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度包括哪些保险
城镇职工参保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公积金
② 养老保险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顾名思义,它是一种起着养老作用的保险,是一种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生活来源的保险。
③ 养老保险怎么计算
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办法如下:
一、在单位就业的
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定比例分别缴纳,当前单位缴费一般为19——20%,个人缴费为8%。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本人缴费工资是指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加减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当前为省级统筹)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为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工资基数,按20%比例缴纳,一般是按年缴费。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 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④ 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和享受待遇都有哪些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享受待遇:
1、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1、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2、符合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3、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在接到鉴定结论3个月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b、单位和参保个人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c、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经过法定审批手续。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2、退休养老待遇由三部分组成:
a、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1%;
b、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帐户的累积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c、过渡性养老金:符合规定可推算基本养老金储存额的人员,再按推算储存额除以120增发过渡性养老金。
3、参保人员死亡待遇:
在职或退休参保人员死亡后,可按规定享受丧葬费、抚恤费,目前丧葬费为6000元、抚恤费为16000元;符合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条件的,可享受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⑤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如果只讲待遇,在投保缴费期间,享受医疗保险,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如果缴费年限男性达到25年、女性20年,退休后还享受终身医疗保险。
⑥ 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是国家确保全体居民均能享受的基本保障;商业保险是在自身需求基础上的个性化提升,两者都应具备,这是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最大的区别和特点。 首先,要明确几点: (1)社保缴费比例:城镇职工社保的缴费比例,以个人工资为基数,单位缴18%,个人缴8%(缴费比例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基本养老金构成,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 商业养老保险最大特点是:风险低、优势明显。 因为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开办商业保险以来,商业保险发展迅速,日益成为居民风险防范、投资理财等重要的选择。 合众人寿资深养老保险业务人士认为,通过银行储蓄来积累养老金存在明显不足,只能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辅助方式。一方面,银行储蓄收益低,无法抵御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储蓄养老是一个长期计划,随意性很大,一不小心就会破坏储蓄计划,使自我储蓄养老计划中途夭折。 综上所述,合众人寿保险公司指出,商业保险公司一般都具有“专家理财”的性质,同时商业保险公司拥有自己的投资机构、投资团队,预防风险、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比普通居民要强得多,在一定程度上,它能最大限度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切实保障被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并实现财产增值。
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7)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包括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⑧ 养老保险里面包括哪些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 包下来" 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
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
(8)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包括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