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多地交了养老保险,可选择最后一地合并吗
可选择最后一地合并。
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地基本条件是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如果参保者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么就是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一致,就按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的养老金领取地。
如果参保者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领取地。
如果参保者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十年,那就把参保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地,由户籍地来给支付养老金。
② 多地缴社保,养老金在哪领,转保手续怎么办
1、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2、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其他城市有交养老保险并且缴费年限满了10年,在该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3、不在户籍地缴纳养老保险,在其他城市交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满10年的,把养老保险转到缴费年限有满10年的城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4、不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养老保险,而且没有在任何一个城市参保养老缴费年限满10年的,将养老保险转回户籍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享受养老待遇;
哪种情况无法“正常”退休?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意思就是说: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之后再去户籍地以外的城市缴纳社保的,都属于“临时账户”,
即使你在所属城市缴满了10年以上的社保,也不能在当地申请退休,只能转回户籍地或者另个待遇领取地!
③ 多地交了养老保险,可选择最后一地合并吗
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如果参保者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么就是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一致,就按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的养老金领取地。
如果参保者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领取地。
如果参保者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十年,那就把参保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地,由户籍地来给支付养老金。
④ 在多地交过养老保险
看你交养老保险的年限了,缴费满10年以上就可以享受所在地养老保险待遇了!具体参考:跨版省流动就权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⑤ 社保可以多地交吗
可以。
⑥ 在多地交过养老保险
看你交养老保险的年限了,缴费满10年以上就可以享受所在地养老保险待遇专了!具体参考:属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⑦ 多地参保的养老保险怎么算
这个,目前政策上还没解决好吧.你在烟台的社保已经停交了,估计不好算在一起吧.你可以打电话到烟台那边社保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