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保险抚养比在持续下降吗
有专家算过账,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全国养老统筹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约200亿元。
“目前,养老金转制成本的问题正在不断的放大,而且日益凸显。比如,黑龙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已经没有了,而且还有232亿的负债。同时,当年收不抵支的省份也从上一年度的4个增加到了7个,连中部的湖北省也出现了当年收不抵支的情况。很明显,如果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省份越来越多。”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要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最直接、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就是延长退休年龄。
2011年后,劳动力人口逐步下降,2015年降至9.11亿人,特别是2030年后,劳动年龄人口会出现大幅下降过程,平均以每年760万人的速度减少,这个信号意味着,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快要结束。人社部曾预测,到2050年,劳动年龄人口会由2030年的8.3亿降到7亿左右。
老龄人口增加,在职人员减少,这一增一减之间,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抚养比的下降。
不久前人社部发布了《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抚养比(参保职工人数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的比值)逐年下降,从2011年的3.16下降至2016年的2.80。同时预测,到2050年,养老保险抚养比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3,也就是说,平均1.3个参保人就要供养一个老人。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寿命在延长,这也成为实施延长退休年龄的原因之一。
目前,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1978年,国务院104号文件再次明确,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岁,女干部55岁,男职工60岁。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预期寿命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Ⅱ 养老保险多省收不抵支 改革18年为什么钱不够花
正常啊,财政会填补上的。亏空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国家开展社会保险个人缴费(1995年)之前的所有退休职工,全部由社会保险无偿支付待遇。以我县为例,14000名退休职工中,有4000人就是从来没有缴费,一直在领取待遇。一年至少就是6000万元。
二、国家开展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之后退休的职工,在1995年之前的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并按规定核定了待遇。那么,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钱,也是社保在无偿支付,今年我县退休人员,如果是1980年参加工作的,那么退休待遇约为1000-1200元左右,其中视缴缴费部分为700元左右。这部分人员一年这一块需要支付6000万元以上。
三、其它原因。比如社保的实际利息要低于记账利息等。
Ⅲ 如何理解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转制成本
抄养老保险转制成本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事业迅猛发展,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群越来越广,对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的转变。
Ⅳ 为了维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建立较晚与西方发达国际相比存在很多制度上的缺陷,比如:高替代率、高赡养率造成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负担偏重;养老保险体制转轨带来沉重的转轨成本等。另外,我国特有的社会经济体制下形成了退休年龄早、欠发达的金融市场下养老保险投资收益率低等问题,再加上老龄化社会的冲击,使得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平衡问题日益严峻。针对这一现状,本文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期望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推进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平衡的实现。1.适当提高退休年龄,为基金支出节流。现行退休年龄还是目前高赡养率、高缴费率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原因。2015 年以后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从业人口数开始递减,若继续维持现行的退休年龄将会给养老保险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根据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选择提高退休年龄的方法将会很好的减轻养老金支付危机,目前大多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经由 60 岁左右,计划逐渐延长至 65 岁或 67 岁。考虑到我国的现行退休体制和就业压力,建议设立专项失业保障基金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可采取分地区、分阶段、先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的
