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基本养老前十四年低档缴费后一年高档缴费养老金领取按啥标准领取
2014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2014年社保一次性买断缴费政策,社保缴费档次2014,职工养老保险补政策,2014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有补缴社保的网友可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目前一次性社保补缴的政策已经出台,中断缴费人员、城镇劳动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等群体在今年6月30日前按规定补缴社保费。从今年7月1日起,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从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缴费,不再允许补缴。
据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李京岐介绍,有申请一次性社保补缴意愿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所在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相关证件到各县市区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近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下发了《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2号)、《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91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93)以及《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4号),现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及国家和省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界定适用人群范围
上述一次性补缴政策涉及不同的人群,补缴基数、缴费比例以及待遇计发都有所不同,需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条件、工作经历、原企业性质以及申请人与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不能擅自扩大适用范围。具体的适用人群、补缴办法和待遇计发详见附表。
二、办理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向直属分局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完成后,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由直属分局受理。综合业务处、计财处、征收处、养老处和技术保障部进行协助。
三、养老待遇计发
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含在本市的一次性补缴年限,下同)满10年以上的,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户籍的,按本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非深圳户籍人员,按广东省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
四、其他
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正在修订,若修订后的特区养老条例有关于补缴的新规定,则从新条例实施之日起从其规定。
附表:
一次性补缴政策分类表
类别
适用人群
一次性缴费办法
个人账户
记录
缴费指数
待遇计发
首次参保
时间
养老待遇重新核定
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城镇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企业的原固定工和干部。原企业是指1994年1月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广东省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含海南建省后改为海南地方所属的各类企业);
2、其离开原企业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一次性缴费最长为经审核确认的其1993年12月31日前在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
2、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含利息)记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645;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387。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原企业前曾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作为计算提前退休的依据,不能进行工龄折算。
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20。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驻粤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1988年8月24日前离开原广东省海南行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1、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经审核确认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前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原工作年限。一次性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从经核定的最早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计算。
2、1993年底之前的工作年限,其缴费基数、比例和利息计算办法按照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的规定执行;1994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其缴费基数为申请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利息从1994年1月1日后的一次性缴费起始时间至缴费之月止,按办理一次性缴费时银行执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
3、其中已按粤府办【1994】90号文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制度并已缴费的申请人,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抵扣缴费额,只缴纳差额部分。
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补缴年限,个人账户记录比例为11%(本金及利息);2006年7月1日以后的补缴年限,记录比例为8%(本金及利息)。
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1993年底前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645, 1994年1月1日后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缴费基数除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1993年底前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387,1994年1月1日后的一次性缴费指数为0.6。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年限依据。
3. 根据粤府办【1994】90号文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制度的个人缴费时间不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计发月数。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曾经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原工作的集体企业在外省、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户本市的户籍人员参照适用。
1、缴费年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在城镇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按15年缴费。
2、缴费基数不低于申请时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高于申请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由申请人申报。
缴费比例为20%,其中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的指数等于缴费基数除以申请办理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均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年限不作为按粤府【2006】96号文规定计算视同缴费账户和地方养老金的年限。
