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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23 06:13:46

1. 关于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

不是一回事。劳动合同是个人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协议,可以作为在单位工作的证明。
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福利性政策。是社保的一部分。
社保的主要内容: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范围,近日,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李静湖表示,对民营医疗机构是一视同仁,按照一定的条件都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2. 企业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员工必须签几年合同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明确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只要你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有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义务。险种为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以及当地政府要求的一些险种,主要的习惯性称为五险一金。

“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
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没有这个,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最多只有“四险一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3. 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条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部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全国基金管理情况。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基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地区基金管理情况。
第三条 劳动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基金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总公司的直属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定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 第五条 基金的来源
(一)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三)职工自愿缴纳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
(四)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五)基金存款利息;
(六)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
(七)财政给予的补贴;
(八)劳动合同制职工基金转移的收入;
(九)其它收入。
第六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逐步实行企业全部职工按统一比例筹集。基金应留有部分积累,积累率为工资总额的3%,以后随着经济发展再逐步调整。
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企业的管理费用中提取,由企业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
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与工资总额同口径)的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发放工资时代为收缴,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一部分,并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企业和职工必须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才能计算职工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
第八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记入职工个人帐户。
第九条 经济困难的企业确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能力时,在规定的缴费期间,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缓缴手续,经批准后执行。缓缴的具体办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破产或关停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清算企业财产中,优先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一次性拨付该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一次性拨付离退休费用的具体数额,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统筹项目,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未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养老保险费用,仍按现行规定的标准由原单位支付,不得在基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予以支付。职工在退休前死亡时,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 第十三条 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对存入银行的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分别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 对到期的基金银行存款和用基金购买的债券,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必须及时办理转存或兑付。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基金月平均全额结算收入数额,从基金中留足1-15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周转金。
第十六条 凡跨地区流动的新招劳动合同制职工,转出与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予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转出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缴纳标准(不扣管理费,不计利息)转移。新招劳动合同制职工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七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内部审计等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编制基金年度收支和管理服务费预、决算,报当地人民政府在预算中列收列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的基金和管理服务费收支的预、计算和会计报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劳动部。
第十八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节约的原则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服务费,具体的提取比例由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批准。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车辆购置费、房屋基建修缮费、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和其他必需开支的费用。管理服务费的使用,要符合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有关规定,必须先提后支。管理服务费年度收支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有权稽核参加统筹单位的有关帐目、报表、企业工资总额、离退休费用和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花名册、核准计提基金的各个基数以及应支付的离退休费用。 第二十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对历年滚存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在保证各项离退休费用正常开支六个月的需要,并留足必要的周转金的情况下,按照安全有效的原则,可运用一部分结余基金增值。基金增值所获得的纯收益不计税费。基金增值部分应全部转入基金,不准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
(一)购买国库券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
(二)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
第二十二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第六章 基金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十四条 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事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和退休人员代表组成,负责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管理服务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向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汇报基金管理情况必须事前听取监事会意见。
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机关和工会对养老保险基金以及管理服务费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帐目和原始凭证等资料。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单位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日加收应缴数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位缴纳的滞纳金在该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职工弄虚作假,少数、不缴、拒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期补缴。对逾期仍不缴纳的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以非法手段领取养老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违反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较重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4.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是什么意思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养老基金实行中央集中运营、市场化投资运作,由省级政府将各地可投资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专户,统一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

《办法》明确,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当前,随着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基金积累快速增加,现行政策规定的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方式已不能适应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同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5. 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

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主要任务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本养老金水平;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划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及个人的责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各地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发拖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加以解决。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继续抓好东北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抓紧研究制订其他地区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国家制订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同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了缴费职工个人具有的权利:

享受权利

当缴费个人依法履行了缴费义务且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各项待遇。

有知情权

缴费个人有权按规定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情况,在发现本人个人帐户记录有误时,缴费个人可依法要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更正。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职工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有监督权

任何人对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举报权。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对举报应及时调查,按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申请仲裁

