ 现在国家规定按工龄补发养老金是什么意思
目前没有出现你说的按工龄补发养老金的说法
只是养老金调整时会涉及到当事人退休前内的缴费容和视同缴费年限,对应年限相应增加当事人养老金而已
前些年网络上也有一些关于100元/年工龄的说法,那个是假的,没有任何依据的谣言。
Ⅳ 什么时候补发养老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版》规定,权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平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Ⅵ 补发时间从几月份开始补发退休养老金
国来家人社部与财自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Ⅶ 65岁才退休那么60岁之前60岁到65岁之间的养老金会不会补发呢
一、现行法定退休年龄:
1.女: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回律55岁。
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答单位参保,个人参保。
3.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
二、关于延迟退休时间:
社会保险是用新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付老人的养老金,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足。
目前,只是在理论层面研讨延迟退休时间的课题,进入决策层面还有待时日。
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Ⅷ 关于养老金补发的问题
针对你提到的情况,养老金不会补发。
涨工资,是从2010年1月才有的,不是从2001年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