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
知青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户籍,且1961年至1982年期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经我省县级及县以上知青管理部门动员和组织下乡插队、插场、经批准回乡安置的城市户口青年,以及随父母疏散到农村或“五七”干校并经批准改为知青身份的我省知青。
1、一次性缴费年限,原则上按知青下乡年限由本人自愿确定。申请一次性缴费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知青,按下乡年限一次性缴费后累计不满15年的,可按同一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1)未办理回城现为农村户籍的;
(2)回城后未就业参保的;
(3)处于失业状态的;
(4)已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2、缴费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一次性缴费基数的11%(含利息)记入其本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645;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平均缴费指数按缴费基数除以2000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0.387。
1、一次性缴费的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按广东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建立视同缴费账户和计算粤府【2006】96号文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作为计发地方养老金的年限;按深圳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的人员,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补贴以及工龄补助的年限。
2、下乡年限已按规定视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不得按本办法办理一次性缴费。
申请一次性缴费并按规定缴清全部费用的人员,申请前已经参保的,首次参保时间不变;申请前未参保的,其一次性缴费的完成时间为首次参保时间。
现已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重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原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20。重新核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从其缴清全部费用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数额发放。除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其他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都不再重新核定。
从未缴纳社保费用的人也能参加一次性社保补缴吗?办理补缴还要手续费吗?已保农村养老保险的可以参加社保吗?烟台一次性补缴社保费可享受养老金等相关政策出台以来,烟台“民意通”接到许多市民电话,咨询该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
昨天上午,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民意通”带领大家走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听取养老保险专家对市民在补缴养老保险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解读。现场还邀请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与6位市民代表共同探讨补缴社保这一热点话题。
一次缴纳找回13年的工龄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秦局长,能不能介绍一下此次新政出台的背景情况?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秦丰国:每个人从出生到亡故都离不开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涵盖了人的一生。这项新政,从新年以后,我们就开始论证,在论证过程中也听取了一些企业、职工、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新政规定,只要在6月30日以前,将欠交的社保费补齐,就免交滞纳金。从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企业再出现欠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我们的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到时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
新政以前,无论是企业用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以自由者身份参保,这两种身份的人员参保都应当从参保登记之日起缴费,不存在补缴问题。这次出台新政,允许自由职业者向前补,实际上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条件。特别是对年龄接近退休的人员,为了达到老有所养,请大家尽快参保。对年轻人来说,也意味着找回了13年的工龄,达到15年后可以继续缴纳,视自己的能力而定。
两种情况市民可以补缴
市民代表:我2007年交了社保费,由于各种原因,找不到之前的单位了,这种情况可否重新申请挂档再续交?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李京岐:能不能找到,和这次新政没有直接联系。这次政策规定,一部分群体是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指的是城镇未参保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允许从1998年开始补缴。第二种情况是以前参加过社会保险,但由于各种原因中断了,可以按照当年的比例,补缴欠费的养老保险。
在《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前,下一步的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新的政策的发布,请及时关注媒体报道。
在哪儿挂档就在哪儿缴纳
市民代表:我有个亲戚在栖霞上班,结婚后户口转到龙口了,现在的档案也是挂档,应该怎么交费?养老保险补缴的话,只缴养老和医疗吗?
烟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副主任宋少勇:栖霞、龙口都属于烟台市,在哪个地方挂档就在哪个地方缴纳。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交五险,保费以前中断过,只缴纳养老保险即可,如果从未参保的,需要参加养老和医疗。
停交期间发生医疗费不能报销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网友任女士交了20年的社会保险,现在等着退休,停交期间的住院费是否给报销?
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副主任科员王皓亮:目前的城镇保险制度是这样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费发生的医疗费用给报销,如果是停交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给报销。如果已交满20年,在退休之前的等待期间,不报销医疗相关的费用。
补缴社保不需要手续费
烟台民意通主持人:李先生在栖霞劳动保障局办理一次性社保补缴时,工作人员说需要交2000元手续费,这是为什么?
李京岐:这次社保补缴不存在手续费的问题。应该这样理解,新政是参照城镇人口灵活就业政策,第一步应该到劳动部门就业办挂档,有档案管理费。工作人员具体收得是什么费用,应该具体到社会保险机构进一步了解。
哪种保障划算,根据缴费积累情况
市民代表:新农保不参加社会劳动保障,将来差别大吗?
李京岐:按照新农保的规定,老年农民到了60周岁,每个月有55元钱的基础养老金,个
人账户的养老金是根据个人的积累情况。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两种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有不同的办法。标准高还是低,这得根据个人缴费的积累情况。
农保和社保不能互转
市民代表:有农保不能买社保吗?
李京岐: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两种保险制度的设计、缴费等方法不一样,不能进行转移。你参加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已享受了政府补贴。按照通常的理解,享受政府补贴的新农保、农保,不能参加职工保险,如果要参加,需要把政府补贴的部分退出来,再参加。
宋少勇:农保和社保的转移,国家正在出台这方面的政策。按照现在的规定,大的原则就是以前参加过农村养老保险,现在想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其中一个前提,农保退保把以前缴费的本金和利息退给你,你用这个钱再来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保。
网友:当兵期间算不算工龄?当兵期间的保险是否由国家负担?
