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几月份交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 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回险问题的意见答 》,旨在保障: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应由政府安排工作但后来没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而出现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城镇义务兵等人员。
一、确定首次参保时间:
入伍时间就是首次参保的时间。
二、社保和医保补缴:
如果原单位不在了或是没有办法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来缴纳;再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办法缴纳的,就由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缴纳。
三、社保补缴基数:
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
四、补缴手续:
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分别提供给安置地(或参保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征收机构,
相关部门分不同情况,对退役信息、参保信息、单位和个人困难情况等进行审核确认后,分类为符合政策保障条件人员办理参保和补缴手续。
⑵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参保年限如何确定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一般是根据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回
一、凡符合在城答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⑶ 军人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年。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
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⑷ 2017军人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些什么
中国退役军人网整理如下:退伍军人购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相关政策规定,并非与其他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在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工作中有以下五大具体问题需要予以明确。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二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三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
五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4)军人养老保险起始时间扩展阅读:
优惠政策: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年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⑸ 复原军人断交后的养老保险补交36个月是从哪年开始
复员军人断交养老保险补交36个月是从2018年开始,这是给退伍军人的福利,只有退伍军人才能享受。
⑹ 国家民政部,及军人事务部对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补交细则有哪些规定,及截止日期
最近一段时间里各来地县市区级退役自军人事务部,均在集中受理和办理退役军人补缴社会保险的事情,这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并非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发文)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规定(文件已经是相当详尽了补缴细则的);而这项退役军人补缴社会保险的事情,是没有截止日期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2019年04月28日颁布)内容较多,请战友自己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中阅览此文件网页链接(下图是文件中部分内容和规定)。
⑺ 兵龄算不算进养老保险
算进养老保险,可以把钱补齐。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版定: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权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7)军人养老保险起始时间扩展阅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
中央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⑻ 军人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只能告诉你中央军委通知:
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⑼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何确定
? 一是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连续工龄计算问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对若干规定的说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1]188号)关于“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期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待分配时间,是指《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今后,凡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组织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待分配时间延长的,经当地安置部门出具证明,其待分配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对因本人原因导致待分配期限延长的,其延长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是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后其待遇计算问题。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并继续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予以承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三是离退休人员变更相关信息后其待遇问题。 属历史遗留原因,离退休人员要求变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出生年龄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重新确认。确认后原养老待遇不变,从次月起按新确认的年限、年龄等享受相关待遇,过去的不予补发。 四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的问题。 依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98号)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享受养老金。顺延时间不受年龄的限制。 五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