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营企业如何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详细
办理条件:新参保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版法办理社会保险权登记及申报缴费
办理程序: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并在次日起30天内到地税登记地对应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经办人等)。
所需材料
1.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凭证,原件需加盖银行业务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备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中,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有单位提供的原件材料仅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扫描存档使用。
企业已经办理了工商或者税务注销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地税部门盖章的《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
4、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5、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㈡ 企业如何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啊都要什么手续啊
缴纳养老保险,即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保定市参保手续:
一、申请条件: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在保定市工商局注册、市(区)地税局办理开户的相关单位,可申请到市社保所或开户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前三个证件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4、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单位公章;
7、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三、办理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社保所、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联系电话:
保定市社保所:5077068
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376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
㈢ 事业单位人员转入企业养老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附件1,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
(二)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以下简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三)发联系函。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四)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接续的,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工资基数、相应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记录在《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记入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当发生两次及以上转移的,原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3、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八条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流程按本规程第七条规定办理。转移基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之后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与按规定计算的资金转移额不一致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转入地和转出地均保留原个人账户记录。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11%的部分不计算为转移基金,个人账户记录不予调整,低于11%的,转出地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8%的部分不转移,个人账户不予调整,低于8%的,转出地按8%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九条 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一)原参保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转移基金额按本规程第七条第四款第2项规定计算;
3、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原参保单位。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或原参保单位。
㈣ 公司如何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一、公积金材料的准备
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
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公积金登记申请表(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不同省市的表格可能有所不同)
二、提交材料:
1、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2、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保的职工填写社保增员表即可。
三、办理五险
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四、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材料准备
提交材料:
1、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公积金管理部门
3、单位提交清册后需要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员工的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等用途很广。)
五、缴费
给员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好之后,根据当地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需每月去当地人社局缴纳五险,公积金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㈤ 原单位已经缴纳养老保险,到新单位如何办理社保
1、职抄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㈥ 企业如何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基本程序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养老保险征收比例:从2004年元月份开始施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缴费
比例由23%下调至22%,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
总的缴费比例不变。外企、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
外来务工人员,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个体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5、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6、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6)单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四个层次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
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
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