方法,逐步推进。2.加快工资制度改革,为基金收入开源。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居民的工资收入尚处在较低的水平,而这种缴费工资低局面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加快工资制度改革,增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势在必行。建议加快工资货币化进程,同时对工资外收入实行规范化劳动收入货币化,推行合理的、科学的年薪制和“计时计件”工资制薪酬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费基。3.拓展基金投资渠道,提高基金收益。根据 2001 年前的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只能用于银行存款或购买国债,而不能用于购买企业债券、股票、实业和不动产,更不能用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即使 2001年起规定社保基金可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但 2003 年投资股票的比例仅 5.1%(见 2003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投资渠道的单一,造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益低的局面。我国的投资环境同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比较起来,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处于保值增值的考虑限制养老保险的投资领域是有道理的,但必须看到,我国已具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的基本条件。而且只有通过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的投资,才能凭借经济的快速增长,提高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增加基金收入,缓解收不抵支的矛盾,从而降低缴费率。4.合理消化转制成本,减少基金支付压力。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是指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低工资制度使得职工没有个人积累,本应用于职工个人养老积累的部分被强制性地用在了国家建设上的份额。我国从 1986 年开始建立劳动用工合同制、1993 年确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1997 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其制度、2000 年为世纪交替年,根据有关测算,中国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规模在这四个时点分别为 2020 亿元、11085 亿元、35686 亿元和 50354 亿元。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历史债务一旦爆发几乎会将养老保险基金压垮。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养老保险的支付有其特殊性,不需要一次性
清偿,政府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逐年偿还,这样就可以减轻政府筹资的压力,很好的解决历史债务的清偿问题。建议建立科学的债务清偿体系,以中央政府负责为主,地方政府负责为辅,由中央政府出面作担保,同时通过中央财政集中专项资金补贴地方财政的该部分清偿支出,根据当地所负担的历史债务的份额以及所涉及的退休者年龄状况和当地财力情况,由各级地方政府决定是一次性偿还是分批偿还,利用的政府诚信,使居民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保障。
Ⅳ 没有工作,个人交养老保险算工龄吗
算的
养老保险与工龄计算关系:缴纳的时间越长,缴纳的年限越长,到时候领取的专养老金就越属多,缴纳的越少,领取的就越少。
工龄计算就是按你交保险的时间了,老年人参加工作早年没有保险制度,前几年有视同缴费,现在多数93年后参加工作的都没有视同缴费,退休年限的计算就看个人的缴纳保险的时间。
(5)养老保险转制成本扩展阅读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一般为8%)。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事业单位有管理类、公益类、经营类等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制度,费用由国家或者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工龄长短计发。
Ⅵ 2001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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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问题太宽泛了,不过不管任何国家任何地区,制度不会那么完善,从我国来讲,我们是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来完善我们自己的制度体系,相信我们的制度会越来越好。
以下是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缺陷的一些理论,仅供参考:
在我国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中,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养老保险体系保障了退休人群的生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养老保险覆盖面广、成本高,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的一大负担。在我国,光凭征缴养老保险税的收入并不能满足养老保险支出,财政每年都必须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补贴,并且这种补贴还在逐年增长。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得不面对这一世界性难题。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之后,以企业为主的养老金制度完成了向社会化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以企业和个人缴费结合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国的养老金制度表面上采取了混合养老金制度的形式,但是由于历史积累的巨大养老金隐形债务,迫使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形成了大量的名义账户,实质上没有按照混合制度的养老金制度运作。这种以名义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为标志的养老金制度存在较大的缺陷。
目前中国养老金制度存在的缺陷
