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带着您的身份证,社保卡,公司的证明等,到您现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专具体办理细节参属考如下法条办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贰』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现行的社保转来移接续政源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城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叁』 办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啥材料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回系;
3、办理基金转移手答续;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6、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肆』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办理社保转移的准备的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凭证》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意:
按照社保中心规定,在转移社保时,只能转移养老险和医疗险,其余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是不能转移的。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供给参保人员。
说明:在打印前,需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存在欠费。如果不存在欠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如果存在欠费,提示参保人员需要补缴,参保人员进行补缴或者确认放弃补缴后,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新参保登记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费。
3.受理转入申请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地将《申请表》录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并根据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4.发送《联系函》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将《联系函》电子数据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5.接收《联系函》、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收取发给本地的《联系函》,导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方便后续业务办理。
6.参保关系转出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核对《联系函》信息,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生成《信息表》,按一人一笔的方式办理基金划转手续,设置《信息表》对应的基金划转银行票据号,将打印盖章后的《信息表》邮寄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说明: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前,需判断参保人员是否存在欠费,具体见“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在本地业务管理系统记录无法转出原因,并按“业务拒绝”流程将拒绝原因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7.发送《信息表》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将《信息表》电子数据(含基金划转银行票据号)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
8.接收《信息表》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收取发给本地的《信息表》,导入到本地业务管理系统,方便后续业务办理和收到纸质单据后的核对复查。
9.参保关系转入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待收到转移基金和纸质《信息表》后,核对《信息表》、转移基金额等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无误的办理转入手续,按《信息表》内容完成财务核算,进行账户记录。
说明:参保人员如果在两地以上存在同一时段的重复缴费,在办理转入业务时,依据有关规定清理重复缴费。
10.业务办结反馈
办理方:新就业地。
流程:将业务办理结果发送至异地转移系统,反馈业务已经办结。
11.下载业务办结信息
办理方:原参保地。
流程:查询下载业务办结信息。
『伍』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1、你可以在原参保抄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辞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
2、然后在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医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现单位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陆』 养老保险转移都需要什么手续
如下手续:1、打印复《制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3、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柒』 社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社会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需要手续:
《参保缴费凭证》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人事档案》
需要向现单位上交原单位的档案。
『捌』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您好,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回老保险手册答》。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玖』 异地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养老内保险可通过转移社保来容处理。异地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异地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等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异地养老保险转移申请流程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异地养老保险转移需准备的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拾』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转移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0)办理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了缴费职工个人具有的权利:
享受权利
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且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
有知情权
缴费个人有权按规定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情况,在发现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有误时,缴费个人可依法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有监督权
任何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权。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及时调查,按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申请仲裁
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与所在单位因社会保险义务的承担情况发生纠纷时,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缴费个人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给付标准、时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