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养老金全国统筹难在哪
一、是否已真正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尚存争议
养老保险制度省级统筹是提高统筹层面、增强制度的互济共助作用,提高财政兜底能力和基金支付力,最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终实现制度统一的重要途径。1987年我国首次提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概念,国务院曾要求1998年底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但最终目标落空。2007年,国务院要求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期限在2009年年底完成。2009年7月,入保部透露,全国已经有25个省份建立了省级统筹制度。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宣布:“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宣称现在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还比较低,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金调剂,化解风险。
统一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统一业务经办机构和规程、统一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五个统一”的标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启动了20多年的时间,并做了多次部署,但最终未见成效,详见表1。
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制度障碍与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发展难点
政府一次次提出省级统筹的时间表,目标一次次的设定,但执行效果总未达到预期。2012年入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事实上,我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省份实现了基础养老金在省级的统收统支,绝大多数省份养老保险统筹层级仍然停留在县市一级,全国统筹单位多达2000个。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为什么如此困难,主要原因在于:
1.地方利益作祟,统筹层次无法提高的阻力在于政府本身
养老保险统筹最主要的问题是直接的利益关系,无论省内各地市之间还是各省之间,只要养老保险基金的利益问题无法平衡,实行省级统筹或是全国统筹的任务就难以推行。实现省级统筹是提升养老保险保障能力的有效办法,但省级政府存在一定的顾虑,按照惯例,哪一级统筹就由哪一级财政负责。财政责任的上移,无疑给省级政府增加了财务负担和更多的行政管理责任。已经实现省级统筹的地方,除了4个直辖市之外,大多属于欠发达地区,比如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没有完全实行省级统筹的地方,大多属于发达地区。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因为中央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实行省级统筹给予一定的补助,再加上省级财政补助,省级就有足够的资金开展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且省内地市由于结余少也愿意将责任上移。而发达省份无法得到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财政补贴,省内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又滞留地市级。若省内经济差异大,则各地市不愿将养老保险金上缴省级补差调剂,就产生了越发达地区省级统筹越困难的现象。
对于省内各地市而言,由于养老保险的属地管理规则,基金限制在各个行政片区内,基金的上解就可能导致利益受损,涉及当地财政收入和政绩。经济好的地市担心省级统筹降低本地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损害本地利益;而经济差的地市希望得到外援降低自身支出压力。当出现局部利益与全省利益冲突的时候,各个市、县往往选择保护局部利益。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困难,不是理论或技术上的困难,而是利益平衡问题。在当前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各省级行政区间的巨大经济差距将继续存在,各地对自身利益的争夺与地方保护主义将继续存在,中央政府也很难在短期内完全协调好各省级行政区的利益诉求。
2.碎片化管理导致无法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我国公共政策制度设计规则,中央往往仅负责养老保险制度宏观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具体细则由各地政府依据自身特点、经济状况以及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自行设定,出现缴费基数、缴费模式、费率水平等不同,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不仅省际之间制度不一,甚至省内各地市也差异很大,不易进行统一管理。以广东省为例,珠三角地区外来人口多,参保覆盖率高,基金结余较大,单位缴费普遍在9%~12%左右的低缴费区,深圳、珠海、佛山为10%,东莞只有9%,缴费工资较低,普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企业负担较轻;而欠发达地区则相反,覆盖率低,参保缴费人数少,基金结余较少,有的地市出现当期赤字,单位缴费比例普遍高于15%,韶关、河源、汕尾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达到18%,最高的达到22%,缴费工资普遍已达到或接近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企业负担较重。
5.统筹调剂基金部分用于做实个人账户,地市参与省级统筹积极.陆降低
全国各省级养老保险统筹要求从各地市上调养老保险调剂金,如广东省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上缴比例由3%统一调整为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g%,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上移至省级主要用于补差欠发达的地市统筹资金的支付缺口。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转制到部分积累制时,统筹账户对个人账户的侵占,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地市的统筹账户基金,除了向省人保上缴调剂金之外,一部分还要用来做实个人账户。2006年之后实施养老保险新政,中央政府要求积极做实个人账户,除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等方法,也在利用提高统筹层次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以弥补个人账户无法支付的部分。这进一步影响较发达地市政府进行省级统筹的积极性,倾向于将基金截留本地。
B. 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国国内地区实行的是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说我们的养专老保险属费被划分成两个部分来管理,一个是全国统筹部分,一个是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部分就是现收现付部分。
1、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有三个,一个是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一个是企业为员工缴纳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拨款。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其实就是指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也就是说从全国各地收取到的养老保险金中除了个人账户部分,其余基金全国统一管理、分配。
2、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18年中国将迈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实行中央调剂制度,均衡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负担。至此