养老金制度再分配和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缺失
再分配功能是养老金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我国养老金制度虽然实际上是一个现收现付制度,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再分配功能。
这是因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由于把精力集中于经济发展,过分强调效率,忽视了社会公平,走上了一条强化效率弱化公平的道路。中国经过了改革开放后,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中国的基尼系数1991年为0.282,到2000年已达0.458,增长幅度较大,目前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1。中国养老金制度没有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功能,相反存在逆向补偿的倾向。
就城镇居民来讲,根据国家统计局1995年对2.5万户居民的调查,富裕户得到的养老金待遇与贫困户的相差4.2倍,加上医疗保险和住房等方面的补贴,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经过二次再分配,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是加大了而不是缩小了。这说明包括养老金制度在内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原则和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再分配功能没有得到正确的体现。
养老金制度再分配效应的缺失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从公平角度看,过大的贫富差距、未来老年生活的不安全感和一部分人当前生活的陷入困境,部分地伤害了社会公平感和改革所依赖的社会共识基础。从效率角度看,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对于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对将来老年生活的不安全感,已对居民消费起到抑制作用,于是消费者花钱更少而存钱更多。这些造成了中国国内需求不足和经济增长更多的依赖对外出口,强化了中国经济的脆弱性。一旦中国的对外出口面临波动,将会导致国内市场供应的增加和商品价格的下降。届时很多养老负担较重的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就会恶化,反过来又使国有企业改革更加紧迫。国有企业改革带来更多的工人下岗和消费信心的进一步削弱,从而更加不利于经济增长和发展。
养老金收支赤字问题
中国的养老金基金正面临出现赤字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特殊的人口问题。从2001年开始,中国老龄化人口的增长持续加大。据测算,2001年中国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而40年后这一比率可能会达到20%。这一特征导致养老金的支出不断加大。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由于中国政府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生育率从本世纪六十年代的5%降低到八十年代的2.5%,目前大约2%。根据测算,今后25年的生育率基本保持不变。由于现收现付制度本身的代际再分配特征是从工作的一代向上一代再分配养老金。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工作一代的人口减少,而退休一代人口正在增加。工作一代人已经不能为退休一代人提供足够的养老金,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
造成养老金收支赤字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偏低,由于不同统筹层次的基金无法调剂使用,就严重制约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功能的发挥。由此所带来的问题是:各地区社会统筹养老金结余与赤字并存,财政补贴负担沉重。据统计,2000年中央财政用于基本养老赤字的补贴已达300亿元。这种补贴还会造成新的不平衡:支付标准高、赤字大的地区,往往可以从中央政府获得较多的补贴;而支付标准低、赤字小的地区,则从中央政府获得补贴却较少。
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和储蓄功能混同
国务院1995年发布的《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了“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确立了养老金制度的个人账户的储蓄功能。
养老金制度实行部分积累,实现再分配和储蓄功能的具体操作方式是:为每个职工设立一个个人账户,实行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企业的缴费一部分归为社会统筹,另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但是由于在养老金制度改革过程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已经退休和临近退休的老年职工的养老金安排,他们在过去的传统制度下没有养老金缴费积累,所以他们无法凭借现在的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于是在实际操作中就不得不依靠当前基本养老金制度中的缴费进行支付,这样就会破坏了现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储蓄和积累。这种分配和储蓄功能的混同,同时又降低个人和企业对于缴费的激励,造成了大量的养老金缴费的逃避。
缴费率偏高直接影响居民的现期消费
目前世界各国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一般为10%,国际警戒线为20%。按国务院1997年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我国企业总的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0%,职工自己向个人账户缴费的比例从4%起步,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企业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的比例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而相应下降,即由最初的7%下降到最终的3%。企业和个人向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之和应达到11%。在实际中,由于企业参保率不高和转制成本没有落实等原因,按现行标准执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收入不能满足其支出的需要。许多地区不得不提高参保企业的缴费率,致使国有企业的缴费率居高不下。