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当缴费个人与所在单位因社会保险义务的承担情况发生纠纷时,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缴费个人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给付标准、时限等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本养老保险

6. 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一、新参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用人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2 )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 ( 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 ;

( 3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 ;

( 4 )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 , 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已参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 2 )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 3 )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 1 )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

( 2 )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三、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 :

所需资料:

( 1 )参保单位应提供单位社保编号;

( 2 )个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每年 4 月份以后,请携带以上资料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

服务承诺 :参保单位或个人凭各自社保编号、身份证,即时查询个人帐户。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 2 )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 3 )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 1 )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 2 )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服务承诺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 2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程序:

( 1 )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 )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 3 )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 2 )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 3 )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3 张一寸彩照;

( 5 )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 1 )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算退休待遇;

( 2 )用人单位或个人携带以上资料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待遇审批;

( 3 )由本人到县工商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卡号。

服务承诺 :

核发退休人员待遇服务承诺。对企业及个人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职)等手续,审核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核发养老金,当月审核,次月发放。

养老金发放承诺。确保离退休人员每月 20 日前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七、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死亡证明书、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本;

( 2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提供养老、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 1 )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 2 )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由单位加盖公章(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 3 )用人单位或死亡人员家属携带以上资料到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审核;

( 4 )属退休人员死亡的携带以上资料到我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 5 )复核后按隶属关系报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 6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办公室核报。

服务承诺 :核发丧葬费、抚恤金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八、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

范围:( 1 )在职死亡;( 2 )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 3 )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 4 )重复参保的人员。

所需资料:

( 1 )死亡证明书; ( 2 )养老保险手册;

(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 1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 2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

服务承诺 :

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你经公司录用后公司会有一份全省通一的劳动合同,你只要注意面填上的跟容是否合理,有无对你不利的条款才能签合同,然后经劳动局鉴定后你跟单位每人一份,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 全国社保基金与养老保险基金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全国社保基金其实指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包括养老保险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预算拨款,部分彩票公益金划拨、国企股份的划转等等,作为储备基金使用,可以投资股票、基金等。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是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转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同扩展阅读:

《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条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部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全国基金管理情况。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基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地区基金管理情况。

第三条 劳动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基金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总公司的直属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工作。

8. 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是什么

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回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答、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同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参考资料养老保险_网络

9.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么赚钱的,投资收益率很高


11月24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19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披露了去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投资业绩等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养老基金受托规模突破一万亿大关;权益投资去年净赚663.86亿元,同比暴增5.73倍,投资收益率达到9.03%。自2016年12月受托运营以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投资收益额850.69亿元。


养老基金受托规模突破万亿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资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


《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社保基金会已先后与22个省(区、市)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10930.36亿元,均为委托期5年的承诺保底模式,实际到账资金9081.77亿元。


而据人社部在10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截至2020年度三季度末,已有24个省份启动基金委托投资,合同金额1.1万亿元,到账9757亿元,其中21个省份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权益投资大赚664亿,投资收益率9.03%


财务状况方面,201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10767.80亿元,比期初大幅增加55.11%。


其中委托投资资产6713.79亿元,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的62.35%;直接投资资产4054.01亿元,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总额的37.65%。


养老金持仓前十


从增持比例来看,安洁科技、日月股份、中孚信息、燕塘乳业、大亚圣象等个股获养老金加仓比例较高,其中安洁科技、日月股份三季度加仓比例均超过1%。


值得注意的是,银轮股份、蓝焰控股、九阳股份、元隆雅图、常熟银行等多只个股获得养老金连续持仓超过5个季度。其中,银轮股份获养老金持仓12个季度,该股今年至今大涨五成。


此外,三季度末养老金账户出现在普门科技、威胜信息、博瑞医药等3家科创板前十大流通股东榜。


东方证券认为,从各国经验来看,市场化的养老金投资是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的渠道之一。养老金市场化投资也有助于增加股票市场长期资金,发展股权融资和基金市场。从日本、美国的情况来看,各国在养老金入市以及放宽股票投资占比后,股市均迎来了长期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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