C. 明细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计划,是福利还是更大的坑
年底了,养老保险可谓是我们一直关注的话题,在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养老改革被再次提及。
会议强调,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意味着此前我国在采取调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等措施后,未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由点及面全方位开启。”或许未来的改革将主要涉及两条线:纵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也就是提高统筹层次。横向就是第一、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整合。
其中,基础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难度大且长远,按照时间表来看,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初步方案应于年底出台。
统筹或会分步走
其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上一个“五年计划”未能完成的任务,如今再次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足以说明推动这个工作的难度和重要性。
早在1997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广之时,人社部就要求尽早实现养老金省级统筹,但截至目前,虽然也有消息表示,已有28个省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但大部分地区仅止于制度或者通过很小比例的调剂金形式部分统筹,只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陕西等7个省(市、区)实现了养老金省级统收统支,其他基本都是停留在县(市)级统筹阶段。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一直被视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牛鼻子”。
“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有一定难度,但是大势所趋。”董登新表示,由于各地的养老金缴费率和基数不同,导致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越晚,地方政府的制度套利就越明显。比如,大部分地区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9%,但广东、浙江和深圳的企业缴费只有14%,这就造成了地区之间缴费负担不均衡,资金积累就存在差异。
事实上,实现基本养老金的全国统筹一直是近年来中央政府努力的方向,但纠于各方利益难平。
记者梳理资料发现,早在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中就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随后,国家“十二五”规划以及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也提出,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紧接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如今,再次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如此密集的政策,如此强大的力度,实现养老金全国统筹已是大势所趋。
对于即将发布的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董登新认为,应会分为几步走,“首先是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其次,社会统筹账户应会先行,个人账户属于私有产权,将来怎么托管还有待讨论;再次,将城乡居民养老逐渐提升至省级统筹层面,继而向全国统筹过渡,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养老制度的统一。”
同时,对于制度套利的地区,董登新认为方案中应该有所提及,在养老金进行全国统筹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费率进行缴费的部分是否需要地方补缺应该给予说明。
第三支柱有望提速
纵向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个长远的工作,但横向的三支柱整合,尤其是补充二支柱、三支柱的短板更是任重道远。
“此次经济会议强调‘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我个人认为,主要就是要推进第三支柱的发展,这是急需补的一块短板。”再加上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养老改革力度,第一支柱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第二支柱的政策也在逐步涉及,唯独第三支柱的个人税优养老保险,在我国尚未真正建立。
个人税优延型养老保险落地后,投保人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有望拉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相关部委的“十三五规划”,都已将第三支柱的发展纳入其中。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表示,养老保险将更加多元化,企业年金将更多地补充到养老保险之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也将推出,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
三个支柱的整合涉及三个要点:
第一,要适度下调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替代率。官方数据表明,第一支柱的替代率为66%,应该降低这部分的替代率旨为降低第一支柱的缴费率,同时给第二支柱留下发展空间;
第二,将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这3个补充的保障制度三合一,无论是从制度整合、制度简化,还是提高制度效率的角度来讲,这三个制度的整合都是有必要的,从而保证第二支柱做实、做大和做强;
第三,目前,第三支柱是最应该发展的部分,税优政策是第三支柱发展的基础。比如,大家都在纠结个税的起征点,其实,如果将第三支柱合理发展,个税起征点根本不是问题,可以每月划拨500元建立个人税优养老金账户。
据最近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约为1.9亿人,城镇非私营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62029元,折合每月工资5169元,远超过目前每月3500元的纳税起征点。分地区来看,中部地区的城镇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最低,为50842元,但也超过了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果假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中的1/4参加个人税优养老保险,即约4000万至5000万人,以平均每人500元计算,则每年个人税优养老金新增规模将达2500亿元左右,未来市场规模还将随着覆盖人群、税优额度扩大而进一步增加。
而就在12月20日晚间,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为推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试点规范运行,保监会公示了第四批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公司名单。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及经营行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不过,对于每月只有200元纳入免税额的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来看,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政策的优惠力度和吸引力不够。那么对于这样养老的一个革新,到底该如何去对待呢?
D. 养老金全国统筹,对我们有哪些影响
养老金全国统筹对个人有何影响
疑问1:个人养老金待遇是否会受影响?