目前,我国企业的平均缴费率为23%,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高于国际警戒线三个百分点。30个省、市、区中,平均缴费率在20%以上的有24个,超过25%的有5个省市。缴费率偏高必然导致职工收入增长速度放慢,从而会直接影响居民的现期消费。1994年我国全部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曾高达35.4%,1995年和1996年分别为12.7%和12.1%,但1997年以后,我国职工工资增长速度急剧下降为3.6%,1998年进一步下降为0.2%。
相关改革思路
当前实施的以现收现付为基本特征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可以说是一种难以令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满意的模式:政府承担了过大的财政成本;企业的税费负担太大,不利于企业改革的深入;退休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职职工也需要承担很沉重的社会保障成本。因此,这一制度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重新规划和设计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我们不能忽略现实国情和曾经的经验教训。因此,改革应把握以下的原则:
第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再改革不是对现行制度的全盘否定,而是在其基础之上所实施的制度修正,现行制度向未来制度的这种平滑过渡,有助于保证现行制度对受保人所作的先期承诺以及其中重要的制度参数在未来制度中得以连续。第二,鉴于我国国情,未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还会是多层次或者多支柱的体制,新的制度应该在包括一个强制性的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结构外,还应将自主部分设计得更有弹性,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乃至不同阶层的特殊需要。第三,未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要同时包含再分配、储蓄和保险的功能。未来的保险制度将包括多层次或者多支柱的制度结构,而各个不同的制度结构可能只是负责其中的一项功能。这种通过功能分解以安排养老保险制度结构的做法正在成为国际范围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新趋向。
构建养老保险的三根支柱
未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当包括三个层次或三根支柱,它们分别是:
第一层次――将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独立出来,使其成为一个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公共养老保险计划。该计划是一个规定受益额但工资替代率较低的现收现付计划,建议采用工薪税融资并由财政部管理。由于公共养老保险计划是纯粹的政府行为,因此其管理费用要来源于财政预算。
第二层次――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基金部分独立出来,使其成为由政府监管、强制性的、规定缴费额的养老保险计划,我们称之为缴费性养老保险计划。缴费性养老保险计划的治理结构是多个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会,可以考虑将现在省一级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内的投资营运机构改造成为由政府监管的养老保险基金会。
第三层次――自愿的个人储蓄和个人投保,以及企业开办的职业年金计划。由于这一层次计划属于微观主体的自愿行为,故称其为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以上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可以达到将再分配功能、储蓄功能与保险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共同养老保险制度之中的目的。
扩大养老社会保险覆盖面
在现阶段,非正式就业者与城镇职工养老社会保险体系接轨存在一定困难。鉴于目前实际状况,决定了我们扩大养老社会保险必然要经历多元化制度安排的漫长过渡。出于中国国情的需要来探讨新的思路,笔者认为,以下步骤不失为可行方案。
1.分层保障。分层保障是将各类国有部门的职工进行分层,按照他们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例如,当前对于农民工来说,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工伤保险制度。而那些长期在城市国有部门工作的人员,工龄长且工作稳定,对于这层人员,养老社会保险的实行则是完全必要也是完全可行的。
2.分类保障。对非正式部门职工群体实施养老保险,要对其进行分类,从而制定不同的保险方案。例如,凭借自己的技术和资金进行个体经营,政府应给予享受相当于本市居民、较为正规的社会保障待遇。对于经常处于流动状态无稳定职业的农民工,管理难度最大,对其就要实行更为灵活的方案。
3.分地区保障。根据劳动经济理论的原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诱因是资源和收入的差异。例如,大量的农民工主要是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及省市,这就为我们分地区逐步实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创造了条件,可先在这些地区开始对农民工试行社会保障。
4.灵活机动的社会保险政策。对非正式部门职工一定要实施灵活的养老社会保险政策并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例如,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性,②缴费形式多样性,③允许暂停并补缴保险费等等。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再分配功能
社会保障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追求的是公平或至少是某种程度的公平,是政府干预市场分配结果的一个手段。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能或活动都是围绕为社会成员提供福利和服务或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这一目标展开的。那么,政府究竟应该如何正确发挥其再分配的功能呢?
