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子女可以继承父亲养老保险余额吗 如何继承
一 、参保人死复亡,参保人的个人账制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可向当地人社局申请继承
『贰』 养老保险的保险金可以继承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
一,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将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二,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
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2)继承父母养老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叁』 养老金怎么继承
国家新规,老人退休,在领取养老金不满139个月时,死亡,那么老人养老金回账户余额,可以作答为老人遗产有合法继承人继承,
这是2014年10月新规,
需要合法继承人持有老人死亡证明,婚姻证明,继承公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老人养老金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继承手续,
『肆』 养老保险金继承权问题
你继父
『伍』 父亲过世,儿子继承父亲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只能继承父亲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陆』 子女继承父母养老金怎么分配,父母已过世多年留下一笔退休金,生前没遣嘱,该怎样分配
1、养老金余额属于遗产,可以有继承人继承,父母都去世,而且父母各自的专父母也先于父母去世的,由所属有子女共同继承。
2、分割遗产,一般是所有继承人平分。特殊情况下不平分。
3、不平分的情况是:如果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多分;对父母生前照顾较多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有赡养能力确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