宋少勇: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网友:户口是东北的,已经在烟台买了房子,可以在烟台补缴保险吗?
宋少勇:这次缴费主要针对烟台市城镇居民,虽在烟台买房,但户口仍属于外地户口,不在这次补缴范围内。
网友:我父亲当兵8年,自己缴费10年,中间不连续。这种情况可否算作交满18年?
王皓亮:可以。
网友:我2008年有一年缓刑,可否补缴当年的社保?
王皓亮:现行规定,缓刑是可以补缴的。
超过60岁农村老人有一次性缴纳社保的政策吗,有没有适合农村老人的社保政策呢?
1、目前没有政策。 2、农村老人合适的社保政策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现我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已开通,涉及人事、劳动、社保等相关问题可致电12333咨询。】
父母之前没有交过保险,听说去年下来新政策,一次性补交15年可以领保险,医药可以报销。感觉医药费报销是个大头,挺合适的,共花了12万左右。母亲是正好55岁交上后每个月给不到600的退休金,父亲还有两年才到退休年龄所以还在缴纳,去年年底父母因为心脏病住院,共花了四千左右,出院后办理手续,结果只报销40%,表上有一栏写着暂缓支付费用1200,一共才报1200,后打电话问区里社保,答复说是社区社保没有把我父亲的社保钱交到区里所以医院只能报40%,去了社区的社保,答复是区里的系统没有更改,所以交不上钱,什么时候更改她们也不知道,只能等下去。还好父亲报销的钱不多。万一住院花个几万等着报销的钱,不活活饿死。缴纳这个社保主要就是住院有个保障,现在钱去年三四月份就交上了。到现在什么都不管了。这些事业单位真是拿人钱不干人事。不知道童鞋们父母有多少缴纳这个社保的。有没有同类的事情。
从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莱阳市城镇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有补缴愿望和条件的,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作为补缴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年度最早为1998年。按上述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城镇未参保人员,除正规就业调动转移外,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后,均在首次补缴地办理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须按退休时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其中,对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执行,即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若年满55周岁仍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对办理一次性补缴后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须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满五年以上,方可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退休。
来源:社保网
② 养老保险交了14年,是前三年到14年,今年要交是补前
养老保险停复交三年,现在再交制是否需要把前三年的补上,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
1.根据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职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最少须满15年.
2. 所以目前在养老保险停交三年以后,现在再交是否需要把前三年的补上,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年龄和工作年限。
3.如果到退休年龄时候可以满足领取退休工资要求的,可以不再补充缴费。
4.假如个人目前经济条件不错,可以给予补充缴费,因为以后可以享受更多的养老保险待遇。
③ 我是2020年退休的机保中人,现在领的养老金北14年以前退休的少。这是为什么
这种情况如果公司不给补交以前的社保费哪只能是你自己补交3年的话
④ 14年养老保险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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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8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30日对外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这是首次以政府部门的名义就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管理运行、经办服务等方面情况向公众全面、系统、客观地进行发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已逐步迈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8.42亿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现象有所抬头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达到8.42亿人,其中2.29亿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剔除16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等群体,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约为10.5亿人。据此判断,目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体覆盖率已到80%左右。
到2014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12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906万人,增长5.9%;比2009年底增加10574万人,年平均增长7.7%。但是《报告》也显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的比例在下降。2014年,企业缴费人员19431亿,比2013年增加470万人,占参保职工的比例81.2%,比2013年的占比下降2.8个百分点,比2009年下降6.5个百分点。
《报告》分析称,导致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困难群体中断缴费比较多,主要是部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低且不稳定。二是部分人员对养老金计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等政策不够了解,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不愿再继续缴费。三是一些人在多地就业过程中未能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因而即使在新就业地已经参保也可能被原参保地统计为中断缴费人员。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表示,出现中断缴费人数增加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也是受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部分企业和行业受到了一些冲击,有的企业用工量在减少。人社部将采取措施扭转这种状况。首先是进一步积极研究如何完善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包括研究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吸引和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加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完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的办法,激励更多人长期缴费、多缴费。其次,为了避免更多的中断缴费现象出现,人社部门将加大对缴费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比如落实社保补贴政策等。此外,还将加强社保的稽核与执法的检查力度,按照社会保险法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参保人员流动到私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时候,能够及时接续好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
“对社保缴费的宣传也要加强。有些人缴费满15年,认为可以领到终身的养老金就不再缴费。这些参保者确实是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养老金,但是交的少,肯定也领的少。今后还要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唐霁松说。
企业养老金过去5年保持年均10.8%的增速
《报告》首次披露了企业养老金替代率情况。替代率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与其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2014年,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061元(离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4664元),当期发放无拖欠。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67.5%,比上年增长1.5个百分点,与2010年(67.6%)基本持平。
《报告》显示,2014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实施了连续第十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50元,比上年增长10.5%,比2009年增加825元,增长67.3%。尽管企业养老金过去5年保持年均10.8%的增速,但是一直有研究机构认为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偏低或低于国际标准。
⑤ 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有没有补发养老金
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有没有补发养老金?