养老保险缴费虽全国执行统一的费率标准,但由于各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缴费基数不同,造成不同地区的人缴费金额存在较大差距。这也就反映在了养老保险的待遇上,多缴多得。因此,在养老金全国统筹形成后,各地养老金待遇还会执行原计算基数和计算方式,反映到每个人的养老金待遇上基本不会受到影响,并不会因为基金全国统筹了,待遇也会一刀切。
疑问2:缴费费率是否会降低?
此前,人社部曾表示,我国五种基本保险的缴费费率偏高,未来将逐渐下调,目前已下调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失业保险费率。在五险中占比最大的养老保险,目前全国统一的缴费费率为用人单位20%,个人8%。全国统筹后,各省市养老金将有一个全国财政的调配。未来,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可能考虑降低,但个人缴费费率调整可能性不大。
疑问3:养老金“十二连涨”是否继续?
养老金的“十一连涨”已给部分基金并不充裕的省份增加了不小的压力,在实现了养老金全国统筹后,养老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基金汇入大盘子,或将对养老金有压力的省份在养老金调整时给予更多的财力支撑。国家曾表示要逐渐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有了养老金统筹大盘子的保障,增加了未来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连涨的可能性。
疑问4:养老金转移是否会更方便?
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加,就出现了不少一人在多地开设养老保险账户的情况,在办理退休前,还需将在他地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转移到本地。程序较为复杂,时间多在2个月左右。在全国统筹实现后,这一问题就会变得更容易,基金都汇入大盘子,就省去了转移的手续。
E. 为什么说养老金全国统筹还需顶层设计
十九大报告做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论断,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其中,民众对“养有所老”的期待成为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部分。
过去几年来,我国在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加快推进,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与此同时,从养老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大方向出发,在建立中央调剂金制度的基础上,建议对相关的制度设计做出进一步的顶层设计。比如,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在养老保障上的责任。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最终要走向统收统支,但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又要发挥省级的积极性。是否可以建立中央省级双层统筹制度,值得进一步探讨。同时,进一步做实省级统筹,把目前一些省级调剂金的过渡性方式进一步做实到统收统支上,实现真正的省级统筹。再比如,在建立全国调剂金制度的同时,要把着力点放在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跨区域流转便捷性上。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这项改革影响会更直接,会让劳动者更有获得感。
实行全国统筹之后,就运用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互助共济。也就是说,钱多的地方,要往钱不够用的地方,匀一匀。
F.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统筹”:
所谓统筹,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每个统筹区各自负责本区域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结余主要归本统筹区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级政府和本级财政填补。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
统筹的意义: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基金积累制。参保人员和企业为社会统筹部分缴纳的保费,并不用于为个人进行积累,而是主要用于为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发放养老金;同样,参保人员退休之后所领取的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不是来源于自己以前缴纳的保费,而是来源于在职年轻人所缴纳的保费。
也就是说,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而社会统筹部分的资金属于统筹区的所有参保人员。因此,在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移时,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可以顺利转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会统筹部分则不能转移。
因此,可以说,某一地区的统筹直接关乎这一地区退休劳动者可领取养老金数额。
G. 关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目前退休领取退休金有两种选择:
1、在参保地缴纳社保满10年,累计缴费达到社内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容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2、累计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将各地缴纳的社保迁移到户籍地合并,在户籍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户籍地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H. 如何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
据报道,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中央决定将实施全国统筹的范围明确界定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部分,明确分步实施,2018年将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分析人士表示,从技术层面看,地方统筹弊端很多,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但实际上归集为1000多个养老基金,各地都把掌握的基金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无法归集投资、保值增值。
据最新统计,目前有13个省、区、市养老金结余已经告急。实现全国统筹,实现基本养老全国一盘棋,可以提高我国整体的基本养老保障能力。
I. 养老金全国统筹什么时间实行
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2.3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6.7%,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1.5亿,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8%。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为什么要实行这一政策?这一制度安排又将对你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目前,全国费率不统一,有的地区高,有的地区低,全国要实行统一的缴费费率。待遇计发项目及参数不同,有的地区项目多、参数大,有的地区项目少、参数小,需要实行全国统一的待遇计发办法。社会保险管理权限分散,难以统一协调全国统筹的有关政策,需要实行垂直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各地的信息系统不够兼容,数据格式不够标准规范,数据信息难以共享,需要构建兼容共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这些工作都是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抓实抓好,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创造条件。”褚福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