首先,应正确处理再分配功能与储蓄的作用,通过个人储蓄功能的加强减轻政府在再分配上的负担。
其次,应坚持适度再分配的理念和政策,使保障水平同经济水平相适应。
第三,要发挥政府在财政政策方面的再分配功能,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力度。
最后,确立政府在社会福利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法律监控作用。
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1.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需要明确的几点原则
首先关于社会保障的定位。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优机制,而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则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因此,社会保障的性质应是满足人权发展的需要。尊重人的基本权利,维护人的尊严,按照以人为本的保障原则,根据人的各种动态、生存状况设计相关的保障政策、保障标准及保障体制,使社会保障贯穿劳动者的一生。这应该是我们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否则,我们的政策目标就会不协调。
其次,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应充分考虑经济和人口条件在长期内可能发生的变化。同时,还要在有关技术方面加强其科学性。
2.在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过程中政府应关注的两个问题
(1)向财政的部分统一转化。虽然国务院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要求省级统筹,但现在大多数赤字的弥补仍旧依靠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对地方赤字的负责将会统一不同区域的缴费率,使账户能积累起来。但它面对着两个重要的政治经济障碍:第一,中央必须拥有必要的财富,它不可避免地要将收入从高增长地区转移到低增长地区,而利益受损者会有抵制行为;第二,养老保险的管理仍旧是地方的责任,尽管财政上越来越统一。因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养老保险的管理虽仍在地方,但中央政府应逐渐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2)提高统筹层次。统筹层次过低己成为目前社会保障体制健康发展、体现全体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公平公正原则的桎梏,统筹层次难以提高根源于财政分灶和社保分割的管理体制。在目前全国统筹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尝试把社会统筹分为国家级统筹和地方(省)级统筹两部分,即实行分级统筹的体制。
3.一元化目标,多元化过渡――目标与现实的矛盾
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无疑是实现公正的收入再分配的最优模式,但中国社会的多元化又造成了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特殊问题。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把社会各层、各类劳动者全部纳入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是不现实的,因为无论从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还是目前的制度安排都还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一元化的制度安排只能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长期发展目标。目前较为实际又可行的办法就是,根据各阶层劳动者的需求与目前的条件,按照分层保障的原则来提供社会保障。
Ⅶ 论述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
摘要:目前,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是当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与支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程,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应由现收现付制逐步向部分积累制过渡。
关键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一、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中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由现收现付制逐步向部分积累制过渡,但是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与支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进程。养老保险金面临严重的流动性困难,地方财政不得不用养老保险金的个人账户资金(个人缴费加7%的企业缴费)和税收收入来弥补目前养老保险金的资金缺口,这就造成“统账结合”的改革模式中个人账户的普遍空账。即使如此,养老保险金筹集仍是入不敷出,中央财政不得不进行拨款予以解决,以保持地方财政和社会的稳定。
(二)养老保险固态化,劳动力市场分割。
养老保险金流动性困难,个人账户的普遍虚账和空账,养老保险覆盖面窄造成了养老保险的固态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国有企业统包的养老保险体制,职工的工作变动,其养老保险会由新的企业承担,职工个人不因工作的变动而蒙受损失,养老保险不构成劳动力流动的障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所有制逐渐实现了多元化,要求劳动力市场化以实现要素的合理配置。而非国有经济、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体制尚未建立,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不能随受保障主体的流动而流动,养老保险呈现固态化特征,造成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的下岗分流人员不愿到非国有经济部门工作。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养老保险金清偿能力不足。
过去我国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统包,职工个人账户没有养老金的积累,而国务院文件所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一种“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体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具有流动性。对过去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欠账就造成政府资产负债表上的隐性直接负债,构成政府规模巨大的转制成本,目前关于这一成本的统计缺乏统一的口径和标准,各种测算结果之间差距很大。
(二)企业统筹和社会统筹占养老保险金的比重低,财政负担沉重。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主要方式是财政筹集、企业筹集和社会筹集各占1/3,企业筹集和社会筹集不足部分由财政弥补的筹资方式。但目前因企业养老保险金遵缴率低(约90%),企业筹集只占全部养老金的20%—25%,养老保险金欠缴严重,
(三)人口老龄化和赡养率提高。
当前和未来相当长的时期,我国将面临劳动力供给进一步增加和退休人口进一步增长的双重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就业问题将使政府不能够采取提高退休年龄的政策来减小养老保险金支付规模。
(四)养老保险体制存在漏洞。
这是指非国有经济尚未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政府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政策收效甚微。对于国有企业而言,职工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的,但对非国有经济而言,政府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企业承担了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部成本,养老保险金只能靠企业和职工个人来积累。在这种条件下,非国有经济建立职工养老保险的成本远远高于通过奖金或红利的方式对职工进行补偿所带来的成本,其建立养老保险体制的动机严重弱化,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五)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混乱,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很低。我国养老金体制改革实行的是属地所有、属地负责的原则,即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各地方政府,这就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分散化和低效率,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很低甚至为负值,而且养老保险金挤占挪用现象比较普遍。
