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养老保险自己交的和单位交的重复了怎么办
根据规定,这种重复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已经缴纳的钱应该予以退还,可以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人员到社保部门相关窗口咨询所需材料,并申请退回这部分钱。
⑵ 养老保险交重复了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暂停其中的一个,到社保中心将两个社保号进行合并。
一般因各种原因在不同统筹地区同时建立多个个人账户的,在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可合并重叠期间的个人账户。
个人如果在一个城市有两个养老保险帐户,合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社保账户跨省转接,取决于省际社保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内,在不同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应当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不一定会合并账户。
如果是同一城市内,在同一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个账户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账户应当注销。参保人注销某个养老金账户后,可以要求社保机构退回个人账户内资金。
(2)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基数
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般来说,职工缴费工资如果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工资所在省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
(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的计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计算比例和基数为准。)
⑶ 社保重复怎么办
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如果办理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只能按缴费时间最长的社保计算缴费时间,其余的只计计缴费金额,不累计缴费时间。
当你离开参保工作城市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回原籍或到其他城市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1、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⑷ 重复交社保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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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档案和户口理论上是一起的,也许你的情况特殊点,你电话咨询一下老家的。
三、社保时可以转移合并的,累积计算缴纳年限。
四。退保对你没有任何好处,继续缴纳反而能保证你的退休养老金,你好好考虑一下。
⑸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后,应该怎么合并
劳动者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账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5)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需要续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一切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都应续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分三类情况:
(1)因企业改制、破产、解散、兼并、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2)因除名、开除以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3)劳动合同终止后,未重新就业的人员。
⑹ 养老保险自己交的和单位交的重复了怎么办
合并缴费基数和退钱。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6)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四条
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申请退回我市个人窗口重复缴交的养老保险,其缴费本金全部退回个人。
如果愿意提前签写退费收据,提供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个人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退费手续可一天内受理完毕,但因受理后需经审批后方可送报市局财务处退费,15号前的申请需月底到账,15号后申请需次月月底到账。
⑺ 社保重复参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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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实专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因属此在操作层面上,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般是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新农保。但是,重复参保的人无法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各地社保部门通过全国金保工程系统可以查出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或是在进行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时,可以发现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一旦重复参保,必须退一方的重复缴费部分。
⑻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同一参保月份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所需回资料答
单位书面申请。
填写经本人签名的《重复缴费退款申报表》一式两份。
重复缴费时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招工表、商调函等。
重复缴费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同统筹区域重复的,需提供经原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办理程序
工作人员受理申报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退款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受理后,单位和个人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其他事项
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只退回重复时段个人缴费部分,不退单位缴费部分,重复时段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退回全部缴费额,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重复缴费的退回时段应根据职工的劳动关系判断,无劳动关系的缴费予以退款。
职工异地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历史有重复的,退回异地转入基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退回非转入基金的重复缴费仅限2009年7月底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