2020年增加的养老金。到目前没有发放的。到了7月份发放了养老金的日子,就会把原有的养老金和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给你了。你不要着急,耐心等待吧。不会超过7月底的
⑥ 17年后退休的“中人”养老金为啥按14年10月之前标准发放
主要是牵涉到2014年10月开始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所以在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也需要缴纳社保,同时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也会慢慢过渡到和企业一样。
但是,对于改革之前参加工作、改革之后退休的人员,也就是“中人”,如果直接将他们的养老金计算方式改为和企业一样,那么他们的待遇肯定是会下降。
为了保证“中人”的待遇不受影响,国家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期间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其中老办法就是按照2004年9月的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年限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再加上退休补贴等。
新办法就是根据上年度社平工资、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等参数,计算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最后加上职业年金。
按照国家的设计,这次改革对于“中人”并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却让“中人”这个群体感到非常郁闷!
新办法涉及到的一些参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所以“中人”只能先按老办法领取养老金,等到新办法确定清楚后,再补发差额的养老金。
而国家过了快3年,才将国家层面的参数下发到各省,各省根据国家的参数还需要再计算其他的参数。
这一下又过了快3年,一些省份已经将“中人”的养老金核算清楚了,但还有不少省份的“中人”,直到现在还是领取着按照2004年9月的工资标准计发的养老金,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会比他们实际应该拿到手的低上不少!
一些“中人”在等待的过程中已经去世了,只希望还未核算清楚的省份能够尽快完成,让剩余的“中人”能够安心享受晚年生活!
⑦ 为何14年之前退休的人,能退4-5万自己缴的养老金
你讲的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退休的人员。
⑧ 我们2020年退休机保中人,养老金还没有14年以前退休多,这公平吗
你好朋友,2020年退休机保中人,养老金还没有14年以前退休多,这也是公平的,基数不一样
⑨ 14年10月1日前退休人员有没有补发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调整何时能够落地?各省人社、财政部门将根据要求出台实施细则草案,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才能公布执行,“虽然各地公布时间难以统一,但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
此次养老金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然而,随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此次养老金上调增加的支出如何保障?
按2015年月平均养老金2200元、今年提高6.5%的标准计算,仅8500万企业退休人员一年调整养老金部分,就要增加1450多亿元支出。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金总体还是收大于支,去年当期结余3500多亿元,基金累积结存达到3.52万亿元。部分统筹地区出现当期基金收支存在缺口的问题,可以通过动用历年累积结余和财政补助来确保养老金发放。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本来就是把财政补助作为基金筹资的法定来源之一,政府财政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承担托底责任。”金维刚说,即使少数困难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与支出之间出现缺口,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动用基金累积结余,就能够确保各统筹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总体平衡。
褚福灵等专家表示,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基金在更大范围内调剂;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保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加基金收入,尽快实现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使其保值增值,保障养老基金长期充足。
⑩ 14年前退休的为老人老办法计算养老金中人有过渡养老金老人老办法有过渡养老金吗重新计算养老金吗
核心内容是 据了解,改革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对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继续按原来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保持已有待遇不降低。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实行新制度,建立新机制。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基本养老金中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同时建立职业年金,以更好地保证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