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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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月14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改革后,公务员养老待遇是否会下降?他们的养老金又从哪里来呢?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原来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
再来看看改革后养老金怎么发。此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是根据本人退休时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发放。胡晓义表示,改革之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领到手的钱,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胡晓义:改了待遇确定机制或者叫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的。缴费越长肯定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那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待遇,究竟会不会降低?胡晓义强调,本着增量改革的原则,会努力保证现行养老待遇“不降低”:
胡晓义:通过增量进行结构的调整和机制的转换,而不是做减法,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这不是我们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的有所提升。
具体来说,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待遇不变;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属于“新人”,退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之和,计发方式与企业职工一致。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也就是目前在职的3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来到手的养老金,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还将改革之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进行调节,以保证待遇水平不至于降低。
这么听下来,您肯定会有点晕。这样,根据《决定》的计算方法,在不考虑收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等的前提下,我们来算笔帐:
本次改革,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界限,区分“老人、新人、中人”,按不同方式发放养老金。首先来算算“老人”的养老金。
比如公务员老周,在2014年10月1日前就已经退休,属于“老人”,不受改革影响。老周的退休工资为4000元,按规定养老金约占退休前工资比例的70%—90%,那么老周每个月能拿到的退休金,大概在2800到3600之间。
就是说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待遇不变。
如果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才参加工作,那就属于“新人”,比如24岁的小明,他怎么算呢?
“新人”完全按照现行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方式进行。小明距离60岁退休还有36年,假设小明的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社会平均工资也为
5000元,且36年保持不变。那么按照规定,小明的基础养老金为5000×36%=1800元,这是他养老金的第一部分;
36年后他的个人账户,按照每月400块钱的标准,积累了17.2万元,再除以139个计发月数,他养老金的第二部分,个人账户每月有1243元。两项合计,小明退休后实际拿到的钱,是3043元。
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之和,计发方式与企业职工一致。
至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换句话说,也就是目前在职的3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就相对复杂些。
今年40岁的在职公务员老李,他在2014年10月1日前,有16年工龄,还有20年退休,每年都是按照上一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来缴费。那么到退休,他的缴费年限是36年。按退休前老李工资5000元算,他的基础养老金为5000元×36%=1800元。假如他退休时个人账户里面9.6万元,用来除以139个计发月数,那个人账户部分可发约690元。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1800元+690元=2490元,便是他退休后拿到的基本养老金。不过,除每月2490元外,老李还能领过渡性养老金。但是能领到多少,由于具体办法还未出台,所以无法计算。
存在了将近20年的养老双轨制,拉大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退休待遇,带来不公平,这些年没少受到诟病。如今改革在即,社会上对于改革还存在一些疑问。比如,改革造成的转制成本如何消化?企业已积累的养老基金会不会被吃掉?
在某外企工作的网友@爱丽斯旺提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将近20年,目前基金账户积累超过3万亿,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刚刚开始,账上没钱,我们企业职工的钱会不会被“吃掉”?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解释说,《决定》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使用,因此不必担心:
胡晓义:改革之后,在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但是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
既然改革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由此触发第二个担忧——有专家提出,如果并轨后将大家“没缴费”的年限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发过渡性养老金,高额转制成本会不会给财政带来过大压力?
胡晓义: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就是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最后一个担忧,是来自公务员群体的。秦女士今年29岁,在北京某机关单位工作4年。她捏着工资条合计4000刚出头的总数,忧愁的问:
秦女士:如果在4月的工资的基础上如果再扣除一块儿养老保险的话,确实就会形成一定的这个负担。
此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曾提到,本次改革将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胡晓义确认,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文件已发到各单位:
胡晓义: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表示,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基于工资,而当前部分基层地区公务员收入比较低,一旦开始缴费,难免负担困难。调整工资,有利于消减改革初期的阵痛,促使制度平稳转型:
褚福灵:既然要缴费,缴费来自工资,工资又成天不提。因此,对工资我们要建立一个正常的调整机制,和养老保险缴费同步改革,实现利益的平衡。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形成一种基于缴费的、能够共担风险的、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