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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和重庆哪里适合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1-01-16 20:02:48

Ⅰ 重庆的社保怎么转到成都

第①步抄 转出

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袭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中:

1、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或本人办理

2、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第②步 转入

向转入地社保局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其中:

1、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或本人办理

2、无用人单位的,由本人办理

转入地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及资金划拨手续;

转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关资料及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转入手续。



(1)成都和重庆哪里适合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由户籍地办理退休和养老金领取手续;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则按下列原则确定退休和养老金领取地:

1、累计缴费年限在某地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2、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满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办理;

3、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

Ⅱ 我一直在重庆买的社保,现在换到成都工作,这边养老保险可以交,医保要清零,怎么回事

现在的社保和医保都是按省或市分地区进行的,没有进行全国联网,不能够相互转换。重庆市到成都市,关系变了,社保和医保都需要重新计算。

Ⅲ 成都社保转重庆社保问题

1、社保不能退只能转移,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就可以了。
2、重庆没找到工作,社保你可以继续购买成都的社保,也可以在重庆转移过去继续购买。
3、转移社保。
4、会把成都的加进重庆的里面去继续算起走的。
5、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外省转回重庆市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单位或转入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单位持转入人员户口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寄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的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后,核对无误的,通知单位办理转入手续;4、单位填写签章齐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转入手续后通知单位。二、医疗保险:您现在到重庆参保是和新参保一样办理手续。如果是随单位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会为您办理,您本人不需任何手续;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保,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去办理。医疗保险因社保法对异地的转移接续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重庆目前也无相关政策,所以目前外省市的医保关系暂时不能在重庆接续。但是,建议您保留好您在外省市缴纳医疗保险的相关凭证以及外省市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备用。

Ⅳ 我原来在成都上班并交纳了医保和社保,现在来重庆了,是否可以把养老和医保转移到重庆来继续交社保和医保

可以的,你到重庆参保之后开具接收函,拿到成都办理转移就可以了,详询:028-85553910

Ⅳ 成都办理的社保重庆能用吗

一、抄2008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4691元/年,重庆市2008年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6985元,购买城镇职工社保是依上年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所以重庆比成都缴费要高。社保缴费当然是多缴多得,退休工资也会高。二、现有政策,社保不能实现跨省的接续,没看到沿海每年那么多外来工退保吗? 不过这情况对中国社保发展是很不利的,等过些年肯定会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你就算要回重庆也先不要退保。三、住房公积金和社保有类似问题,不能办理异地贷款购房

Ⅵ 我在成都工作的时候买的社保,我现在想回自己的户籍地重庆工作,社保该咋个转呢

1、你在成都离职后,单位会为你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暂时封存。

2、把成都社保转回重庆的前提是:你在重庆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费,从2010年1月1日起就可以在重庆的社保局申请将成都的养老保险转移回重庆。

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Ⅶ 在成都交了一年多的养老金,现在在重庆工作,以后退休成都交的养老金

您好!正确的做法是:把在成都市缴交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到重庆市,以后您退休时测算养老金金额时,在成都市缴交的年限和在重庆市缴交的年限是可以累加计算的。具体如何转移接续手续的相关政策如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条建立全国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情况,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Ⅷ 重庆的基本养老保险怎么比成都的低那么多

说法,第三次补录,有人不上那个学校了,所以,有个位置,正好,专可以把我卡进去。为此,属我全家上下,包括我自己,都非常的感谢沈天啸。昨天吃饭的时候,妈妈还跟我说打算强行让我娶沈琳的事情,不过被我拒绝了。她威胁了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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